根据劳动保护的有关规定,允许用人单位安排女工( )。
根据劳动保护的有关规定,允许用人单位安排女工()。
A 、从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B 、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
C 、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
D 、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加夜班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C】
我国对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劳动法第七章、《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妇女权益保障法等。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禁忌劳动范围 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2、经期保护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3、孕期保护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及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4、产期保护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包括产前休假15天和产后 7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5、哺乳期保护 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另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尚在孕期、产期或者哺乳期内的女工,即使合同到期,也应当将合同期限延长至上述期间届满。
劳动法对女工有哪些保护规定
女职工劳动保护的规定如下:
1、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和其他禁忌劳动;
2、经期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高、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三级体力劳动强度劳动;
3、孕期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三级体力劳动强度劳动和孕期禁忌劳动;
4、对于怀孕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八条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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