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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 )。

发表时间:2024-07-22 18:18:08 来源:网友投稿

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

A 、承担连带责任

B 、承担分包单位的责任.

C 、承担法律责任

D 、承担验收责任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A】

关于工程分包的规定有哪些

分包活动中作为发包一方的建筑施工企业是分发包人,作为承包一方的建筑施工企业是分承包人。根据交易对象的不同,建筑工程分包包括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两类。专业工程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建筑业企业完成的活动。劳务作业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企业完成的活动。按照合同签订形式分为自由分包,指定分包和独立分包。劳务分包方式指自带劳务承包、零散的劳务承包、成建制的劳务分包。

1、自带劳务承包是指建筑劳务分包公司将所承建的部分工程通过签订承包合同的形式,交由本公司职工具体承包施工,该承包人自招工人。

2、零散的劳务承包。指企业临时雇用,往往是为了一个工程项目而临时招用工人。

3、成建制的劳务分包。是指以企业的形态从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处承包劳务作业。

施工总承包与分包的区别

施工总承包单位和主要分包单位之间的区别在于,施工总承包单位是母单位,主要分包单位是子单位,一个施工总承包单位可以下属多个主要分包单位,他们之间是附属关系。 “施工总承包单位”是指由相关专业人员组成的、有相应资质、进行生产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分包单位”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单位将所承包的建设工程的一部分依法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单位的行为,该总承包人并不退出承包关系,其与第三人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发包人 承担连带责任 。 《 建筑法 》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 承包合同 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分包单位仅对总承包单位负责这句话对吗

这句话有“仅”字的话,就不对了。正确的话应该是“分包单位应该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其承包的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所谓的连带责任在法律上讲的话,就是一旦分包工程有问题,建设单位既可以找总承包单位也可以找分包单位索赔,二者都不可以拒绝,如果找总承包单位索赔,总承包单位还可以找分包单位就其造成的问题追偿。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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