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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同,是指某一具体之债的( )。

发表时间:2024-07-22 18:18:11 来源:网友投稿

混同,是指某一具体之债的()。

A、债权人和债务人合为一体

B、委托合同的委托人

C、享有利益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

D、同一类的给付之债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A】

债的消灭的五种原因

债发生的原因在民法债编中主要可分为契约、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债的消灭原因则有清偿、提存、抵销、免除等。

债的消灭也称债的终止,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复存在的法律现象,债的消灭的原因主要有:

1、清偿

清偿亦即履行,是指债务人按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务人清偿了债务,债权人的权利实现,债的目的达到,债当然消灭。

2、抵销

抵销是指二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以充当债务之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相互消灭。抵销依其产生根据的不同,可分为法定抵销和合意抵销。

3、提存

提存是指债务人于债务已届履行期时,将无法给付的标的物交提存机关,以消灭债务的行为。

4、免除

免除是指债权人放弃债权,从而解除债务人所承担的义务的单方行为。

5、混同

混同是指债权与债务同归于一人,而使债的关系消灭的事实。

6、债务更新

债务更新又称为债务更改,债务更替,是指当事人双方以成立新债务而使旧债务消灭的法律行为。

温馨提示:以上解释仅供参考,不作任何建议,如需解决具体问题(尤其法律、会计、医学等领域),建议您详细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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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同的意思?

问题一:如何区分混同与混合? 混同,是债权相关概念,是债消灭的原因之一(其他原因还有:履行、解除、抵销、提存和免除)。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合并为一而致债务债权关系消灭。比如甲公司和乙公司合并为一原有债务债权关系即消灭,再比如父欠子债子继承父遗产债务人与债权人为一人而致债务债权关系消灭。

混合是物权相关概念,是添附的情形之一(添附还包括附和和加工)。是指不同所有人的财产混在一起,形成不能识别或难以识别的混合物(需要通过法律确定归属)。比如将自己的茅台酒混入别人的一般白酒中,再比如大风将他人在场地上晒的麦子吹入自己的麦子导致混合的情形。

两者谈不上区分,只能说不要混淆。

问题二:合同法混同什么意思? 那是债权债务混在一起了,区分后处理。

问题三:公司个人混同是什么意思,怎样证明 公司的独立人格与股东的有限责任是公司法人人格制度的最根本特征。但当公司股东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滥用公司的独立人格和有限责任时,为保护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和社会利益,应就具体法律关系中的特定事实,否认公司与其背后的股东各自独立的人格及股东的有限责任,责令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就是法人人格否认制度。

实践中股东与公司存在人格混同表现多种多样。但是在某个具体的法律关系中,当公司与其股东之间在财产、组织机构和经营业务上发生混同时就应否定公司的独立人格,股东对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因而相应地应该主要从公司财产混同、组织机构混同、经营业务混同三方面来入手。

1、公司财产混同的举证与认证。

财产混同是指公司的财产无法与股东的财产做清楚区分。主要表现为公司经营场所、主要办公和生产设备以及财产的混同三个方面。由于公司经营场所是固定的,因而认定公司场所、办公生产设备与其股东的营业场所混同相对容易一些。但是要对公司财产是否混同进行举证,往往非常困难,因为第三人通常很难取得公司财产资料。首先许多公司只是在经营步入困境时才试图逃避债务,因而,公司在与第三人交易过程中,有可能存在许多足以认定公司财产混同的票据、单证等资料,如果由于公司与股东财务公章在使用过程中经常混同,或者习惯性地与订立合同主体存在矛盾等,那么我们就可以对这些存在矛盾的票据、单证等资料比较分析得出公司财产混同的结论。其次第三人可以通过法院对工商税务等其他国家机关掌握的财产资料进行调查取证,法院根据案情的需要也可以要求存在混同嫌疑的公司提供相关财产资料。第三第三人还可以通过网络等其他各种渠道收集可能与涉嫌人格混同的公司相关的网络文献、司法机关查处记录等可能对证明公司法人人格混同相关的证据资料。

2、公司组织机构混同的举证与认证

组织机构混同,是指公司人员混同。主要表现为公司之间董事的相互兼任,总经理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统一调配和任命;公司与股东或两个不同实体的董事、经理完全一致,甚至雇员也完全一致,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对公司人员混同的举证方式通常有通过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的公司注册信息查询,从关联公司内部的任职情况,公司对外发布的信息资料,公司对外经济和社会交往的联系情况。向法院申请向劳动保障部门查询劳动合同备案,向银行申请对企业员工工资情况进行调查。

3、公司业务混同的举证与认证

业务混同是指公司业务经常以股东个人名义进行,使对方无法分清交易的相对方究竟是公司还是股东。有内在表现和外在表现,第三人通常能够提供的证据主要是公司业务混同的外在表象。在实践中主要表现为书面购销合同、增值税专用发票、送货单等交易凭据。公司业务混同的内在表现第三人通常无法获知,但是,公司业务是否混同也可以结合公司机构混同和公司财务混同方面来证明。

通常第三人只要提供了公司混同初步证据,法院便应该将证明责任分配给关联股东,由关联股东证明其不存在混同的事实。因而主张公司混同并不要求具有完全充分的证据,而只需要提供初步的证据,在诉讼过程中,通过申请法院调查取证,以及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对举证责任的分配,都可能使原告的主张得到强有力的证据支持。

问题四:混同尘世 是什么意思 混同尘世【拼音】:hé tóng chén shi【解释】:同:混合。和光:混合各种光彩;同尘:与尘俗相同。指不露锋芒用与世无争的平和处世方法。也有比喻随波逐流,同流合污。本意是道家无为而治思想的体现。

问题五:资金混同什么意思 产业资本循环经历的三个阶段和采取的三种职能形式

( 1 ) 产业资本是指投入物质生产领域的资本, 产业资本的运动包括单个资本 ( 又叫个别资本, 指投入一个企业的资本 ) 的循环和周转, 也包括社会总资本的再生产和流动。

( 2 ) 资本循环, 是指产业资本从某种职能形式出发, 顺次地经过三个阶段, 采取三种职能形式, 执行三种职能, 实现了价值增殖, 并回到原来出发点的全部运动过程。

( 3 ) 产业资本运动依次经过购买、 生产、 销售三个阶段, 相应地采取货币资本、 生产资本、商品资本三种职能形式。货币资本的职能是购买生产资料和劳动力, 为剩余价值生产准备条件;生产资本和职能是使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结合,生产剩余价值;商品资本的职能是通过商品的出售, 收回预付资本的价值和实现剩余价值。

( 4 ) 产业资本运动的第一阶段和第三阶段属于流通过程, 第二阶段属于生产过程。所以 产业资本的循环过程是生产过程和流通过程的统一。

( 5 ) 资本要保存和增殖自己的价值, 必须连续不断地进行循环。产业资本三种职能形式中的每一种职能形式上的资本,都要经过循环的三个阶段而回到原来的出发点。所以 产业资本的循环, 从不同的角度看, 就有货币资本循环、生产资本循环和商品资本循环。产业资本循环是它的三种循环形式的统一。 产业资本循环顺利进行的必要条件

( 1 ) 产业资本循环要连续不断地进行, 必须具备两个条件:①必须保持产业资本三种职能形式在空间上并列存在;

②必须保持产业资本的每一种职能形式的依次转化, 在时间上相继进行。这两个条件是互为前提、 互为条件的。

( 2 ) 通过对资本循环的分析, 深化了对资本本质的认识。资本本质具有两个特征:第一, 资本作为能够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 是一种阶级关系,体现着资本家剥削工人特定的阶级关系。第二 资本还是一种运动, 是以价值为主体的运动。资本只有在不断地运动中, 才能不断地增殖。所以资本只能理解为一种不停的运动, 而不能理解为静止物。

资本周转

( 1 ) 资本周转, 是指不断重复、 周而复始的资本循环过程。

( 2 ) 资本循环和资本周转都是产业资本运动的形式, 但是它们考察的角度不同, 资本循环主要是从资本运动的连续性方面揭示剩余价值的生产和实现, 而资本周转则主要是从资本运动的速度方面揭示它对剩余价值生产的影响。

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

( 1 ) 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的区分依据是, 生产资本的各个部分价值的周转方式的不同。

( 2 ) 固定资本, 是指以厂房建筑、 机器设备等劳动资料形式存在的生产资本部分, 它们的价值按照每次生产过程中损耗的程度,一部分一部分逐渐地转移到新产品中去, 并随着产品出售后又一部分一部分逐渐地收回。没有损耗的价值则仍固定在它的实物形式上。必须经过多次转移,以劳动资料形式存在的资本才能实现其价值的全部周转。

( 3 ) 流动资本, 是指投在原料、 燃料、辅助材料等劳动对象和投在劳动力上的生产资本部分。劳动对象一经投入生产过程, 便全部消耗掉, 它们的价值全部转移到新产品去,并随着产品出售后全部一次收回, 即它们的价值全部处在流动状态。投在劳动力的资本, 它们的价值并不转移,而是由工人在生产过程中生产的新价值来补偿。它的价值周转方式是和投在劳动对象上的资本是一样的。

( 4 ) 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的区别在于:①价值周转方式不同;

②周转时间不同;

③价值收回方式不同;

④实物更新方式不同。

(5) ......&gt&gt

问题六:抵消和混同的区别 抵消是债务清偿的一种方式 例如:债务人甲没有现金还给债权人乙 于是他拿出价值与其债务相等的一笔货物 抵消了与乙的债务

混同同样是债务清偿的方式 混同是指债务人与债权人变为同一人的现象

例如:甲公司欠乙公司一笔钱

后来甲公司与乙公司合并 或者说乙公司与甲公司合并 已经不存在明确的债权债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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