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励学网 > 建筑专业 > 除通知外,受要约人拒绝要约的方式还有( )。

除通知外,受要约人拒绝要约的方式还有( )。

发表时间:2024-07-22 18:21:09 来源:网友投稿

除通知外,受要约人拒绝要约的方式还有()。

A 、缄默

B 、保持沉默

C 、提出质疑

D 、撤销要约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B】

合同法关于要约的求答疑

1、受要约人要拒绝要约有两种方式:明示的,接到要约之后通知要约人拒绝要约;默示的,接到要约之后不理他,视为默示的拒绝要约。

2、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的要约不可撤销指,对于要约人而言,如果在要约中确定了承诺期限,就不能再撤销要约。对于受要约人而言,还是可以承诺可以拒绝承诺的,自然可以明示也可以暗示。

什么是要约失效,要约失效的情形有哪些

要约失效即要约丧失法律拘束力。要约失效后要约人不再受其约束,受要约人也终止了承诺的权利。要约失效后合同即失去了成立的基础,受要约人即使承诺,也不能成立合同。合同法规定有下列四种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时。拒绝要约包括明确表示拒绝,或对要约进行了修改、限制或扩张。要约人一旦收到受要约人不接受或不完全接受要约的通知,要约即因被拒绝而终止效力。受要约人拒绝要约后即使在承诺期限内又表示同意的,其意思表示也为发出的新要约。

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只要撤销符合法律规定条件,要约即失效。

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要约的有效期限也就是受要约人可以承诺的有效期限。在该期限届满时,受要约人未为承诺的,要约就失去效力。在该期限届满后,受要约人又表示接受要约的,该意思表示不为承诺,只能看作是一种新要约。

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对要约修改后的“承诺”视为受要约人对要约人发出的新的要约,是对原有要约的拒绝。

免责声明:本站发布的教育资讯(图片、视频和文字)以本站原创、转载和分享为主,文章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

如果本文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底部站长邮箱进行举报反馈,一经查实,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感谢您对本站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