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没有危险废物容器的场所,必须设置( )。
对没有危险废物容器的场所,必须设置()。
A 、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B 、干粉灭火器
C 、疏散道口
D 、安全通道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A】
危险废物贮存管理办法
1.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暂存、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2.禁止车间随意倾倒、堆置危险废物。
3.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收集、暂存、转移、处置,收集、贮存、转移危险废物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防止混合收集、贮存、运输、转移性质不相容且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
4.需要转移危险废物时,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未经批准,不得进行转移。
5.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安全、有效地处理好停车和处理紧急事故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6.各车间负责本车间所产生的危险废物的收集、分类、标示和数量登记工作,在收集、分类、标示工作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对操作人员进行必要的危害告知培训,督促操作人员佩戴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
7.各车间对本车间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严格管理,对本车间所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详细的登记,填写《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台账》,并对危险废物的贮存量及时上报安全环保部。
8.各车间对危险废物暂时贮存场所要加强管理,定期巡检,确保危险废物不扩散、不渗漏、不丢失等。
9.危险废物产生时,所在车间要做好职工的劳动防护工作,禁止出现职业危害事故的发生,危险废物产生后,要及时运至贮存场所进行贮存。
10.各部门应当制定危险废物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进行事故演练。发生危险废物污染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应当按照应急预案消除或者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及时通知可能受到危害的部门和个人,并及时向安全环保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11.标识管理
a.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b.收集、贮存、运输、利用、综合利用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12.申报登记制度
a.车间产生的危险废物种类、性质、数量、浓度、转移(或综合利用)去向、危险废物的贮存、利用场所,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内容和程序,如实向安全环保部进行申报登记。
b.危险废物的产生数量、去向必须有严格的台账记录,记录危险废物产生和流向情况,确保危险废物不非法流失,合法利用或处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第八十条 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取得许可证。许可证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禁止无许可证或者未按照许可证规定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经营活动。
禁止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许可证的单位或者其他生产经营者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活动。
第八十一条 收集、贮存危险废物,应当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禁止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处置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
贮存危险废物应当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
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贮存危险废物不得超过一年;确需延长期限的,应当报经颁发许可证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如何做好本单位危险废物的规范化管理
八项制度之一: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
对于产废单位以及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和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需要做到以下四点:
1、建立危废管理制度。建立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内容管理制度和应对危险废物污染的防治措施。
2、建立危废管理图表。有危废管理领导小组及分工。
3、建立岗位责任制度。企业主要领导、主管领导、主管部门、主管人员、各生产单位主管人员及生产班组(员工)在危废管理工作方面的岗位职责和责任。
4、建立安全操作规程。企业产生危险废物工艺环节安全操作的有关规定及要求。
八项制度之二:标识制度
1、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2、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八项制度之三:管理计划制度
1、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包括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和危害性的措施。
2、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包括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措施。
3、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4、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内容有重大改变的,应当及时申报。
八项制度之四:申报登记制度
1、如实地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
(1)如实申报(专门申报或纳入排污、环统一并申报)
(2)内容齐全(全面、准确申报危废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情况)
(3)能提供材料,证明所申报数据的真实性和合理性(产生和处理情况的日常记录)
2、申报事项有重大改变的,应当及时申报
八项制度之五:源头分类制度
1、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收集
2、落实源头分类制度应当做到:
(1)危险废物与一般废物分开;
(2)工业废物与办公、生活废物分开;
(3)固态、液态、泥态、置于容器中的气态废物分开;
(4)可利用的与不可利用的废物分开;
(5)有热值的与没有热值的废物分开;
(6)性质不相容的废物分开;
(7)利用和处置方法不同的分开;
(8)大的类别要分清,每一种类也要区分。
八项制度之六:转移联单制度
1、在转移危险废物钱,向环保部门报批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并得到批准
2、转移危险废物的,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如实填写转移联单中产生单位栏目,并加盖公章
3、运输资质符合要求:运输单位、运输车辆、驾驶员及押运员(产生、转移单位有责任审查运输单位资质)
4、转移联单保存齐全
八项制度之七:经营许可证制度
1、转移的危险废物,全部提供或委托给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活动
2、有与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签订的委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合同
八项制度之八:应急预案备案制度
1、制定了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2、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3、按照预案要求每年组织应急演练
扩展资料
处理
对于某种废物选择哪种最佳的、实用的方法与诸多因素有关,如废物的组成、性质、状态、气候条件、安全标准、处理成本、操作及维修等条件。虽然有许多方法都能成功地用于处理危险废物,但常用的处理方法仍归纳为物理处理、化学处理、生物处理、热处理和固化处理。
1、物理处理:物理处理是通过浓缩或相变化改变固体废物的结构使之成为便于运输、贮存、利用或处置的形态,包括压实、破碎、分选、增稠、吸附、萃取等方法。
2、化学处理:化学处理是采用化学方法破坏固体废物中的有害成分,从而达到无害化,或将其转变成为适于进一步处理、处置的形态。其目的在于改变处理物质的化学性质,从而减少它的危害性。这是危险废物最终处置前常用的预处理措施,其处理设备为常规的化工设备。
3、生物处理:生物处理是利用微生物分解固体废物中可降解的有机物,从而达到无害化或综合利用。生物处理方法包括好氧处理、厌氧处理和兼性厌氧处理。与化学处理方法相比,生物处理在经济上一般比较便宜应用普遍但处理过程所需时间长,处理效率不够稳定。
4、热处理:热处理是通过高温破坏和改变固体废物组成和结构,同时达到减容、无害化或综合利用的目的。其方法包括焚化、热解、湿式氧化以及焙烧、烧结等。热值较高或毒性较大的废物采用焚烧处理工艺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回收焚烧余热用于综合利用和物化处理以及职工洗浴、生活等,减少处理成本和能源的浪费。
5、固化处理:固化处理是采用固化基材将废物固定或包覆,以降低其对环境的危害,是一种较安全地运输和处置废物的处理过程,主要用于有害废物和放射性废物,固化体的容积远比原废物的容积大。
6、各种处理方法都有其优缺点和对不同废物的适用性,由于各危险废物所含组分、性质不同很难有统一模式。针对各废物的特性可选用适用性强的处理方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危险废物
垃圾处理办法
根据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特别规定:
1、 对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2、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报登记。这点则是说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要按照国家规定像环保部门履行有关登记手续,提供有关危险废物情况资料的制度。危险废物的申报登记是整个管理过程的源头和基础,能够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必须保证申报登记数据的全面、真实、准确、及时。
3、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置;不处置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处置或者处置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为处置,处置费用由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承担。
4、禁止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收集、贮存、处置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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