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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对连带责任的表述错误的是( )。

发表时间:2024-07-22 18:29:53 来源:网友投稿

下列对连带责任的表述错误的是()。

A 、连带债务人的每一方可以相互间的份额约定拒绝清偿全部债务

B 、连带债务人一人履行了全部债务后,其他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即行解除

C 、履行债务超过其应承担份额的债务人,有权向其他债务人追偿

D 、享有债权人可以向连带责任的多个债务人请求履行任何比例债务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A】

侵权责任法 骑车下班躲闪不及撞人

《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款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侵犯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侵权责任法》 第六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七条 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据此甲是否承担赔偿责任,应适应过错原则。题干中给出:乙突然把丙推向非机动车道,甲躲闪不及,这样就表明甲是无过错的。因此不必承担赔偿责任。

另据《侵权责任法》

第二十八条 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所以:AD两项错误,BC两项正确。

公司法的选择题,有一个选项有点疑问,求解答,谢谢了(^~^)

这个题是2010年司法考试卷三第72题,

设立公司在公司设立前各发起人之间适用民法相关规定,公司设立后公司和股东之间主要适用公司法。

如果丙没有出资,则应当根据民法相关规定向甲乙承担违约责任。

丙出资了甲乙作为发起人股东也认可了。说明他们之间的约定完成了。这时候公司成立,发现丙出资的资产价值明显不足。则公司应当向丙主张补足出资额度,丙不能补足的,由发起人股东甲乙承担连带责任。这里不关丁的事情,因为丁不是发起人股东。

借条 今借到李XX,人民币20000元整。 借款人 ;王XX 担保人;唐XX 张XX 现在人借款人跑了,担保人需要还钱

是的从你表述推断这是连带保证。根据我国《担保法》第19条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借款人跑了起诉保证人就是了,由两个保证人连带承担责任。最好是起诉借款人,将保证人作为共同被告,这样法院审理方便,对你案件尽快结案也有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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