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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矿井主要通风机的性质,说法正确的是其()。

发表时间:2024-07-22 18:40:42 来源:网友投稿

关于矿井主要通风机的性质,说法正确的是其()。

A 、为矿井中功率最大的风机

B 、服务于整个矿井或其一分区

C 、用于解决系统中风量不够问题

D 、安装在井下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B】

煤矿通风试题谁可以告诉我答案

一、填空题

1.矿井主要通风机有(离心式)和(轴流式)两大类。

2.矿井通风机必须装有(反风装置),要求在10 min内改变巷道中风流方向。

3.矿井通风方式是指(进风井和出风井)的布置方式。

4.(相对瓦斯涌出量)是矿井正常生产条件下,平均每日产1 t煤所涌出的瓦斯量,

常用单位为m3/t。

5.矿井通风方法分为抽出式、压入式、(压抽混合式)三种。

6.(令)符号代表风门。

7.掘进中的岩巷允许风速最高为(4 m/s)。

8.矿井通风方式是指进风井、出风井的(布置方式)。

9.采煤工作面允许最低风速为(0.25 m/s)。

10.煤与瓦斯突出的次数和强度随(煤层厚度)增加而增多。

11.井下空气常用的物理参数有:(空气密度)、粘性、温度、湿度和压力。

12.主要进、回风巷中的允许最高风速为(8 m/s)。

13.矿井通风方式分为中央式、对角式、(分区式)、混合式四种。

14.(自动风门)是借助某种动力开启和关闭的一种风门。

15.构筑临时密闭前,(5 m)内支护要完好,无片帮、冒顶,无杂物、积水和淤泥。

16.井下风门按用途分为(截断风门)、反风门、调节风门。

17.为截断风流在巷道中设置的隔墙称(密闭墙)。

18.安装在地面的,向全矿井、一翼或1个分区供风的通风机是

(主要通风机)。

19.构筑永久风门,风门前后(5 m)内巷道支护良好,无杂物、积水和淤泥。

20.目前我国主要采用长壁式开采,在长壁式开采的采煤工作面进风巷与回风巷的布置有(U、Z、Y及W)等型式。

21.构筑永久风门时,每组风门不少于(2)道。

22.采掘工作面的进风流中,按体积计算,氧气浓度不得低于(20%)。

23.温度每升高(1℃),吸附瓦斯的能力约降低(18%)。

24.瓦斯在煤层中的运移有两种形式:

一是扩散运动;二是(渗透运动)。

25.(地质构造)往往是造成同一矿区瓦斯含量差别的主要原因。

26.专为升降物料的井筒,其最高允许风速为(12 m/s)。

27.中央式通风方式是进风井、回风井均位于(井田走向中央)的一种布置方式。

28.采煤工作面进风流是指距煤壁及顶、底板各为(200 mm)和以采空区的切顶线为界的采煤工作面空间的风流。

29.支架支护的采煤工作面回风流是指距棚梁和棚腿为(50 mm)的采煤工作面回风巷空间的风流。

30.矿井必须备有矿井通风系统图和(分层通风系统图)。

31.采区内的主要通风构筑物有(风桥)、(挡风墙)和(风门)等。

32.在人员和车辆可以通行、风流不能通过的巷道中,至少要建(2)座风门。

33.矿井反风方式有(全矿性反风)、(区域性反风)、(局部反风)三种。

34.矿用风机按其用途,可分为(主要通风机)、(辅助通风机)、(局部通风机)三种。

35.掘进通风方法分为利用矿井总风压通风和使用(局部通风设备)通风。

36.局部通风机的工作方式有(压入式)、(抽出式)、(混合式)三种。

37.掘进巷道的混合式通风应采用(“长压短抽”)的方式。

38.有瓦斯涌出的掘进工作面,抽出式通风筒的吸风口应安设(瓦斯自动检测报警断电装置)。

二、选择题

1.采煤工作面风流的划定,是以距煤壁顶、底两帮各( A )和以采空区切顶线为界的采煤工作面工作空间的风流。

A.200 mm B.300 mm C.100 mm D.250 mm

2.甲烷报警器和甲烷断电仪具有( D )功能。

A.指示 B.报警 C.切断被控电源 D.指示、报警、切断被控电源

3.采煤工作面采用( B )通风方式时,采空区漏风量大。

A.U型 B.Y型 C.W型 D.U+L

4.进风井位于井田中央,出风井在两翼的通风方式称为( B )。

A.中央式 B.对角式 c.分区式 D.混合式

5.矿井瓦斯等级,是根据矿井( D )划分的。

A.相对瓦斯涌出量 B.相对瓦斯涌出量和瓦斯涌出形式

C.绝对瓦斯涌出量 D.相对瓦斯涌出量、绝对瓦斯涌出量和瓦斯涌出形式

6.采煤工作面、掘进中的煤巷和半煤岩巷,允许最低风速为( B )。

A.1.0 m/s B.O.25 m/s C.0.15 m/s

7.采掘工作面的进风流中,按体积计算,氧气浓度不得低于( C )。

A.16% B.18% C.20%

8.凡长度超过( A )而又不通风或通风不良的独头巷道,统称盲巷。

A.6 m B.10 m C.15 m

9.构筑永久性密闭墙体厚度不小于( A )。

A.O.5 m B.0.8 m C.1 m

10.矿井反风时,主要通风机的供给风量应不小于正常风量的( B )。

A.30% B.40% C.50%

11.矿井通风口局部阻力系数为( B )。

A.0.5 B.0.6 C.0.8

12.任一闭合回路中,无通风机时各井巷中的( A )的代数和为零。

A.风压 B.风速 C.风流

13.压人式通风的风流有效射程一般可达( B )。

A.5~6 m B.7~8 m C.8~10 m

14.安装在进风流中的局部通风机距回风口不得小于( B )。

A.5 m B.10 m C.15 m D.20 m

15.《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主要进回风巷最高允许风速为( B )。

A.6 m/s B.8 m/s C.10 m/s D.12 m/s

16.铁筒式风桥漏风率不大于( A )。

A.20% B.15% C.10% D.5%

17.对于铁筒式风桥,风速要小于( A )。

A.10 m/s B.8 m/s C.5 m/s D.2 m/s

18.井下氮气的主要来源是( A )。

A.通风系统 B.老空区 C.呼吸排气 D.爆破后产生

19.瓦斯在煤层中的赋存状态有( C )。

A.游离状态 B.吸附状态 C.游离状态和吸附状态 D.自由运动状态

20.矿井瓦斯的主要来源有( D )。

A.掘进区 B.回采区 C.已采区 D.A+B+C

21.井下最多可采用( B )局部通风机同时向1个掘进工作面供风。

A.1台 B.2台 C.3台 D.4台

22.( D )不得采用抽出式通风方式。

A.煤巷掘进工作面 B.有瓦斯涌出巷道的掘进工作面

C.岩巷掘进工作面 D.煤岩、半煤岩和有瓦斯涌出巷道的掘进工作面

23.( A )是与通风方式有关的概念。

A.中央并列式,对角式 B.抽出式,压人式 C.离心式,轴流式 D.以上都不是

24.设在进风、回风交叉处,而又使进、回风互不混合的设施是( C )。

A.风门 B.密闭 C.风桥D.风障

25.中央并列式通风方式的进风井和回风井间距一般不应小于( B )。

A.20 m B.30 m C.50 m D.80 m

26.发生煤与瓦斯突出的煤层的瓦斯压力一般在( D )以上。

A.100 kPa B.250 kPa C.400 kPa D.500 kPa

27.空气中一氧化碳浓度达( A )时具有爆炸性。

A.13%~75% B.13%~65% C.20%~50%

28.《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矿井有害气体硫化氢允许浓度为( A )。

A.0.000 66% B.0.000 67% C.0.006%

29.《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井下一氧化碳允许浓度为( B )。

A.0.002 5% B.0.002 4% C.0.002 6%

30.《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井下二氧化氮的允许浓度为( C )。

A.0.002 4% B.0.002 3% C.0.000 25%

31.混合式局部通风,抽出式通风筒吸风口与掘进工作面的距离不得大于( C )。

A.15 m B.10 m C.5 m D.3 m

三、判断题

1.在煤矿采掘生产过程中,放出瓦斯的现象称为矿井瓦斯涌出。

(×)

2.1台局部通风机不得同时向2个作业的掘进工作面供风。(√)

3.按井下同时工作的最多人数计算,每人每分钟供给风量不少于4 m3/min。(√)

4.在设有各类支架巷道中,巷道风流是指距支架和巷底各50 mm的巷道空间内的风流。(√)

5.轴流式通风机可采取反转反风。(√)

6.通风机常用齿轮联轴器或蛇形弹簧式联轴器。(×)

7.井下掘进巷道不得采用扩散通风。(√)

8.因为井巷中有阻止空气流通的反作用力,所以要实行机械通风。(√)

9.有煤与瓦斯突出的采煤工作面,严禁采用下行通风。(√)

10.采煤工作面和掘进工作面都必须采取独立通风系统。(×)

11.溜煤眼不得兼作进风眼。(√)

12.煤岩、半煤岩掘进工作面应采用压人式,不得采用抽出式通风方式。(√)

13.《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井下空气中一氧化碳的浓度不得超过0.5%。(×)

14.1台局部通风机最多只能向2个掘进工作面供风。(×)

15.上行通风是指风流在倾斜井巷中向上流动。(√)

16.对二氧化氮中毒者可以用压胸的人工呼吸法。(×)

17.风门能隔断巷道风流,确保需风地点的风量要求。(√)

18.井下空气中二氧化氮的浓度不得超过0.000 25%。(√)

19.对于装有风电闭锁装置的掘进工作面,电气设备的总开关与局部通风机开关是闭锁起来的。(√)

20.U型通风系统是煤矿井下采煤工作面常用的一种通风方式。

(√)

21.风门两侧的风压差越小,需要开启的力越大。(×)

22.井下火灾是井下一氧化碳的主要来源。(√)

23.井下巷道风流中氧气浓度小于17%时,不准人员入内。(√)

24.矿井通风可以改善井下气候条件,供给人员呼吸。(√)

25.下行通风是指风流在倾斜巷中向下流动。(√)

26.利用局部通风机产生的风压对风井进行通风的方法,称局部通风。(×)

27.局部通风机的吸人风量要小于全风压的风量。(√)

28.采掘工作面进风流,中氧气浓度不得低于20%。(√)

29.井下爆炸材料库,每小时通过的风量不得小于其容积的4倍。(√)

30.井下通风构筑物是主要漏风地点。(√)

31.中央式通风方式,边远采区与中央采区风阻相差悬殊。(√)

32.井下爆炸材料库必须有单独的新鲜风流,回风风流必须直接引入矿井总回风巷。(√)

33.每一个生产水平和采区都必须布置单独的回风巷,实行分区通风。(√)

34.主要通风机的附属风硐内风速要小于15 m/s。(√)

35.防爆门在正常情况下应是半开的,以便在事故发生时发挥作用。(×)

36.矿长应组织有关部门每季度至少检查3次反风设施。(×)

37.使用3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1个掘进工作面供风,以满足风量要求。(×)

38.位于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其噪声不得超过85 dB。

(√)

39.掘进巷道的混合式通风,既可以使用局部通风机通风,又可以使用风障通风。(×)

40.混合式通风时,抽出式通风机启动后对应的压人式通风机才能启动。(×)

四、名词解释

1.扩散通风

利用矿井空气中的自然扩散运动,对局部地点进行通风的方式。

2.自然通风

利用自然风压对矿井或井巷进行通风的方法。

3.矿井通风系统

指矿井的通风方式、通风方法、通风网络和通风设施的总称。包括从进风到回风的全部路线。

4.通风局部阻力

在风流流动过程中,由于井巷边壁条件的变化,引起风流速度或方向的变化或产生涡流等而引起的阻力。

5.循环风

某一用风地点,部分或全部回风再进入同一进风中的风流。

6.反风

为防止灾害扩大和抢救人员的需要,而采取的迅速倒转风流方向的措施。

五、问答题

1.矿井通风任务是什么?

答:向井下各工作场所连续不断地输送适宜的新鲜空气,保证井下人员呼吸;冲淡并排除从井下煤(岩)层中涌出的或在煤炭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粉尘和水蒸气;调节煤矿井下的气候条件,给井下作业人员创造良好的生产工作环境;保证井下的机械设备、仪器、仪表的正常运行;保障井下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并使生产作业人员能够充分发挥劳动效能和提高劳动生产率,从而达到高效、安全、健康的目的。

2.矿井反风的目的是什么?

答:矿井反风的目的是:当井下一旦发生火灾时,能够按需要有效地控制风流方向,确保安全撤离和抢救人员,防止火灾区扩大,并为灭火和处理火灾事故提供条件。

3.压入式局部通风机的通风方式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1)有瓦斯涌出的掘进巷道;

(2)距离不长的岩巷;

(3)在瓦斯喷出和突出区域的掘进巷道只能采用压人式通风。

4.抽出式局部通风机的通风方式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1)用于无瓦斯涌出的巷道;

(2)在确保局部通风机防爆性能良好的条件下,可用于有瓦斯涌出的掘进巷道;

(3)使用引射器通风时,宜采用此种通风方式

关于“矿井通风技术”的试题

1.同一断面测风不应少于3次,且误差不得超过5% ,取平均值为测定结果。

2.通风机的工作点应在效率60%;转速_____;驼峰右侧单调下降段,且_____ 的区间。

3.矿井总进风量调节时,可以通过改变扇叶角度或者改变电机转速来实现。

4.采掘工作面的风量,应考虑瓦斯涌出量、同时工作的人数、最大使用炸药量、工作地点温度以及风速综合考虑。

二选择:

1.井巷中风流之所以流动,是由于两断面间存在(b)。

A、静压差 B、位压差 C、速压差 D、总压差

2.局部通风机吸风扣有风罩、整流器,高压部位有衬垫。局部通风机应吊挂或垫高,距巷道底版板的距离(b)。

A、不小于100mm B、不小于300mm C、不小于500mm D、不小于800mm

3.矿井通风总风阻取决于(d)。

A、矿井等积孔 B、主要通风机风压 C、主要通风机工况点 D、井巷条件

4.当矿井主要风路发生冒顶等断路时,矿井主要通风机房水柱计(b )。

A、上升 B、下降 C、不变 D、晃动

5.当矿井主要风路风门打开灯短路时,矿井主要通风机房水柱计(a )。

A、上升 B、下降 C、不变 D、晃动

三判断:

1.湿空气中含的水分多,因此同温度、同压力条件下,湿空气的密度大。(X)

2.风流总是从速压大的地方,流向速压小的地方。(X)

3.高瓦斯矿井采煤工作面的需风量,可按瓦斯涌出计算。(X)

4.矿井漏风是由通风构筑物引起。通风设施越少越好,没有更好。(X)

煤矿通风知识

《煤矿安全规程》

通 风

第一百条 井下空气成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采掘工作面的进风流中,氧气浓度不低于

20

%,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 0.5%。

(二)有害气体的浓度不超过表1规定。

表 1矿井有害气体最高允许浓度

名 称

一氧化碳 CO 0.0024

氧化氮(换算成二氧化氮 NO 2) 0.00025

二氧化硫 SO 2 0.0005

硫化氢H2S 0.00066

氨N H 3 0.004

最高允许浓度(%)

瓦斯、二氧化碳和氢气的允许浓度按本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矿井中所有气体的浓度均按体积的百分比计算。

第一百零一条 井巷中的风流速度应符合表

2要求。

设有梯子间的井筒或修理中的井筒,风速不得超过 8m/s;梯子间四周经封闭后,井筒

中的最高允许风速可按表

2规定执行。

无瓦斯涌出的架线电机车巷道中的最低风速可低于表

2的规定值,但不得低于

0.5m

/s。

综合机械化采煤工作面,在采取煤层注水和采煤机喷雾降尘等措施后,其最大风速可

高于表

2的规定值,但不得超过 5m/s。

第一百零二条 进风井口以下的空气温度(干球温度,下同)必须在 2℃以上。

生产矿井采掘工作面空气温度不得超过 26℃,机电设备硐室的空气温度不得超过

30℃;当空气温度超过时,必须缩短超温地点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并给予高温保健待

遇。

采掘工作面的空气温度超过 30℃、机电设备硐室的空气温度超过 34℃时,必须停止作

业。

新建、改扩建矿井设计时,必须进行矿井风温预测计算,超温地点必须有制冷降温设

计,配齐降温设施。

第一百零三条矿井需要的风量应按下列要求分别计算,并选取其中的最大值:

(一)按井下同时工作的最多人数计算,每人每分钟供给风量不得少于4m

3。

- 18 -

表 2井巷中的允许风流速度

井 巷 名 称

允许风速 /(m/s)

最低 最高

无提升设备的风井和风硐

专为升降物料的井筒

风桥

升降人员和物料的井筒

主要进、回风巷

架线电机车巷道

运输机巷采区进、回风巷

采煤工作面、掘进中的煤巷和半煤岩巷

掘进中的岩巷

其他通风人行巷道

1.0

0.25

0.25

0.15

0.15

151210888

6

4

4

(二)按采煤、掘进、硐室及其他地点实际需要风量的总和进行计算。各地点的实际

需要风量必须使该地点的风流中的瓦斯、二氧化碳、氢气和其他有害气体的浓度,风速

以及温度每人供风量符合本规程的有关规定。

按实际需要计算风量时,应避免备用风量过大或过小。煤矿企业应根据具体条件制定

风量计算方法,至少每 5年修订1次。

第一百零四条矿井每年安排采掘作业计划时必须核定矿井生产和通风能力,必须按

实际供风量核定矿井产量,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

第一百零五条矿井必须建立测风制度,每 10天进行 1次全面测风。对采掘工作面和

其他用风地点,应根据实际需要随时测风,每次测风结果应记录并写在测风地点的记录牌

上。

应根据测风结果采取措施,进行风量调节。

第一百零六条矿井必须有足够数量的通风安全检测仪表。仪表必须由国家授权的安

全仪表计量检验单位进行检验。

第一百零七条矿井必须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改变全矿井通风系统时,必须编制

通风设计及安全措施,由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

第一百零八条贯通巷道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掘进巷道贯通前,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在相距

50m前、其他巷道在相距

20m前,

必须停止一个工作面作业,做好调整通风系统的准备工作。

(二)贯通时,必须由专人在现场统一指挥,停掘的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设置

栅栏及警标经常检查风筒的完好状况和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

时,必须立即处理。掘进的工作面每次爆破前,必须派专人和瓦斯检查工共同到停掘的工

作面检查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先停止在掘工作面的工

作,然后处理瓦斯,只有在2个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在1.0%以下时,掘进的

工作面方可爆破。每次爆破前2个工作面入口必须有专人警戒。

(三)贯通后,必须停止采区内的一切工作,立即调整通风系统,风流稳定后,方可

恢复工作。

- 19 -

间距小于

20m的平行巷道的联络巷贯通,必须遵守上款各项规定。

第一百零九条 进、回风井之间和主要进、回风巷之间的每个联络巷中,必须砌筑永

久性风墙;需要使用的联络巷,必须安设2道联锁的正向风门和2道反向风门。

第一百一十条箕斗提升井或装有带式输送机的井筒兼作风井使用时,应遵守下列规

定:

(一)箕斗提升井兼作回风井时,井上下装、卸载装置和井塔(架)必须有完善的封

闭措施其漏风率不得超过15%,并应有可靠的防尘措施。装有带式输送机的井筒兼作回

风井时井筒中的风速不得超过 6m/s,且必须装设甲烷断电仪。

(二)箕斗提升井或装有带式输送机的井筒兼作进风井时,箕斗提升井筒中的风速不

得超过 6m/s、装有带式输送机的井筒中的风速不得超过 4m/s,并应有可靠的防尘措施,井

筒中必须装设自动报警灭火装置和敷设消防管路。

第一百一十一条 进风井口必须布置在粉尘、有害和高温气体不能侵入的地方。已布

置在粉尘、有害和高温气体能侵入的地点的,应制定安全措施。

第一百一十二条 矿井开拓新水平和准备新采区的回风,必须引入总回风巷或主要回

风巷中。在未构成通风系统前,可将此种回风引入生产水平的进风中;但在有瓦斯喷出或

有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危险的矿井中,开拓新水平和准备新采区时,必须先

在无瓦斯喷出或无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危险的煤(岩)层中掘进巷道并构成

通风系统为构成通风系统的掘进巷道的回风,可以引入生产水平的进风中。上述

2种回

风流中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得超过 0.5%,其他有害气体浓度必须符合本规程第一百

条的规定并制订安全措施,报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

第一百一十三条 生产水平和采区必须实行分区通风。

准备采区必须在采区构成通风系统后,方可开掘其他巷道。采煤工作面必须在采区

构成完整的通风、排水系统后,方可回采。

高瓦斯矿井、有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危险的矿井的每个采区和开采容易

自燃煤层的采区,必须设置至少 1条专用回风巷;低瓦斯矿井开采煤层群和分层开采采用

联合布置的采区,必须设置 1条专用回风巷。

采区进、回风巷必须贯穿整个采区,严禁一段为进风巷、一段为回风巷。

第一百一十四条采、掘工作面应实行独立通风。

同一采区内同一煤层上下相连的2个同一风路中的采煤工作面、采煤工作面与其相

连接的掘进工作面、相邻的2个掘进工作面,布置独立通风有困难时,在制定措施后,可

采用串联通风,但串联通风的次数不得超过 1次。

采区内为构成新区段通风系统的掘进巷道或采煤工作面遇地质构造而重新掘进的巷

道,布置独立通风确有困难时,其回风可以串入采煤工作面,但必须制定安全措施,且串

联通风的次数不得超过1次;构成独立通风系统后,必须立即改为独立通风。

对于本条规定的串联通风,必须在进入被串联工作面的风流中装设甲烷断电仪,且瓦

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得超过 0.5%,其他有害气体浓度都应符合本规程第一百条的规定。

开采有瓦斯喷出或有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危险的煤层时,严禁任何2个

工作面之间串联通风。

第一百一十五条 有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危险的采煤工作面不得采用下

行通风。

- 20 -

第一百一十六条采掘工作面的进风和回风不得经过采空区或冒顶区。

无煤柱开采沿空送巷和沿空留巷时,应采取防止从巷道的两帮和顶部向采空区漏风的

措施。

矿井在同一煤层、同翼、同一采区相邻正在开采的采煤工作面沿空送巷时,采掘工作

面严禁同时作业。

水采工作面由采空区回风时,工作面必须有足够的新鲜风流,工作面及其回风巷的风

流中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必须符合本规程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百三十八条和第一百三

十九条的规定。

第一百一十七条采空区必须及时封闭。必须随采煤工作面的推进逐个封闭通至采空

区的连通巷道。采区开采结束后

45天内,必须在所有与已采区相连通的巷道中设置防火墙,

全部封闭采区。

第一百一十八条控制风流的风门、风桥、风墙、风窗等设施必须可靠。

不应在倾斜运输巷中设置风门;如果必须设置风门,应安设自动风门或设专人管理,

并有防止矿车或风门碰撞人员以及矿车碰坏风门的安全措施。

开采突出煤层时,工作面回风侧不应设置风窗。

第一百一十九条 新井投产前必须进行 1次矿井通风阻力测定,以后每 3年至少进行

1次。矿井转入新水平生产或改变一翼通风系统后,必须重新进行矿井通风阻力测定。

第一百二十条 矿井通风系统图必须标明风流方向、风量和通风设施的安装地点。必

须按季绘制通风系统图,并按月补充修改。多煤层同时开采的矿井,必须绘制分层通风系

统图。

矿井应绘制矿井通风系统立体示意图和矿井通风网络图。

第一百二十一条矿井必须采用机械通风。

主要通风机的安装和使用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主要通风机必须安装在地面;装有通风机的井口必须封闭严密,其外部漏风率

在无提升设备时不得超过 5%,有提升设备时不得超过15%。

(二)必须保证主要通风机连续运转。

(三)必须安装 2套同等能力的主要通风机装置,其中 1套作备用,备用通风机必须

能在 1 0min内开动。在建井期间可安装 1套通风机和 1部备用电动机。生产矿井现有的 2

套不同能力的主要通风机,在满足生产要求时,可继续使用。

(四)严禁采用局部通风机或风机群作为主要通风机使用。

(五)装有主要通风机的出风井口应安装防爆门,防爆门每6个月检查维修 1次。

(六)至少每月检查 1次主要通风机。改变通风机转数或叶片角度时,必须经矿技术

负责人批准。

(七)新安装的主要通风机投入使用前,必须进行 1次通风机性能测定和试运转工作,

以后每 5年至少进行 1次性能测定。

第一百二十二条生产矿井主要通风机必须装有反风设施,并能在 1 0min内改变巷道

中的风流方向;当风流方向改变后,主要通风机的供给风量不应小于正常供风量的 40%。

每季度应至少检查 1次反风设施,每年应进行 1次反风演习;矿井通风系统有较大变

化时应进行 1次反风演习。

第一百二十三条 严禁主要通风机房兼作他用。主要通风机房内必须安装水柱计、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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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表、电压表、轴承温度计等仪表,还必须有直通矿调度室的电话,并有反风操作系统图、

司机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主要通风机的运转应由专职司机负责,司机应每小时将通风

机运转情况记入运转记录簿内;发现异常,立即报告。

第一百二十四条因检修、停电或其他原因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转时,必须制定停风措

施。

变电所或电厂在停电以前,必须将预计停电时间通知矿调度室。

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时,受停风影响的地点,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工作人

员先撤到进风巷道中,由值班矿长迅速决定全矿井是否停止生产、工作人员是否全部撤出。

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期间,对由 1台主要通风机担负全矿通风的矿井,必须打开井口

防爆门和有关风门,利用自然风压通风;对由多台主要通风机联合通风的矿井,必须正确

控制风流防止风流紊乱。

第一百二十五条 矿井通风系统中,如果某一分区风路的风阻过大,主要通风机不能

供给其足够风量时,可在井下安设辅助通风机,但必须供给辅助通风机房新鲜风流;在辅

助通风机停止运转期间,必须打开绕道风门。

严禁在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中安设辅助通风机。

第一百二十六条 矿井开拓或准备采区时,在设计中必须根据该处全风压供风量和瓦

斯涌出量编制通风设计。掘进巷道的通风方式、局部通风机和风筒的安装和使用等应在作

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第一百二十七条掘进巷道必须采用矿井全风压通风或局部通风机通风。

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的掘进通风方式应采用压入式,不得采用抽出式

(压气、水力引射器不受此限);如果采用混合式,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瓦斯喷出区域和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煤层的掘进通风方式必须采用压入

式。

第一百二十八条安装和使用局部通风机和风筒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局部通风机必须由指定人员负责管理,保证正常运转。

(二)压入式局部通风机和启动装置,必须安装在进风巷道中,距掘进巷道回风口不

得小于

10m;全风压供给该处的风量必须大于局部通风机的吸入风量,局部通风机安装地

点到回风口间的巷道中的最低风速必须符合本规程第一百零一条的有关规定。

(三)必须采用抗静电、阻燃风筒。风筒口到掘进工作面的距离以及混合式通风的局

部通风机和风筒的安设,应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四)低瓦斯矿井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可采用装有选择性漏电保护装置的供电

线路供电或与采煤工作面分开供电。

(五)瓦斯喷出区域、高瓦斯矿井、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中,掘进

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应采用三专(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线路)供电;也可采用装

有选择性漏电保护装置的供电线路供电,但每天应有专人检查1次,保证局部通风机可靠

运转。

(六)严禁使用3台以上(含3台)的局部通风机同时向

1个掘进工作面供风。不得

使用1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2个作业的掘进工作面供风。

使用局部通风机供风的地点必须实行风电闭锁,保证停风后切断停风区内全部非本质

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使用2台局部通风机供风的,2台局部通风机都必须同时实现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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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闭锁。

第一百二十九条 使用局部通风机通风的掘进工作面,不得停风;因检修、停电等原

因停风时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

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只有在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

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

浓度都不超过 0.5%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

第一百三十条 井下爆炸材料库必须有独立的通风系统,回风风流必须直接引入矿井

的总回风巷或主要回风巷中。新建矿井采用对角式通风系统时,投产初期可利用采区岩石

上山或用不燃性材料支护和不燃性背板背严的煤层上山作爆炸材料库的回风巷。必须保证

爆炸材料库每小时能有其总容积4倍的风量。

第一百三十一条 井下充电室必须有独立的通风系统,回风风流应引入回风巷。

井下充电室在同一时间内,5t及其以下的电机车充电电池的数量不超过 3组、5t

以上的电机车充电电池的数量不超过1组时,可不采用独立的风流通风,但必须在新鲜风

流中。

井下充电室风流中以及局部积聚处的氢气浓度,不得超过 0.5%。

第一百三十二条 井下机电设备硐室应设在进风风流中。如果硐室深度不超过 6m、入

口宽度不小于

1.5m而无瓦斯涌出,可采用扩散通风。

井下个别机电设备硐室,可设在回风流中,但此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 0.5%,

并必须安装甲烷断电仪。

采区变电所必须有独立的通风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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