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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类危险源包括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 )。

发表时间:2024-07-22 18:45:17 来源:网友投稿

第二类危险源包括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

A 、设备的不安全状态

B 、机械的不安全状态

C 、不良环境条件

D 、环境的不确定性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C】

二类危险源指的是什么

造成约束、限制能量和危险物质措施失控的各种不安全因素称作第二类危险源。第二类危险源包括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管理缺陷。物故障指设备、装置、元件等由于性能低下不能实现预定功能的现象;人失误指人的行为的结果偏离了预定的标准。第一类危险源: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发生意外释放的能量,包括生产过程中各种能量源、能量载体或危险物质。第一类危险源决定了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它具有的能量越多,发生事故后果越严重。第二类危险源:导致能量或危险物质约束或限制措施破坏或失效的各种因素。广义上包括物的故障,人的失误、环境不良以及管理缺陷等因素。第二类危险源决定了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它出现得越频繁,发生事故的可能性越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第二类危险源有哪些

问题一:第一类危险源和第二类危险源指的是什么? 能量和危险物质的存在是危害产生的最根本的原因,通常把可能发生意外释放的能量(能量源或能量载体)或危险物质称作第一类危险源。

第二类危险源:造成约束、限制能量和危险物质措施失控的各种不安全因素称作第二类危险源。包括:

1、物的不安全状态。

2、人的不安全行为。

3、管理缺陷。

问题二:第二类危险源的介绍 第二类危险源 造成约束、限制能量和危险物质措施失控的各种不安全因素称作第二类危险源。

问题三:什么叫第二类危险源? 重大危险源定义

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危险物质:一种物质或若干种物质的混合物,由于它的化学、物理或毒性特性,使其具有易导致火灾、爆炸或中毒的危险。

单元:指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工厂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m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临界量:指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物质规定的数量,若单元中的物质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数量,则该单元定为重大危险源。

重大危险源辨识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企业应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对重大危险源应监测监控并并到当地安监部门备案。

重大危险源申报的类别如下:

1) 贮罐区(贮罐);

2) 库区(库);

3) 生产场所;

4) 压力管道;

5) 锅炉;

6) 压力容器;

7) 煤矿(井工开采);

8)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

9) 尾矿库。

问题四:危险源类别是怎么分类的有哪些 1、安全科学理论对危险源的分类

这种分类主要是概念性的.根据危险源在事故发生发展过程中的作用,按安全科学理论把危险源分为两大类.

(1)两类危险源

a、第一类危险源.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发生意外释放的能量(能源或能量载体)或危险物质称作第一类危险源.

为了防止第一类危险源导致事故,必须采取措施约束、限制能量或危险物质,控制危险源.

b、第二类危险源.导致能量或危险物质约束或限制措施破坏或失效的各种因素称作第二轮危险源.

第二类危险源主要包括物的故障、人的失误和环境因素(环境因素引起物的故障和人的失误).

(2)两类危险源的关系

第一类危险源是伤亡事故发生的能量主体,决定事故发生的严重程度;第二类危险源是第一类危险源造成事故的必要条件,决定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第一类危险源的存在是第二类危险源出现的前提,第二类危险源的出现是第一类危险源导致事故的必要条件.

一起伤亡事故的发生往往是两类危险源共同作用的结果.危险源辨识的首要任务是辨识第一类危险源,在此基础上再辨识第二类危险源.

能量意外释放理论认为:能量或危险物质的意外释放是伤亡事故发生的物理本质.

2、GB/T13861《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代码》对危险源的分类

GB/T13861《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代码》是按导致事故和职业危害的直接原因(危害因素)对危险源进行分类:

(1)物理性危险、危害因素

设备、设施缺陷;

防护缺陷;

电危害;

噪声危害;

振动危害;

电磁危害;

运动物危害;

明火;

造成灼伤的高温物质;

造成冻伤的低温物质;

粉尘与气溶胶;

作业环境不良;

信号缺陷;

标志缺陷;

其他.

(2)化学性危险、危害因素

易燃、易爆性物质;

自燃性物质;

有毒物质;

腐蚀性物质;

其他;

(3)生物性危险、危害因素

致病微生物;

传染病媒介物;

致害动物;

致害植物;

其他.

(4)心理、生理性危害因素

负荷超限:体力、听力、视力、其他负荷超限;

健康状况异常;

心理异常:情绪异常、冒险心理、过度紧张、其他;

辨识功能缺陷:感知延迟、辨识错误、其他;

其他.

(5)行为性危害因素

指挥错误:指挥失误、违章指挥、其他;

操作失误:误动作、违章作业、其他;

监护失误;

其他.

(6)其他.

3、GB6441《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对危险源的分类

GB6441《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将危险源分为16类:

(1)物体打击;

(2)车辆伤害;

(3)机械伤害;

(4)起重伤害;

(5)触电;

(6)淹溺;

(7)灼烫;

(8)火灾;

(9)意外坠落;

(10)坍塌;

(11)放炮;

(12)火药爆炸;

(13)化学性爆炸;

(14)物理性爆炸;

(15)中毒和窒息;

(16)其他伤害....&gt&gt

问题五:公司的危险源类别有哪些 建筑工地重大危险源的分类:施工生活用危险化学品及压力容器是第一类危险源。人的不安全行为、料机工艺的不安全状态和不良环境条件为第二类危险源。建筑工地绝大部分危险和有害因数属第二类危险源。 建筑工地重大危险源按场所的不同初步可分为: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与临建设施重大危险源两类。 一、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 存在于人的重大危险源主要是人的不安全行为即“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主要集中表现在那些施工现场经验不丰富、素质较低的人员当中。事故原因统计分析表明70%以上事故是由“三违”造成的,因此应严禁“三违”。 存在于分部、分项工艺过程、施工机械运行过程和物料的重大危险源: ? (1)脚手架、模板和支撑、起重塔吊、物料提升机、施工电梯安装与运行,人工挖孔桩、基坑施工等局部结构工程失稳,造成机械设备倾覆、结构坍塌、人亡等意外 (2)施工高层建筑或高度大于2m的作业面(包括高空、四口、五临边作业),因安全防护不到位或安全兜中国内积存建筑垃圾、人员未配系安全带等原因造成人员踏空、滑倒等高处坠落摔伤或坠落物体打击下方人员等意外。 ? (3)焊接、金属切割、冲击钻孔、凿岩等施工,临时电漏电遇地下室积水及各种施工电器设备的安全保护(如:漏电、绝缘、接地保护、一机一闸)不符合要求,造成人员触电、局部火灾等意外; ? (4)工程材料、构件及设备的堆放与频繁吊运、搬运等过程中因各种原因易发生堆放散落、高空坠落、撞击人员等意外。 存在于施工自然环境中的重大危险源 (1)人工挖孔桩、隧道掘进、地下市政工程接口、室内装修、挖掘机作业时损坏地下燃气管道等因通风排气不畅造成人员窒息或中毒意外。 ? (2)深基坑、隧道、地铁、竖井、大型管沟的施工,因为支护、支撑等设施失稳,坍塌,不但造成施工场所破坏、人员伤亡,往往还引起地面、周边建筑设施的倾斜、塌陷、坍塌、爆炸与火灾等意外。基坑开挖、人工挖孔桩等施工降水,造成周围建筑物因地基不均匀沉降而倾斜、开裂、倒塌等意外。 ? (3)海上施工作业由于受自然气象条件如台风、汛、雷电、风暴潮等侵袭易发生翻船人亡且群死群伤意外。 二、临建设施重大危险源 (1)厨房与临建宿舍安全间距不符合要求,施工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临时存放或使用不符合要求、防护不到位,造成火灾或人员窒息中毒意外;工地饮食因卫生不符合卫生标准,造成集体中毒或疾病意外。

(2) 临时简易帐篷搭设不符合安全间距要求,易发生火烧连营的意外。

(3)电线私拉乱接,直接与金属结构或钢管接触,易发生触电及火灾等意外。

(4)临建设施撤除时房顶发生整体坍塌,作业人员踏空、踩虚造成伤亡意外。

问题六:危险源的分类 工业生产作业过程的危险源一般分为七类:(一) 化学品类:毒害性、易燃易爆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

(二) 辐射类:放射源、射线装置、及电磁辐射装置等;

(三) 生物类:动物、植物、微生物(传染病病原体类等)等危害个体或群体生存的生物因子;

(四) 特种设备类:电梯、起重机械、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

(五) 电气类:高电压或高电流、高速运动、高温作业、高空作业等非常态、静态、稳态装置或作业;

(六) 土木工程类:建筑工程、水利工程、矿山工程、铁路工程、公路工程等; (七) 交通运输类:汽车、火车、飞机、轮船等。

问题七:第二类危险源里人的因素包括人的( )和“人失误”。 第二类危险源里人的因素包括人的(不安全行为)和“人失误”。

问题八:二类危险作业有那些 高度危险作业是指对周围环境具有较高危险性的活动。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高度危险作业包括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这些作业都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性。

高度危险作业的认定,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必须是对周围环境有危险的作业(这里的周围环境是指人们的财产或人身的安全状态)。

2.必须是在活动过程中产生危险性的作业。当高度危险作业的客体在没有被投入营运活动时,只是作为一种静止的物体存在,一般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危险。即使造成损害,也不属于该种责任。

3.必须是需要采取一定的安全方法,才能进行活动的作业。高度危险作业是在活动过程中产生高度危险性的,因此只有采取一定的安全方法进行活动,才能够控制活动中产生的危险,减少损害发生的几率。反之若不采取一定的安全措施,就会大大地增加危险性。这也决定了法律对此类活动在程序上有着严格的规定,或对这类活动有特殊的要求,赋予特别的责任。

问题九:第一类危险源和第二个危险源到底怎么区分? 事故的发生是两类危险源共同作用的结果,第一类危险源是事故发生的前提,第二类危险源是第一类危险源导致事故的必要条件。第一类危险源是事故的主体,决定事故的严重程度;第二类危险源出现的难易,决定事故发生的可能性的大小。对给定的案例,要能区分出属于哪一类危险源。氧气瓶中的氧气是可能发生意外释放的能量,属于第一类危险源。一个是事故的主体,一个是事故的必然条件,比如:一桶油就是第一类危险源,一个吸烟的人就是第二类危险源。

施工中第一类危险源是什么?第二类危险源是什么?

第一类危险源:能量和危险物质的存在是危害产生的最根本的原因,通常把可能发生意外释放的能量(能量源或能量载体)或危险物质。

第二类危险源:造成约束、限制能量和危险物质措施失控的各种不安全因素称作第二类危险源.包括:

1、物的不安全状态.

2、人的不安全行为.

3、管理缺陷。

扩展资料:

第一类危险源的危险性主要表现为导致事故而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方面。第一类危险源危险性的大小主要取决于以下几方面情况:

1、能量或危险物质的量

第一类危险源导致事故的后果严重程度主要取决于发生事故时意外释放的能量或危险物质的多少。一般地第一类危险源拥有的能量或危险物质越多,则发生事故时可能意外释放的量也多。当然有时也会有例外的情况,有些第一类危险源拥有的能量或危险物质只能部分地意外释放。

2、能量或危险物质意外释放的强度

能量或危险物质意外释放的强度是指事故发生时单位时间内释放的量。在意外释放的能量或危险物质的总量相同的情况下,释放强度越大,能量或危险物质对人员或物体的作用越强烈,造成的后果越严重。

3、能量的种类和危险物质的危险性质

不同种类的能量造成人员伤害、财物破坏的机理不同,其后果也很不相同。危险物质的危险性主要取决于自身的物理、化学性质。燃烧爆炸性物质的物理、化学性质决定其导致火灾、爆炸事故的难易程度及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工业毒物的危险性主要取决于其自身的毒性大小。

4、意外释放的能量或危险物质的影响范围

事故发生时意外释放的能量或危险物质的影响范围越大,可能遭受其作用的人或物越多,事故造成的损失越大。例如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时可能影响到下风侧的很大范围。

危险源的控制可从三方面进行,即技术控制、人行为控制和管理控制。

(1)技术控制

即采用技术措施对固有危险源进行控制,主要技术有消除、控制、防护、隔离、监控、保留和转移等。技术控制的具体内容请参看第三章和第四章的有关内容。

(2)人行为控制

即控制人为失误,减少人不正确行为对危险源的触发作用。人为失误的主要表现形式有:操作失误,指挥错误,不正确的判断或缺乏判断,粗心大意,厌烦,懒散,疲劳,紧张,疾病或生理缺陷,错误使用防护用品和防护装置等。人行为的控制首先是加强教育培训,做到人的安全化;其次应做到操作安全化。

(3)管理控制

可采取以下管理措施,对危险源实行控制。

①建立健全危险源管理的规章制度。

②明确责任、定期检查。

③加强危险源的日常管理。

④抓好信息反馈、及时整改隐患。

⑤搞好危险源控制管理的基础建设工作。

⑥搞好危险源控制管理的考核评价和奖惩。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危险源分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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