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区别主要表现为()。
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区别主要表现为()。
A 、前者产生于订立合同阶段,后者产生于履行合同阶段
B 、前者系主观故意,后者系主观过失
C 、前者是侵权责任,后者是合同责任
D 、前者无须约定,后者须有约定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A】
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区别
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区别有:
1、两者产生的前提不同,前者是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当事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为前提,此时的合同还未生效;后者则是合同已成立,因一方违反合同才会产生违约责任;
2、两者当事人约定不同,前者具有法定性,它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不可以由当事人进行约定;而后者具有约定性,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承担责任的范围、方式以及免责事由;
3、两者的责任形式不同,前者的责任形式只有损害赔偿一种;而后者的可包含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害、实际履行等;
4、赔偿的范围不同,前者中权利人能够请求赔偿的是信赖利益的损失;后者的损害赔偿范围,则包含了因违约所造成的实际损害以及期待利益的损害。
《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缔约过失】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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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责任和缔约过失责任如何区别
违约责任与缔约过失责任的区别是:违约责任是指违反合同约定或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需要承担的民事责任;属于约定责任;一般在合同成立生效后。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的诚实信用原则,而导致另一方遭受的信赖利益的损失需要承担的责任;属于法定责任;一般在缔结合同的过程中。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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