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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冶金工程中,10万千瓦以下机组汽轮机安装工程为()。

发表时间:2024-07-22 19:41:18 来源:网友投稿

在冶金工程中,10万千瓦以下机组汽轮机安装工程为()。

A 、大型转炉工程

B 、中型转炉工程

C 、小型转炉工程

D 、中小型转炉工程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C】

在冶金工程中,产量≥120吨/日或投资≥2亿元的转炉工程为大型转炉工程;产量<120吨/日或投资<2亿元的为中型转炉工程;10万千瓦以下机组汽轮机安装工程为小型转炉工程。

机电二级建造师能承担多大项目?

按照《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注册执业工程规模标准》 机电二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承担中、小型工程施工项目。注册建造师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时,依照规定,一级注册建造师可承担大、中、小型工程施工项目,二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承担中、小型工程施工项目。机电工程项目的工程规模标准分别按机电安装工程、石油化工工程、冶炼工程、电力工程四个专业系列设置。机电工程大、 中、小型工程规模标准的指标,针对不同的工程项目特点,具体设置有建筑面积、工程造价、工程量、投资额、年产量等不同的界定指标。

1、机电安装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

(1)单位工程造价200~1000万元,建筑面积1万~2万平方米,空调制冷量300~800冷吨的为中型通风空调工程;单位工程造价&lt200万元,建筑面积&lt1万平方米,空调制冷量&lt300冷吨的为小型通风空调工程;

(2)一般工业、民用、公用建设工程的机电安装工程规模按照单项工程造价进行划分,单项工程造价200~1500万元的为中型项目;单项工程造价在200万元以下的为小型项目。

2、石油化工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

(1)年产量300~600万吨,管线长度&lt120公里的为中型工程;年产量≤300万吨的为小型工程;

(2)城镇燃气工程的工程规模按生产能力划分,生产能力为1~3亿立方米/年的为中型项目;生产能力在1亿立方米/年以下的为小型项目。

3、冶炼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

(1)在冶金工程中,产量&lt120吨/日或投资&lt2亿元的为中型转炉工程;10万千瓦以下机组汽轮机安装工程为小型转炉工程;

(2)石灰生产线工程按照项目日生产能力划分工程规模,生产能力为100~300吨/日的为中型项目生产能力小于100吨/日的为小型项目。

4、电力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

(1)在火电机组工程中,30万千瓦及以上汽轮机安装界定为大型汽轮发电机安装项目;10~30万千瓦汽轮机安装工程界定为中型汽轮发电机安装项目;

(2)送变电工程工程规模按照单项合同额划分,400~800万元的送变电工程为中型项目;

4、00万元以下的送变电工程为小型项目。

住建部关于取消专业承包资质后具体采用什么办法

一级二级资质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三级资质都下放到各地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被取消资质后,再改变不符合资质的条件,重新向住房建设委员会申请资质,获批后,才能营业。请参考以下条例: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第十二条 申请本规定第九条所列资质的,应当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其中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建筑企业及其下属一层级的企业,可以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建筑企业向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完毕,并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公示审查意见,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其中涉及公路、水运、水利、通信、铁路、民航等方面资质的,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查。

第十三条 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资质许可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本规定第十一条规定的资质许可程序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四条 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及相应的电子文档;

(二)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三)企业章程复印件;

(四)企业资产证明文件复印件;

(五)企业主要人员证明文件复印件;

(六)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技术装备的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

(七)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有关材料复印件;

(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十五条 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应当如实提交有关申请材料。资质许可机关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办理受理手续。

扩展资料:

日前记者从市建委获悉,为进一步规范建设类企业资质上下协同联动审批,建委下发了《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类企业资质上下协同联动审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要求,从本月10日起,建筑业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事项将有所调整。

《通知》要求,建设类企业资质上下协同联动审批事项的审批要素应按照建设部、省住建厅和市建委颁发的部令、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保持一致,各区(市)县不得随意增减。

建筑业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请办理资质的有关事项时,除向企业工商住所地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符合要求的书面材料外,还需登录四川省住建厅网站,录入与书面材料一致的完整信息。

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做好书面申请材料和网上申报信息的审查工作,审查合格后上报市建委审批(审查);

对申请材料不符合法定形式,或内容不符合要求,或申报企业未在省住建厅网站录入完整信息,或网上申报信息与书面申请材料不一致的,不予审查通过,并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通知》还要求,为做好建设类企业资质市、区(市)县两级上下协同联动审批的相关工作,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和质量,使建设类企业的资质申报材料从一个窗口递交,资质证书从同一个窗口领取,进一步减少办事环节,更好地为我市建设类企业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

从本月10日起,建筑业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事项(即办件除外)经企业工商住所地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后,由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行文,连同企业的书面申请材料和网上申报信息一并上报市建委审批(审查)。

市政府政务中心建委窗口不再直接受理建筑业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申报材料(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企业除外);

建筑业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原则上也由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到市政府政务中心建委窗口领取后再发放给相关企业。

对申报材料审查合格的建设类企业,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出具书面承诺通知书,并自受理当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上报市政府政务中心建委窗口审批(审查)。对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承诺办结情况,市建委将不定期进行抽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中新网:成都市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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