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励学网 > 建筑专业 > 根据《物权法》,建设用地使用权自()之日起设立。

根据《物权法》,建设用地使用权自()之日起设立。

发表时间:2024-07-22 19:55:56 来源:网友投稿

根据《物权法》,建设用地使用权自()之日起设立。

A、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

B、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C、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信息公示

D、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信息公示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B】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户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15.建设用地使用权自()时设立。

建设用地使用权自()时设立。

A.占用

B.登记

C.申请

D.使用

【答案】B

【解析】

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

法律高手进,选择题。

1--5

adcac

6--10

cabdc

11-20

bbcca

21--30

acabc

楼上的错误了,第4题应该是变更登记。

《物权法》第19条规定:“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

12题典权是用益物权。

15题,留置权人有权收取留置财产的孳息,收取的孳息应当先冲抵收取孳息的费用。235条规定的

求教高手!!!案例分析题

1.设计院应当承担付款责任。 因为,由于设计院方面的管理原因,让施工单位认为甲具有签字付款的权力, 致使本案付款纠纷的出现。《民法通则》第43条规定:“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2.(1)双方订立的《工业开发及用地出让合同》应当已经生效。因为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并不是合同生效的前提。一般情况下书面合同自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生效,除非当事人另行约定了生效条件。

(2)该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告)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尚未设立。因为按照《物权法》的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由于双方尚未完成土地使用权登记,因此原告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尚未设立。

(3)如果土地规划确实改变,县土地管理局(以下简称被告)可以要求原告按照新的规划要求使用土地。如果原告不能按照新规划要求使用土地,原告有权要求解除合同,被告应当赔偿原告的损失。如果原告可以按照新规划要求使用土地,原告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被告应当为其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3.《合同法》第32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第37条还规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签字盖章十分重要。如果没有双方当事人的签字盖章,就不能最终确认当事人对合同的内容协商一致,也难以证明合同的成立有效。但是双方当事人的签字盖章仅是形式问题。如果一个以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已经履行,仅仅是没有签字盖章,就认定合同不成立,则违背了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当事人既然已经履行,合同当然依法成立。

4.《招标投标法》第46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1条规定:“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其结论是不言而喻的。但是承包人应从中汲取教训,重视备案合同的严肃性。在中标合同备案后,如果出现业主强行要求让利并签订新的承包协议的情形下,在工程竣工结算时,承包人可以理直气壮地主张以备案合同结算工程款。需要注意的是,应当划清正常的合同变更与“黑白合同”的界限。如施工中由于设计变更导致工程价款发生变化,这属于正常的合同变更,但变更后的协议最好补报备案。

免责声明:本站发布的教育资讯(图片、视频和文字)以本站原创、转载和分享为主,文章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

如果本文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底部站长邮箱进行举报反馈,一经查实,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感谢您对本站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