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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m及以下建筑蓄电池组的初始放电时间不小于()。

发表时间:2024-07-22 20:18:15 来源:网友投稿

100m及以下建筑蓄电池组的初始放电时间不小于()。

A 、90min

B 、180min

C 、360min

D 、540min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A】

100m及以下建筑的初始放电时间不小于90min;100m以上建筑的初始放电时间不小于180mim;避难层的初始放电时间不小于540min。

铅酸蓄电池标准

电动道路车辆用铅酸蓄电池国家标准GB/T 18332.1-2001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电动道路车辆(包括电动汽车、电动摩托车等)用铅酸蓄电池(以下简称蓄电池)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电动道路车辆用额定电压12V的铅酸蓄电池。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2900.11-1988蓄电池名词术语(eqvIEC486:

1、986)3定义与符号本标准除采用GB/T2900.11中的定义外,还增加了下列定义。

3.1阀控密封式铅酸蓄电池valveregulatedsealedlead-acidbattery 当蓄电池在规定的设计范围内工作时保持密封状态,但当内部压力超过预定值时,允许气体通过控制阀逸出的铅酸蓄电池。

3.2符号 C3——3小时率额定容量; I3——3小时率放电电流,数值等于C3/3(A)。4分类与型号4.1分类 电动道路车辆用铅酸蓄电池分为免维护蓄电池和阀控密封式蓄电池两类。

4.2型号4.2.1电动道路车辆用蓄电池以“电”的汉语饼音“D”表示,阀控密封式铅酸蓄电池以“M”表示,免维护铅酸蓄电池以“W”表示。

4.2.2型号意义 例如:6DM55型电动道路车辆铅酸蓄电池5要求5.1外观蓄电池按6.2检验时,外壳不得有变形及裂纹,表面干燥、无酸液,且标志清晰、正确。

5.2极性蓄电池按6.3检验时,电池极性应与标志的极性符号一致。

5.3外形尺寸及重量蓄电池外形尺寸、重量参见本标准的附录A。

5.4端子5.4.1端子位置可分为四种类型,如图1(a~d)。

5.4.2端子的位置以及对端子的外观、结构等具体要求由用户与制造厂协商决定。

5.53小时率额定容量5.5.1蓄电池按6.5试验时,第一次容量应不低于额定值的85%。

5.5.2蓄电池应在第十次容量试验或之前达到额定值。

5.6大电流放电蓄电池按6.6.2放电时,放电时间应不低于30min;蓄电池按6.6.3放电时,电压应不低于8.40V。

5.7低温-18℃放电蓄电池按6.7.2放电时,放电时间应不低于60s;蓄电池按6.7.3放电时,容量应不低于额定值的50%

5.8过放电性能蓄电池按6.8试验时,其容量应不低于额定值的75%。

5.9安全性蓄电池按6.9试验时,外壳不得出现漏液、破裂等异常现象。

5.10密封反应效率(此条适用于阀控密封式蓄电池) 蓄电池按6.10试验时,其密封反应效率应不低于90%。

5.11水损耗(此条适用于免维护蓄电池) 蓄电池按6.11试验时,按额定容量计算,其水损耗应不大于3g/Ah。

5.12荷电保持能力 蓄电池按6.12试验时,其容量应不低于贮存前容量的85%。

5.13循环耐久能力 蓄电池按6.13试验时,当蓄电池容量降至额定值的75%时,循环寿命应不少于400次。

5.14耐振动性能蓄电池按6.14规定进行试验。试验期间蓄电池放电电压应无异常;试验后,检查蓄电池应无机械损伤,元电解液渗漏。

5.15限压阀(此条适用于阀控密封式蓄电池)密封铅酸蓄电池按6.15检验时,限压阀开闭阀压力为100kPa~1kPa。

5.16贮存(此条适用于干式荷电蓄电池)新制造未注入电解液的蓄电池按6.16试验,其容量应符合5.5规定。6试验方法6.1试验条件6.1.1环境条件除另有规定外,试验应在温度15~35℃、相对湿度25%~85%、大气压力86~106kPa环境中进行。

6.1.2测量仪器、仪表6.1.2.1量程所用仪表量程应随被测电压或电流数值改变,指针式仪表读数应在量程的后三分之一范围内。

6.1.2.2准确度a)测量电压用的仪表应是不低于0.5级准确度的电压表,电压表内阻至少应是1kΩ/V;b)测量电流用的仪表应是不低于0.5级准确度的电流表;c)测量温度的温度计应具有适当的量程,其分度值不应大于1℃,标定准确度应不低于0.5℃;d)测量时间用的仪表应按时、分、秒分度,至少应具有±1%的准确度;e)测量蓄电池外形尺寸的量具,其分度值不应大于1mm:f)测量电解液密度用的密度计,应具有适当的量程,每个分度值不应大于0.005g/cm3;g)称量蓄电池重量的衡器,应具有±0.05%以上的准确度;h)测量压力用的仪表应是不低于0.25级准确度的压力表。

6.1.3电解液干式荷电蓄电池电解液的具体要求由制造厂规定。

6.1.4试验前的准备6.1.4.1受试的蓄电池应该是生产后不超过60d,未经使用过的蓄电池,井完全充电。

6.1.4.2干式荷电蓄电池要经注液。

6.1.4.3蓄电池的完全充电6.1.4.3.1恒流充电(适用于免维护蓄电池) 蓄电池以0.5I3(A)电流充电到14.4V±0.1V后,再继续以0.25I3(A)电流充电,在充电末期连续3h内蓄电池电压变化不大于0.05V/h,此时确认蓄电池已完全充电。

6.1.4.3.2改进的恒压充电(适用于阀控密封式蓄电池) 蓄电池的完全充电采用恒压14.4V±0.1V、限流I3(A)充电16h或当充电末期电流稳定3h不变时,此时确认蓄电池已完全充电。

6.1.4.3.3采用由用户与制造厂协商认可的充电方法。

6.2外观用目测法检查蓄电池外观。

6.3极性用电压表或反极仪检查蓄电池的极性。

6.4外形尺寸及重量用量具和衡器测量蓄电他的外形尺寸及重量。

6.53小时率额定容量6.5.1蓄电池按6.1.4.3完全充电后,在温度为25℃±2℃的水浴环境中静置5h,然后以I3(A)的电流,恒电流放电到9.90V终止,记录放电时间。

6.5.2用放电电流乘以放电到终止电压的时间即为电池容量。

6.6大电流放电6.6.1蓄电池经6.5试验,且符合5.5规定方可进行本试验。

6.6.2按6.1.4.3完全充电的蓄电池在温度为25℃±2℃的水浴环境中静置5h,然后以3I3(A)的电流恒电流放电到9.00V终止,记录放电时间。

6.6.3按6.1.4.3完全充电的蓄电池在温度为25℃±2℃的水浴环境中静置5h,然后以9I3(A)的电流恒电流放电3min,测量电压。

6.7低温-18℃放电6.7.1蓄电池经6.5试验,且符合5.5规定方可进行本试验。

6.7.2按6.1.4.3完全充电蓄电池在-18℃±1℃环境中搁置16~24h,并在该环境中以6I3(A)电流连续放电至8.40V,记录放电时间。

6.7.3按6.1.4.3完全充电蓄电池在-18℃±1℃环境中搁置16~24h,并在该环境中以I3(A)电流连续放电至8.40V,记录放电时间,计算放电容量。

6.8过放电性能6.8.1蓄电池经6.5试验,且符合5.5规定方可进行本试验。

6.8.2按6.1.4.3完全充电的蓄电池以初始电流3I3(A)的电阻,定电阻连续放电阻21d。

6.8.3然后蓄电池以恒电压15.00V,限流I3(A)充电24h。

6.8.4再按6.5进行试验。

6.9安全性蓄电池按6.1.4.3完全充电后,以0.7I3(A)的电流连续充电5h,然后目视检查蓄电池外观。

6.10密封反应效率6.10.1蓄电池经6.5试验,且符合5.5规定方可进行本试验。

6.10.2按6.1.4.3完全充电的蓄电池以0.3I3(A)的电流连续充电48h,然后再以0.015I3(A)的电流连续充电29h,并从第25h起开始收集气体5h.6.10.3按公式(1)和(2)计算密封反应效率。

6.11水损耗6.11.1蓄电池经6.5试验,且符合5.5规定方可进行本试验。

6.11.2蓄电池按6.1.4.3完全充电后,擦净蓄电池全部表面,并称量重量到准确度±0.05%。

6.11.3蓄电池放置在温度40℃±2℃的水浴中,蓄电池上缘漏出水面不得超过25mm,蓄电池之间和蓄电池与水浴壁之间的距离不得少于25mm。

6.11.4蓄电池用恒压14.4V±0.1V充电500h。

6.11.5蓄电池充电结束后,擦净蓄电池全部表面,立即进行重量称量,计算水损耗重量。

6.12荷电保持能力6.12.1经6.5试验,且符合5.5规定,并得到贮存前容量Cc的蓄电池按6.1.4.3完全充电后,将蓄电池表面拣拭干净。

6.12.2然后将蓄电池在环境温度25℃±5℃开路搁置28d。

6.12.3蓄电池搁置结束后,不经充电按6.5进行容量试验,得到余容量Cc’。

6.12.4按公式(3)计算荷电保持能力:6.13循环耐久能力6.13.1蓄电池经6.5试验,且符合5.5规定方可进行本试验,整个试验在25℃±2℃的环境中进行。

6.13.2蓄电池按6.1.4.3完全充电后,以0.75I3(A)的电流放电3h,然后以恒电压14.4V±0.1V,限流0.9I3(A)充电9h或采用制造厂推荐的充电方法充电,组成一次循环。

6.13.3上述连续循环每到第49次放充循环后,第50次按6.5进行放电检查容量,以后每50次进行一次容量检查放电,检查放电后的充电,应按6.1.4.3完全充电。

6.13.4重复6.13.2~6.13.3,当检查放电容量低于额定值75%时,重复6.5试验。若容量不低于额定值75%,则继续按6.13.2~6.13.3进行循环试验。若容量确认低于额定值75%时,认为蓄电池寿命终止。该单元循环不列入循环次数以内。

6.13.5循环寿命次数应为上面循环次数加上循环前进行试验的次数。

6.14耐振动试验蓄电池按6.1.4.3完全充电后,紧固到振动试验台上,按下述条件进行试验。a)放电电流:I3(A);b)振动方向:上下单振动;c)振动频率:30~35Hz;d)最大加速度:30m/s2;e)振动时间:2h。

6.15限压阀6.15.1限压阀与蓄电池不为一体的蓄电池,可单独测定阀的开闭压力。

6.15.2限压阀与蓄电池为一体的蓄电池,对每一单体蓄电池逐渐充人空气,测定开阀压力,然后逐渐释放出空气测定关阀压力。

6.16贮存试验 蓄电池在8.4规定的条件下,存放1a,然后按6.5进行试验。

6.17试验程序6.17.1按本程序进行的试验应连续进行。

6.17.2阀控密封式蓄电池试验程序见表1。7检验规则7.1检验分类、试验项目、要求章条号、试验方法章条号、样品数量及试验周期见表3。

7.2出厂检验7.2.1每批产品出厂前应在该批产品中随机抽样进行出厂检验。在出厂检验的3小时率额定容量试验中,蓄电他的容量差应不大于±5%。

7.2.2在出厂检验中,若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时,应将该批产品退回生产部门返修普验,然后再次提交验收。若再次检验仍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坝!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

7.3型式检验7.3.1有下列情况之一必须进行型式检验: a)J新产品投产和老产品转产; b)转厂; c)停产后复产; d)结构、工艺或材料有重大改变; e)合同规定。

7.3.2判定规则 在型式检验中,若有一项不合格时,应判定为不合格。8标志、包装、运输、贮存8.1标志8.1.1蓄电池产品上应有下列标志: a)制造厂名; b)产品型号或规格; c)制造日期: d)商标; e)极性符号。

8.1.2包装箱外壁应有下列标志; a)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制造厂名、厂址捆p编; b)产品标准编号; c)每箱的净重和毛重; d)标明防潮、不准倒置、轻放等标志; e)标明如图3所承可循环使用标志: f)标明如图4所示含铅,不可将电池等同生活垃圾处置。

8.2包装8.2.1蓄电他的包装应符合防潮防振的要求。

8.2.2包装箱内应装人随同产品提供的文件: a)装箱单(指多只包装); b)产品合格证; c)产品使用说明书。

8.3运输8.3.1在运输中,产品不得受剧烈机械冲撞、曝晒、雨淋,不得倒置。

8.3.2在装卸过程中,产品应轻搬轻放,严防摔掷、翻滚、重压。

8.4贮存8.4.1产品应贮存在温度为5~40℃的干燥、清洁及通风良好的仓库内。

8.4.2应不受阳光直射,远离热源不得少于2m。

8.4.3不得倒置及卧放,并避免机械冲击或重压。附录A蓄电池外形尺寸和重量C3/Ah外形尺寸/mm 重量(带液)kg蓄电池型号标称电压V额定容量长宽总高6DM55 12 55388116175≤236DW12012 120453180265≤506DW15012 150500180288≤60注:根据电动道路车辆发展的需要,可增加新的规格、型号和标准的外形尺寸。

铅酸蓄电池标准是什么?

国家标准: 1 GB 2900.11—89 蓄电池名词术语 2 GB 5008.1—1991 起动用铅酸蓄电池 技术条件。

1、铅酸蓄电池

定义:电极主要由铅及其氧化物制成,电解液是硫酸溶液的一种蓄电池。 英语:Lead-acid battery 。放电状态下正极主要成分为二氧化铅,负极主要成分为铅;充电状态下,正负极的主要成分均为硫酸铅。分为排气式蓄电池和免维护铅酸电池。

2、历史

蓄电池是1859年由法国人普兰特(Plante)发明的,至今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铅酸蓄电池自发明后,在化学电源中一直占有绝对优势。这是因为其价格低廉、原材料易于获得,使用上有充分的可靠性,适用于大电流放电及广泛的环境温度范围等优点。

3、前铅酸蓄电池产业发展中主要存在的问题

少数企业无视国家危险废物管理要求,违法从事废铅蓄电池收集、贮存和处置活动,大量废铅酸蓄电池涌入非法回收利用渠道,使得规范的回收企业缺乏价格竞争优势、铅酸蓄电池行业缺少技术支持,经济合理的污染治理技术。

几级建筑要发电消防电缆吗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消防电源配电规范标准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之消防电源配电标准是什么?近年来。由于夏季气温高,很多地方发生火灾。下面我为大家精心整理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消防电源配电规范标准,欢迎阅读,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下列建筑物、储罐(区)和堆场的消防用电应按一级负荷供电:(一级负荷电源备份,线路备份)

1 建筑高度大于 50m的乙、丙类厂房和丙类仓库

2 一类高层民用建筑。

下列建筑物、储罐(区)和堆场的消防用电应按二级负荷供电:(二级负荷电源不要求备份,线路备份)

1 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 30L/s 的厂房(仓库)

2 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 35L/s 的可燃材料堆场、可燃气体储罐(区)和甲、乙类液体储罐(区)

3 粮食仓库及粮食筒仓

4 二类高层民用建筑

5 座位数超过 1500个的电影院、剧场,座位数超过 3000 个的体育馆,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 3000m2的商店和展览建筑,省(市)级及以上的广播电视、电信和财贸金融建筑,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 25L/s 的其他公共建筑。

除《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 10.1.1和10.1.2 条外的建筑物、储罐(区)和堆场等的消防用电,可按三级负荷供电。

消防用电按一、二级负荷供电的建筑,当采用自备发电设备作备用电源时,自备发电设备应设置自动和手动启动装置。当采用自动启动方式时,应能保证在 30s内供电。

不同级别负荷的供电电源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 50052的规定。

(非消防负荷双电源短期内(一般20min)能合闸可以采用手动切换,可靠、经济。)

(三级消防负荷不要求末端自动切换,一般就是一个电源一个回路就可以了,如室外消防用水量不大于25L/s。)

(住宅小区内的生活水泵房,区域生活水泵房,不低于二级负荷供电。)

建筑内消防应急照明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疏散照明时间增加)

1 建筑高度大于 100m的民用建筑,不应小于 1.5h(基于进了避难层也不一定安全考虑,有条件尽量跑出大楼)

2 医疗建筑、老年人建筑、总建筑面积大于 100000m2的公共建筑和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 m2的地下、半地下建筑,不应少于 1.0h

3 其他建筑,不应少于 0.5h。

(一般消防应急照明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自带蓄电池,国产蓄电池质量估计也就保证三年,其中还有电池衰减等问题,因此一般按照3倍容量配备电池,如需要0.5h时间,配备蓄电池至少为1.5h时间才行。对于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规范要求不小于1.5h。建议前端还是加双电源或者EPS吧。有柴发时电池组可按一倍考虑,只做一个过渡。)

(逃生时需满足可视的疏散路径、疏散通道上低的烟气浓度、低的烟气温度,所以在满足消防应急照明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时间要求的条件下也应满足后两条要求,这就要求我们对排烟风机、排风机等设备供电时间和可靠性也能达到消防应急照明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要求。)

消防用电设备应采用专用的供电回路,当建筑内的生产、生活用电被切断时,应仍能保证消防用电。

(消防队呼声,要求从变电所把消防负荷和非消防负荷分开。救火时快速、准确切非。因为像一些比较老的楼,切非控制模块可能故障失效,火灾时切非信号虽然发出了,但非消防设备可能没有被切掉。火灾时随着温度升高,非消防设备电缆绝缘层变质,再加上灭火喷水等因素可能发生接地故障,而通常做法变压器二次侧只有一个总开关,时间一长可能会使此总开关跳闸,造成消防设备断电。所以从消防员的角度希望消防负荷和非消防负荷由两个开关控制。负荷不分组设计方案,消防负荷可靠性受非消防负荷影响较大负荷分组设计方案,接线较复杂,投资较大。)

备用消防电源的供电时间和容量,应满足该建筑火灾延续时间内各消防用电设备的要求。

1、商业楼、展览楼、综合楼、一类建筑的.财贸金融楼、图书馆、书库、重要的档案楼、科研楼和高级旅馆的消防水泵火灾时持续运行时间为3h其他高层建筑为2h。

2、用于防火卷帘的水幕泵火灾时持续运行时间为3h消防电梯应大于消防水泵、水幕泵火灾时持续运行时间

3、加压风机、排烟机应大于疏散时间30min。

4、喷淋泵1h。(从变电所出来只带消防负荷,专用供电回路,认识不要偏激,如消防泵和喷淋泵可以合用一个回路)(十二层住宅要设置消防电梯,一般8KW,4mm2导线直接从配电房引,从技术上不合理,可以和其他消防负荷合用,切换后放射)

消防配电干线宜按防火分区划分,消防配电支线不宜穿越防火分区。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烟和排烟风机房的消防用电设备及消防电梯等的供电,应在其配电线路的最末一级配电箱处设置自动切换装置。

(要求消防设备的供电在末端配电箱切换,不是控制箱切换。可以由一个配电箱放射给多个控制箱供电,控制箱再给设备供电,不需要每个控制箱都设双电源转换开关。据说民规会把双电源配电箱放置的位置给固定下来,比如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消防电梯机房、防火分区内各配电小间,因为配电箱离消防设备较远的话还是单回路供电,不太可靠,到时可以看看民规规定。)

按一、二级负荷供电的消防设备,其配电箱应独立设置按三级负荷供电的消防设备,其配电箱宜(给小工程少量应急照明开口)独立设置。

消防配电设备应设置明显标志。

消防配电线路应满足火灾时连续供电的需要,其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明敷时(包括敷设在吊顶内),应穿金属导管或采用封闭式金属槽盒保护,金属导管或封闭式金属槽盒应采取防火保护措施当采用阻燃或耐火电缆并敷设在电缆井、沟内时(建筑内部电缆井沟),可不穿金属导管或采用封闭式金属槽盒保护当采用矿物绝缘类不燃性(不单指氧化镁电缆(750度,3个小时),还有柔性矿物绝缘电缆,氧化镁和云母,铜、铝、不锈钢带护套)电缆时,可直接明敷

(阻燃类,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报警总线、疏散照明暗敷)

(防火涂料、防火漆三年就失效)

2 暗敷时,应穿管并应敷设在不燃性结构内且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30mm

(暗敷设时,配电线路穿金属导管并敷设在保护层厚度达到30mm以上的结构内,是考虑到这种敷设方式比较安全、经济,且试验表明,这种敷设能保证线路在火灾中继续供电,故规范对暗敷时的厚度作出相关规定。)

3 消防配电线路宜与其他配电线路分开敷设在不同的电缆井、沟内确有困难需敷设在同一电缆井、沟内时,应分别布置在电缆井、沟的两侧,且消防配电线路应采用矿物绝缘类不燃性电缆。(新条款,电气竖井发生火灾,普通电缆起火把消防线路电缆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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