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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馆和饭店对在岗人员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

发表时间:2024-07-22 20:31:17 来源:网友投稿

宾馆和饭店对在岗人员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

A 、每日

B 、每月

C 、每半年

D 、每年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C】

宾馆、饭店要求员工上岗、转岗前要经过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在培训中表现合格方能上岗、转岗;对在岗人员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

公共聚集场所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应当至少多长时间进行一次?

公众聚集场所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应当至少每半年一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第61号令第三十六条规定:公众聚集场所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应当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的内容还应当包括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培训包括:

一、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二、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三、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生活中的火灾隐患

一、缺乏消防安全常识,防火意识薄弱,如火灾发生时不会使用灭火器,不懂及时拨打报警电话,火灾中不懂得简单的火场逃生知识。

二、在装修越来越豪华的同时大量使用易燃材料。

三、违章使用电器。家用电器成倍增加导致用电量急剧上升,若超过原电气线路和开关的最大承载能力,极易造成打火或局部发热,从而引发火灾。

四、家庭生活用火不慎。如在烹调中使用的食用油,如果连续加热时间过长,当温度超过油的自燃点时,遇明火也会发生燃烧。

五、对燃气灶具不进行定期检查,出现破损(如阀门、垫圈、胶管破损),导致燃气泄露,或者操作不规范(如倒卧气瓶、高温烘烤、用后不及时关闭阀门等),也易引起爆炸起火。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第61号令

旅社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但愿以下内容对您有参考:

基本常识: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第一灭火应急力量”:失火单位现场员工在第一时间内形成的灭火应急力量。

“第二灭火应急力量”:火灾确认后,单位按照本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员工形成的灭火应急力量。

一、检查消除火灾隐患制度

1、 宾馆饭店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每月应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a) 新建、改建、扩建及装修工程消防行政许可情况;

b)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措施及消防安全操作规程落实情况;

c) 消防(控制室)值班、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情况;

d)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管理情况;

e) 防火检查、巡查及火灾隐患整改情况;

f) 员工消防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落实情况;

g) 消防安全管理档案记录情况;

h) 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2 、宾馆饭店应每日进行防火巡查,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至少每2小时一次,餐饮等场所营业结束时应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宾馆饭店可利用本单位视频监控等设备辅助开展防火巡查。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a) 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有无违章;

b)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c) 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等情况;

d) 重点部位员工在岗在位情况;

e) 消火栓、灭火器等设施器材及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

f) 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g) 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3 、宾馆饭店各部门负责人应每周组织开展一次防火检查,检查包括下列内容:

a) 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有无违章;

b)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c) 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置及完好情况;

d) 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

e) 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f) 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4 、 员工应履行本岗位消防安全职责,遵守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熟悉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掌握火灾防范措施,每日进行岗位防火检查。

1) 餐厅、客房服务员在清扫卫生、清台、查房时应进行岗位防火检查,检查包括下列内容:

a) 顾客是否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

b) 有无遗留火种,客人离开是否切断电源;

c) 客房配备的逃生器材是否有效;

d) 本楼层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

2) 厨房工作人员在班前、班后应进行岗位防火检查,包括下列内容:

a) 燃油、燃气管道、阀门有无破损、泄露;

b) 班后燃油、燃气阀门是否关闭;

c) 灶台、油烟罩和烟道清理是否及时;

d) 班后是否切断电源,火源是否妥善处理;

e) 消防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

5、 防火检查、巡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6 、宾馆饭店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火灾隐患整改负总责,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具体负责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7、 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发现人应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或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报告,由消防安全管理人或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部门、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并根据需要报消防安全责任人审批。

8、 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后,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验收,验收结果报消防安全责任人并存档备查。

二、 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制度

1、 宾馆饭店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抓好第一、第二灭火应急力量的建设,掌握初起火灾扑救的组织指挥程序。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制定的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其他单位参照制订:

a) 明确组织机构和任务分工,组织机构包括组织指挥和通讯联络组、灭火行动组、疏散引导组、安全救护组、现场警戒组;

b) 报警、接警处置、通讯联络程序和措施;

c) 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d) 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e) 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2、员工发现火灾应立即呼救并拨打“119”电话报警,起火部位现场员工应在1分钟内形成第一灭火应急力量,采取如下措施:

a) 靠近火灾报警按钮或电话附近的员工,立即摁下按钮或拨电话通知消防控制室或值班人员;

b) 靠近消防设施、器材附近的员工使用现场消火栓、灭火器等设施器材灭火;

c) 现场员工迅速引导人员疏散。

3、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宾馆饭店,消控室值班人员接到探测器报警信号后,应立即通知现场最近的工作人员、巡查人员或通过视频监控设备进行确认。现场人员确认火灾后,向消防控制室报告,并立即使用附近消火栓、灭火器等灭火。消防控制室或单位值班人员应立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在3分钟内形成第二灭火应急力量,采取如下措施:

a) 消防控制室或单位值班人员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同时报告宾馆饭店负责人;

b) 宾馆饭店负责人迅速展开指挥,召集各行动小组按程序实施火灾扑救和人员疏散;

c) 通讯联络组通知员工赶赴火场,并与公安消防队保持联络,向火场指挥员报告火灾情况,将火场指挥员的指令下达有关员工;

d) 灭火行动组根据火灾情况使用本单位的消防设施、器材扑救初起火灾;

e) 疏散引导组按分工通知、引导现场人员疏散,确认房间内无人后,关闭房门并在房门上作统一记号;

f) 安全救护组负责协助抢救、护送受伤人员;

g) 现场警戒组阻止无关人员进入火场,维持火场秩序。

4、宾馆饭店应按规定设置消防设施,充分发挥消防设施在火灾扑救中的作用:

a) 加强消防设施日常维护保养,自动消防设施由专门人员操作,确保完好有效;

b) 设有消防控制室的,消控室必须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每班不少于2人,值班人员和操作人员应取得消防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c) 消防控制室在确认火灾后,应立即将火灾报警联动控制开关转入自动状态(处于自动状态的除外)。

三、 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制度

1、宾馆饭店应按规定设置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配备相应的疏散逃生设备。

2、宾馆饭店员工应熟悉和掌握疏散逃生相关知识、技能及安全疏散设施管理要求:

a) 掌握安全疏散设施管理要求,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确保疏散指示标志等设置明显、功能完好;

b) 熟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位置和疏散逃生路线;

c) 掌握火场逃生和火灾扑救中的自我防护技能;

d) 掌握引导人员疏散程序,掌握疏散逃生设施的使用方法;

e) 熟悉宾馆饭店疏散预案,参加应急疏散演练。

3、火灾发生时员工应通过喊话、广播等方式稳定火场人员情绪,消除恐慌心理,引导顾客采取正确的逃生方法,向安全地点疏散逃生,并防止拥堵踩踏。

4、发生火灾时,应按照以下顺序通知人员疏散:

a) 二层及以上的楼房发生火灾,应先通知着火层及其相邻的上下层;

b) 首层发生火灾,应先通知本层、二层及地下各层;

c) 地下室发生火灾,应先通知地下各层及首层;

d) 多个防火分区的,首先通知着火区及其相邻的防火分区;

5、 宾馆饭店应当组织开展疏散逃生演练。

a)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其他单位至少每年组织一次演练;

b) 组织演练前,应当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和预案内容教育培训;

c) 演练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应当通知宾馆所有人员,防止发生意外;

d) 演练结束后,应及时总结问题,做好记录,针对存在问题修订完善预案内容。

三、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1、 宾馆饭店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熟知下列内容:

a) 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职责;

b) 本单位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c)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d) 依法应承担的消防安全行政和刑事责任。

2、 宾馆饭店应确定专兼职消防宣传教育人员,经培训具备宣传教育能力。

3、 宾馆饭店应建立消防宣传和教育培训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员工消防教育培训。

4、员工上岗、转岗前应经过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合格;对在岗人员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

5、宾馆饭店应利用每日早点名、交接班时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6、通过消防安全教育,员工应达到以下要求:

a) 熟悉消防法律法规;

b) 掌握消防安全职责、制度、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c) 掌握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d) 掌握有关消防设施、器材的操作使用方法;

e) 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逃生自救。

7、宾馆饭店应根据自身特点设置以下消防安全标志或图示:

a) 提示性标志。如:在客房等显著位置提示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位置及逃生路线,手电筒、灭火器等灭火、逃生设备器材具体放置位置和使用方法;

b) 警示性标志。如:在客房内应设置醒目的“请勿卧床吸烟”警示牌,在不间断电源插口处提示“不间断电源,离开时请拔下用电器具”,在房卡取电插口处警示“离开时请取出房卡断电”;

c) 禁止性标志。如:在客房显著位置提示“严禁携带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在安全出口处设置提示“安全出口严禁上锁”。

8、 宾馆饭店应在主要出入口设置固定的“消防安全告知书”和“消防安全承诺书”,在大堂、餐厅等悬挂或张贴消防宣传标语,利用展板、专栏、广告牌、电子显示屏、电视、网络等形式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在顾客须知、服务指南上宣传消防知识,在客房电视开启时插播消防宣传字幕或画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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