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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可划为1区的情况是()。

发表时间:2024-07-22 20:39:02 来源:网友投稿

下列可划为1区的情况是()。

A 、油、水分离器等直接与空间接觖的易燃液体的表面

B 、正常运行时不能出现释放易燃物质的泵、压缩机和阀门的密封处

C 、在正常运行时,会向空间释放易燃物质,安装在贮有易燃液体容器上的排水系统

D 、正常运行时不能向空间释放易燃物质的安全阀、排气孔和其他孔口处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C】

存在第一级释放源的区域可划为1区。第一级释放源是指预计正常运行时周期或偶尔释放的释放源。

类似下列情况的,可划为第一级释放源:

(1)在正常运行时会释放易燃物质的泵、压缩机和阀门等的密封处;

(2)在正常运行时,会向空间释放易燃物质,安装在贮有易燃液体容器上的排水系统;

(3)正常运行时会向空间释放易燃物质的取样点。

有1区,2区,11区!

在GB50057-94(2000)《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第二章 建筑物防雷分类 中提到的0区、1区、2区、10区、11区的具体含义如下

按发生火灾爆炸危险程度及危险物品状态,将火灾爆炸危险区域划分为三类八区.

1.第一类(气体、蒸汽爆炸危险环境)

根据爆炸性混合物出现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划分.

0区:指正常运行时连续出现或长时间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

1区:在正常情况下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

2区:在正常情况下不可能出现而在不正常情况下偶尔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

2.第二类(粉尘、纤维爆炸危险环境)

10区:指正常运行连续成长时间、短时间连续出现爆炸性粉尘、纤维的环境.

11区:指正常运行时不出现,仅在不正常运行时偶尔出现爆炸性粉尘、纤维的环境.

3.第三类(火灾危险环境)

21区:闪点高于环境温度的可燃液体,并在数量上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环境.

22区:具有悬浮、堆积状的可燃粉尘或可燃纤维,虽不能形成爆炸混合物,但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的环境.

23区:存在固体可燃物质,并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的环境.

GB50343-2004《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3.2 雷电防护区划分

3.2.1 雷电防护区的划分应根据需要保护和控制雷电电磁脉冲环境的建筑物,从外部到内部划分为不同的雷电防护区(LPZ).

3.2.2 雷电防护区(LPZ)应划分为:直击雷非防护区、直击雷防护区、第一防护区、第二防护区、后续防护区.(图3.2.2),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直击雷非防护区(LPZOA):电磁场没有衰减,各类物体都可能遭到直接雷击,属完全暴露的不设防区.

2 直击雷防护区(LPZOB):电磁场没有衰减,各类物体很少遭受直接雷击,属充分暴露的直击雷防护区.

3 第一防护区(LPZ1):由于建筑物的屏蔽措施,流经各类导体的雷电流比直击雷防护区(LPZOB)区进一步减小,电磁场得到了初步的衰减,各类物体不可能遭受直接雷击.

4 第二防护区(LPZ2):进一步减小所导引的雷电流或电磁场而引入的后续防护区.

5 后续防护区(LPZn):需要进一步减小雷电电磁脉冲,以保护敏感度水平高的设备的后续防护区.

什么是危险等级划分0,1,2区

0区、1区、2区是对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区域的划分。

爆炸性气体、易燃或可燃液体的蒸汽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场所,按其危险程度的大小分为三个区域等级。

1、0级区域(简称0区),是指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连续地、短时间频繁地出现或长时间存在的场所。

2、1级区域(简称1区),是指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有可能出现的场所。

3、2级区域(简称2区),是指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不能出现,仅在不正常情况下偶尔短时间出现的场所。

扩展资料:

我国对爆炸性危险场所的划分采用与IEC等效的方法。国家标准GB 50058-92中规定,爆炸性气体危险场所按其危险程度大小,划分为0区、1区、2区三个级别,爆炸性粉尘危险场所划分为0区、11区两个级别。

危险等级划分的三个主要因素一个为A级、一个为B级、一个为C级及以上者为特别危险场所;三个主要因素中一个为B级、二个为C级及以上者为高度危险场所;在高度危险场所规定的级以下者为一般危险场所。

危险等级划分时,危险场所的周围环境条件和发生过重大事故是作为附加因素考虑的,当周围环境条件较差或发生过重大事故的场所。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爆炸性危险场所安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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