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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汽车库是按()进行分类的汽车库。

发表时间:2024-07-22 20:44:45 来源:网友投稿

高层汽车库是按()进行分类的汽车库。

A 、停车数量

B 、汽车坡道

C 、建筑高度

D 、停车方式的机械化程度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C】

汽车库按照建筑高度一般可划分为地下汽车库、半地下汽车库、单层汽车库、多层汽车库和高层汽车库。

下面哪些民用建筑需要设置火灾报警与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民用建筑:

1、高层建筑:

1)有消防联动控制要求的一、二类高层住宅的公共场所;

2)建筑高度超过24m的其他高层民用建筑,以及与其相连的建筑高度不超过24m的裙房。

2、多层及单层建筑:

1)9层及9层以下的设有空气调节系统,建筑装修标准高的住宅;

2)建筑高度不超过24m的单层及多层公共建筑;

3)单层主体建筑高度超过24m的体育馆、会堂、影剧院等公共建筑;

4)设有机械排烟的公共建筑;

5)除敞开式汽车库以外的I类汽车库,高层汽车库、机械式立体汽车库、复式汽车库,采用升降梯作汽车疏散口的汽车库。

3、地下民用建筑:

1)铁道、车站、汽车库(I、Ⅱ类);

2)影剧院、礼堂;

3)商场、医院、旅馆、展览厅、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4)重要的实验室、图书库、资料库、档案库。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

2018年一级消防工程师《技术实务》考点:汽车库、修车库防火总平面布局

下面是整理的“2018年一级消防工程师《技术实务》考点:汽车库、修车库防火总平面布局”,欢迎阅读参考,更多有关内容请继续关注本网站一级消防工程师栏目。

2018年一级消防工程师《技术实务》考点:汽车库、修车库防火总平面布局

1.一般规定

1)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不应布置在易燃、可燃液体或可燃气体的生产装置区和储存区内。

2)汽车库不应与甲、乙类厂房、仓库贴邻或组合建造。

3)1类修车库应单独建造II、III、Ⅳ类修车库可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首层或与其贴邻,但不得与甲、乙类厂房、仓库、明火作业的车间或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的教学楼、老年人建筑、病房楼及人员密集场所组合建造或贴邻。

4)地下、半地下汽车库内不应设置修理车位、喷漆间、充电间、乙炔间和甲、乙类物品库房。

5)汽车库和修车库内不应设置汽油罐、加油机、液化石油气或液化天然气储罐、加气机。

6)燃油或燃气锅炉、油浸变压器、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等,不应设置在汽车库、修车库内。当受条件限制必须贴邻汽车库、修车库布置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

7)甲、乙类物品运输车的汽车库、修车库应为单层建筑,且应独立建造。当停车数量不大于3辆时,可与一、二级耐火等级的Ⅳ类汽车库贴邻,但应采用防火墙隔开。

2.防火间距

1)汽车库、修车库之间及汽车库、修车库与除甲类物品仓库外的其他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2)高层汽车库与其他建筑物,汽车库、修车库与高层工业、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应按上表的规定值增加3m。

3)汽车库、修车库与甲类厂房的防火间距应按以上规定值增加2m。

4)甲、乙类物品运输车的汽车库、修车库与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25m,与重要公共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50m。

5)甲类物品运输车的汽车库、修车库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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