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励学网 > 建筑专业 > 关于执行申请期间的说法,正确的是( )。

关于执行申请期间的说法,正确的是( )。

发表时间:2024-07-22 20:50:29 来源:网友投稿

关于执行申请期间的说法,正确的是()。

A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6个月

B 、规定分期履行的,自最后一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算起

C 、法律文书未规定的,从法律文书作出之日算起

D 、自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期间最后一日起算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D】

以下关于期间及其计算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正确答案:C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民事诉讼的期间。新民诉法第82条规定,期间包括法定期间和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间。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Et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期间不包括在途时间,诉讼文书在期满前交邮的,不算过期。因此只有在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此节假尽才不会计算在内。所以A项错误。新民诉法第82条中所指的“在途期间”是指人民法院通过邮寄送达的诉讼文书,或者是当事人通过邮寄递交的诉讼文书所用去的时间,而不是当事人参加诉讼的在途时间,所以B项错误。新民诉法第239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所以c项正确。当事人的上诉期间为除斥期间,不适用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所以D项错误。因此正确答案C。

申请执行有什么期限或要求?

如果担保人只是一般保证人,那法官的说法正确。

一、你说的情况,在法律上,称之为一般保证。

1、一般保证责任是指保证人仅对债务人不履行时,承担补充责任的保证。

2、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因此在一般保证中,保证人仅在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完全消偿债权的情况下,才负保证责任。法官说的的6个月,应当是你与债务人之间关于偿还债务的期限约定,这个你应该是很清楚的。只有过了这个期限债务人还不能清偿的,才可以追究一般担保人的责任。

二、连带保证,与一般保证完全不同。

1、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2、在连带保证中, 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履行债务。

比如,甲向乙借10万元,由丙作保证人,并明确承担连带责任。到了还款期后,甲由于种种原因未能还款,在这种情况下,作为债权人乙既可以直接要求甲还款,也可以直接要求丙承担还款的责任,丙对于乙的要求不能拒绝。

申请执行和申请强制执行的区别

“申请执行”和“申请强制执行”无区别。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5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扩展资料:

申请强制执行注意事项:

一、申请执行期限

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立案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二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开始计算。

二、执行立案条件

如果您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第一申请应当向作出一审裁判的法院提出。我国法律规定,无论案件经过了几级审判,强制执行都由作出一审裁判的法院管辖。

第二申请执行需要提交以下文件:

1、申请执行书,申请书必须载明您和被执行人的基本情况以及请求执行的事项

2、作为执行根据的生效法律文书,该法律文书须具有给付内容,执行标的和明确的被执行人

3、身份证明

三、执行案件申请费

1、没有执行标的的,每件交纳50-500元。

2、执行金额不超过1万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0.1%交纳。

四、执行规范

1、法院的立案机构对符合条件的执行案件,应在七日内审查立案,并移送执行机构对不符合条件的执行案件,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

2、执行人员在接收案件后,应当在三日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令》。

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迟延履行金未在指定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

3、执行承办人员根据申请执行人举证提供的被执行人财产状况、线索及被执行人申报的财产情况,及时予以调查核实。

经执行查明后,对被执行人所有的财产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的程序办理,对动产或不动产的查封应当采取加贴封条的方式,不便加贴封条的。

应当加贴公告对有产权证照的动产或不动产应向有关管理部门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不得办理已被查封财产相关产权手续,同时可责令被执行人将有关产权证照交给法院。

被执行人的财产经查封、扣押后,在指定的期限内履行义务的,应予以解除查封、扣押。

4、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自愿达成执行和解的,应予以准许,并将和解协议副本附卷,无书面和解协议的,应将执行和解协议的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盖章后附卷。

5、执行过程中有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报经主管院长同意后可予以拘留或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免责声明:本站发布的教育资讯(图片、视频和文字)以本站原创、转载和分享为主,文章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

如果本文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底部站长邮箱进行举报反馈,一经查实,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感谢您对本站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