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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检定工作,计量器具可送交()的计量检定机构检定。

发表时间:2024-07-22 20:52:23 来源:网友投稿

计量检定工作,计量器具可送交()的计量检定机构检定。

A 、公司所在地具有相应资质

B 、工程所在地具有相应资质

C 、计量器具制造单位

D 、计量器具销售单位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B】

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维护国家和消费者的利益,保护人民健康和生命、财产的安全,加强对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强制检定是指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所属或者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对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并列入本办法所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的计量器具实行定点定期检定。

进行强制检定工作及使用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强制检定工作统一实施监督管理,并按照经济合理、就地就近的原则,指定所属或者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任务。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所属计量检定机构,为实施国家强制检定所需要的计量标准和检定设施由当地人民政府负责配备。第五条 使用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按照规定将其使用的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登记造册,报当地县(市)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备案,并向其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当地不能检定的,向上一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第六条 强制检定的周期,由执行强制检定的计量检定机构根据计量检定规程确定。第七条 属于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未按照本办法规定申请检定或者经检定不合格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使用。第八条 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应当对各种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作出检定期限的规定。执行强制检定工作的机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按时完成检定。第九条 执行强制检定的机构对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发给国家统一规定的检定证书、检定合格证或者在计量器具上加盖检定合格印;对检定不合格的,发给检定结果通知书或者注销原检定合格印、证。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按照有利于管理、方便生产和使用的原则,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可以授权有关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在规定的范围内执行强制检定工作。第十一条 被授权执行强制检定任务的机构,其相应的计量标准,应当接受计量基准或者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的检定;执行强制检定的人员,必须经授权单位考核合格;授权单位应当对其检定工作进行监督。第十二条 被授权执行强制检定任务的机构成为计量纠纷中当事人一方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处理。第十三条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对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使用加强管理,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保证按照周期进行检定。第十四条 使用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计量监督、管理人员和执行强制检定工作的计量检定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第十五条 执行强制检定工作的机构,违反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拖延检定期限的,应当按照送检单位的要求,及时安排检定,并免收检定费。第十六条 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制定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明细目录。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负责解释。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一九八七年七月一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

下列工作计量器具,凡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的,实行强制检定:

1、 尺 31、 测振仪

2、 面积计 32、 电度表

3、 玻璃液体温度计 33、 测量互感器

4、 体温计 34、 绝缘电阻、接地电阻测量仪

5、 石油闪点温度计 35、 场强计

6、 谷物水分测定仪 36、 心、脑电图仪

7、 热量计 37、 照射量计(含医用辐射源)

8、 砝码38、 电离辐射防护仪

9、 天平39、 活度计

10、 秤40、 激光能量、功率计(含医用激光源)

11、 定量包装机41、 超声功率计(含医用超声源)

12、 轨道衡42、 声级计

13、 容量器43、 听力计

14、 计量罐、计量罐车 44、 有害气体分析仪

15、 燃油加油机45、 酸度计

16、 液体量提 46、 瓦斯计

17、 食用油售油器 47、 测汞仪

18、 酒精计48、 火焰光度计

19、 密度计49、 分光光度计

20、 糖量计50、 比色计

21、 乳汁计51、 烟尘、粉尘测量仪

22、 煤气表52、 水质污染监测仪

23、 水表 53、 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探测器

24、 流量计54、 血球计数器

25、 压力表55、 屈光度计

26、 血压计

27、 眼压计

28、 汽车里程表

29、 出租汽车里程计价表

30、 测速仪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检定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检定规程

《指示表(指标式、数显式)(JJG 34-2008)》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检定规程,本标准于,2008—05—23释出,于2008—11—23实施,本标准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释出,本标准讲述了指示表的详细资讯。内容有计量效能要求、通用技术要求等。

目录

1范围

2引用文献

3概述

4计量效能要求

4.1指标与刻度盘相互位置

4.2指标末端宽度和刻线宽度

4.3轴套直径

4.4测头测量面的表面粗糙度

4.5指示表的行程

4.6测量力

4.7重复性

4.8测杆径向受力对示值影响

4.9示值误差

4.10回程误差

4.11示值漂移

5通用技术要求

5.1外观

5.2各部分相互作用

6计量器具控制

6.1检定环境条件

6.2检定专案和检定器具

6.3检定方法

7检定结果处理

8检定周期

附录A指示表示值误差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评定

附录B指示表(分度值为0.002mm)示值误差及回程误差的资料处理示例

附录C指示表(分辨力为0.001mm)示值误差及回程误差的资料处理示例

附录D检定证书和检定结果通知书内页格式

不知道你要问什么。

检定规程通常用JJG作为缩写,然后是规程编号,再就是版本号,最后是名称。

如:JJG164-2000 《液体流量标准装置检定规程》

哪里可以买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检定规程

质监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1985年9月6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985]第28号颁布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计量基准器具、计量标准器具和计量检定

第三章 计量器具管理

第四章 计量监督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计量监督管理,保障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有利于生产、贸易和科学技术的发展,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维护国家、人民的利益,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立计量基准器具、计量标准器具,进行计量检定,制造、修理、销售、使用计量器具,必须遵守本法。

第三条 国家采用国际单位制。

国际单位制计量单位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的名称、符号由国务院公布。

非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应当废除。废除的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第四条 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对全国计量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计量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计量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 计量基准器具、计量标准器具和计量检定

第五条 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负责建立各种计量基准器具,作为统一全国量值的最高依据。

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计量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需要,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经上级人民 *** 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

第七条 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有关主管部门,根据本部门的特殊需要,可以建立本部门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同级人民 *** 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

第八条 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有关人民 *** 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

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 *** 计量行政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实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目录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对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计量标准器具和工作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应当自行定期检定或者送其他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县级以上人民 *** 计量行政部门应当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条 计量检定必须按照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进行。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

计量检定必须执行计量检定规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志是什么

山姆大叔是一个美国画家的自画像,用于二战征兵的,后来被习惯认为是美国形象。你说中国宪法有规定,那只有第四章勉强算得上,是国旗、国歌和国徽。个人认为中国国家标志就是龙,龙的传人嘛。

国家计量检定规程 属于行标吗

不属于行规。

计量检定规程属于干计量检定工作必须遵守的一种规范。可以叫做技术法规。通常以JJG “计量检定规程的头字母缩写” 开头。如果后面没有括号的是国家质检总局同意的,叫国家计量检定规程。其中还有行业规程和地方规程。比如JJG(铁道),JJG(建材)等。地方规程如JJG(浙),JJG(黑)。如JJG1036-2008,1036是规程号,每一个规程对应一个规程号,后面是年份,新规程一经发布,自动代替老规程。

所以其不属于行业标准,而是一种技术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委网

:ndrc.gov./

现在不叫 计委 了

叫 发改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库券值钱吗

国库券真品值钱的;真品有收藏价值的;真品喜欢就可以当一个品种收藏!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花蕙芷含义?

国花“蕙芷”是国家形象和民族精神的象征。国花“蕙芷”具有国家名片的象征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

颁布目的:为了加强国防建设,完善国防动员制度,保障国防动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国家的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和安全

不是预示在未来5到10年中国会大战,只是立法规范一直以来的国防动员体系和国防动员流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2013修正)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计量监督管理,保障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有利于生产、贸易和科学技术的发展,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维护国家、人民的利益,制定本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立计量基准器具、计量标准器具,进行计量检定,制造、修理、销售、使用计量器具,必须遵守本法。第三条 国家采用国际单位制。

国际单位制计量单位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的名称、符号由国务院公布。

非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应当废除。废除的办法由国务院制定。第四条 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对全国计量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计量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第二章 计量基准器具、计量标准器具和计量检定第五条 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负责建立各种计量基准器具,作为统一全国量值的最高依据。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需要,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经上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第七条 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根据本部门的特殊需要,可以建立本部门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同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第八条 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实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目录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对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计量标准器具和工作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应当自行定期检定或者送其他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应当进行监督检查。第十条 计量检定必须按照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进行。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

计量检定必须执行计量检定规程。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没有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的,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分别制定部门计量检定规程和地方计量检定规程。第十一条 计量检定工作应当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就地就近进行。第三章 计量器具管理第十二条 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具备与所制造、修理的计量器具相适应的设施、人员和检定仪器设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或者《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

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的企业未取得《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或者《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予办理营业执照。第十三条 制造计量器具的企业、事业单位生产本单位未生产过的计量器具新产品,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其样品的计量性能考核合格,方可投入生产。第十四条 未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批准,不得制造、销售和进口国务院规定废除的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计量器具和国务院禁止使用的其他计量器具。第十五条 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对制造、修理的计量器具进行检定,保证产品计量性能合格,并对合格产品出具产品合格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应当对制造、修理的计量器具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第十六条 进口的计量器具,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检定合格后,方可销售。第十七条 使用计量器具不得破坏其准确度,损害国家和消费者的利益。第十八条 个体工商户可以制造、修理简易的计量器具。

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的个体工商户,必须经县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考核合格,发给《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或者《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后,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营业执照。

个体工商户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的范围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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