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情形中,诉讼时效为1年的是( )。
下列情形中诉讼时效为1年的是( )。
A 、甲拒付租金1万元给乙
B 、甲与某乙签订了一承包经营合同,后乙违约
C 、甲借给某乙1万元,乙到期不还欠款
D 、甲拖欠乙工程款10万元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A】
诉讼时效为1年的由哪些情形?
根据《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下列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①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②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所谓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包括两个方面的意思:
一是指商品本身不合格只是违反了合同的约定,并没有造成瑕疵产品以外的损害,如果因为产品缺陷造成了瑕疵产品以外的人身和财产损害,则按照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适用两年诉讼时效的规定。二是指如果出售质量不合格的产品事先声明的,则不受该诉讼时效的限制。
③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④寄存财物丢失或者损毁的。《民法通则》之外的其他法律规定《合同法》第129条规定,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该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因其他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海商法》第257条规定, 就海上货物运输向承运人要求赔偿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一年,自承运人交付或者应当交付货物之日起计算;在时效期间内或者时效期届满后,被认定为负有责任的 人向第三人提起追偿请求的,时效期间为九十日,自追偿请求人解决原赔偿请求之日起或者收到受理对其本人提起诉讼的法院的起诉状副本之日起计算。
民事诉讼时效为一年的几种情形
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扩展资料:
民事诉讼的适用范围:
适用于债权请求权,包括合同,侵权之债,不当得利与无因管理之债,缔约过失之债等;
不适用物权人身权,知识产权等绝对权,但其受侵害而产生的债权请求权,也受诉讼时效约束;
国家财产未授权给公民,法人经营,管理的,受到侵害时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具有强制性不允许当事人约定排除或变更其适用。
民事诉讼的效力:
权利人不丧失起诉权,(程序胜诉权),权利人起诉的,法院应当受理;
法院在审理中不得主动援用诉讼时效期间经过的理由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法院查明诉讼时效确已经过的,应判决(而非裁定)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非驳回起诉);
虽已超过时效,但当事人自愿履行的,权利人仍可以接受 ---因为实体权利本身并未消灭,当事人履行后又反悔的,不予支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民事诉讼时效
下列情形中,哪一项的诉讼时效为一年?
答案是A。理由是民法通则136条。这道题考的是136条。
这种情况涉及到请求权的竞合问题。也就是说既可以按照民法通则和侵权法提起损害赔偿(1年),也可以按照产品质量法提起损害赔偿(2年),所以可选A。
看当事人选择哪个法律关系,同时这是个一般法和特别法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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