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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 )之日起计算。

发表时间:2024-07-22 21:19:39 来源:网友投稿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 )之日起计算。

A 、施工完成

B 、竣工验收合格

C 、竣工验收备案

D 、工程移交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B】

保修期从什么时候算起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40条第3款规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同时《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8条规定:“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从以上规定可知,在建设工程正常竣工验收的情况下,保修期的起算时间为:以参加竣工验收各方正式签署验收合格报告之日为保修期的起算时间。 但在建设工程不能正常竣工验收的情况下,保修期的起算可结合《最高人民 法院 关于审理建设工程 施工合同 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4条的规定来推定。

有些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后往往要经过一段时间以后才能完成交付,当竣工日期与实际交付日期不一致时,保修期该如何计算?如商品房建设项目,工程竣工后,房屋的预售刚刚开始或者还没有完成,有的房屋预售可能要数年才能完成。如果保修期按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则可能购房者购房时保修期将要到期或期限已满,对于购房者来说就会享受不到或者享受很短时间的保修服务,这对购房者明显不公平。

因此建设部《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第6条规定:“住宅保修期从开发企业竣工验收的住宅交付用户使用之日起计算,保修期限不应低于本规定第五条规定的期限。房地产开发企业可延长保修期。国家对住宅工程质量保修期只有规定的,保修期限按照国

建设工程保修期自什么之日起计算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但是由于现实中经常出现建设工程未经验收已投入使用的情形,并因此产生纠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

(二)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三)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工程质保期从何时开始计算?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40条第3款规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同时《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8条规定:“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从以上规定可知,在建设工程正常竣工验收的情况下,保修期的起算时间为:以参加竣工验收各方正式签署验收合格报告之日为保修期的起算时间。但在建设工程不能正常竣工验收的情况下,保修期的起算可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4条的规定来推定。如果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保修期从该日起算如果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保修期从转移占有之日起算如果因为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建设工程无法完成竣工验收的,则保修期不能起算。由上可知双方签订的延长工程质保协议书一般情况下都是合法有效的,但是如果签订的时候一方是出于被迫或者被欺骗的目的,那么该协议书时可以撤销的,我们要知道,如果工程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承包方不仅要对其进行保修,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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