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生产过程中的职业卫生防护与管理要求的是()。
违反生产过程中的职业卫生防护与管理要求的是()。
A 、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
B 、采取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具、用品
C 、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
D 、应书面告知劳动者工作场所或工作岗位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C】
C项,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江苏省职业病防治条例(2002修正)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生产经营者。第三条 职业病防治工作必须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监督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第四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领导,把职业病防治的目标和任务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组织有关部门共同实施。
对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是职业病防治的主管部门,负责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共同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
各级工会对职业病防治工作实施群众监督,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第六条 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有全面责任。从事有职业危害因素作业的单位应当建立职业病防治责任制,有关内容应当订入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并保证职业病预防和控制所必需的经费。第七条 劳动者依法享有了解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及其后果和所采取的防治措施的权利,享有获得职业病预防、保健、治疗、康复的权利,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有检举和控告的权利。
劳动者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应当遵守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职业卫生操作规程。第二章 预防第八条 涉及有害作业的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等工业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其卫生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并符合国家和本省的卫生标准等有关规定。
涉及有害作业的建设项目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必须有卫生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以及工会组织参加。第九条 禁止以任何形式将有害作业转移给无相应卫生防护设施的单位和个体生产经营者。
无相应卫生防护设施的单位和个体生产经营者不得以任何形式接受有害作业。第十条 生产或者引进有毒工业新化学品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向省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提交中毒救治与防护方法等资料。第十一条 有害作业单位必须采取有效的综合防治措施,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使作业场所符合国家或者省有关卫生标准的规定。
有害作业单位应当确保卫生防护设施正常运转,并定期维修,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第十二条 有害作业单位应当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的有害作业场所配备应急防范装备和医疗急救用品,并确定专职或者兼职急救人员。
有害作业单位必须采取有效的卫生防护措施,严格管理有剧毒物、放射源或者产生放射线的作业和储存场所,并在醒目位置设置特殊标志和警语。第十三条 有害作业单位应当根据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自行对本单位的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测定,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测定,并定期向劳动者公布测定结果。第十四条 有害作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的有关规定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包括生产工艺流程、职业危害因素的测定和监测结果、劳动者职业性健康检查结果等有关内容。第十五条 有害作业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和定期的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和知识培训,为其提供合格的卫生防护用品和设施。第十六条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超过国家标准而未采取治理措施,又无必要卫生防护措施的,劳动者有权拒绝操作。
劳动者对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第三章 监测和检测第十七条 依法设立的取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负责对有害作业单位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卫生检测、评价。
卫生检测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检测标准和技术规范,不得违反国家规定重复检测。第十八条 有害作业单位必须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定期接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卫生检测、评价。有害作业单位对卫生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测结果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申请复检。第十九条 用人单位应当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用人单位的主体责任有哪些
主体责任包括以下7个:
1、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2、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要求,严格遵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落实职业病预防措施,从源头上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
3、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4、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5、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要求,严格遵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落实职业病预防措施,从源头上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
6、用人单位应当采取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
7、用人单位应当保障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
扩展资料
用人单位应当采取下列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
(一)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二)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三)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四)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五)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
(六)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职业病防治法》对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有哪些规定?
(1)为了保护劳动者健康,加强对有毒、有害物质和放射线等主要职业危害因素所致职业病的预防和控制,需要对特殊职业危害工作场所实行有别于一般职业危害工作场所的管理。为此《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对放射工作场所和放射性同位素的运输、储存,用人单位应当配置防护设备和报警装置,保证接触放射线的工作人员佩戴个人剂量计。
(2)为了确保用人单位及时掌握本单位职业危害因素及职业卫生状况并及时采取改进措施,保护劳动者健康,《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用人单位应当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危害检测、评估。发现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时,应当立即停止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并采取相应补救措施;职业危害因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后,方可重新开工。
(3)针对一些中小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使用某些产生职业危害的设备、危险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含放射性物质的原材料,而没有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没有说明书或者没有中文说明书,劳动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缺乏防范意识,造成健康损害的情况,《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生产、经营、进口可能产生职业危害因素的设备、危险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含放射性物质的原材料的,应当提供中文说明书,说明书中应当载明与职业危害相关的事项和职业卫生防护、应急救治等措施;并在醒目位置标明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4)针对在经济活动中转移产生职业危害作业的现象,《职业病防治法》对转移产生职业危害作业的双方作了限制性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具备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
(5)针对一些用人单位存在隐瞒工作场所职业危害事实,不告知劳动者危害真相,对从事有害作业的劳动者不提供有效的职业卫生防护条件,导致职业危害发生的情况,《职业病防治法》规定:产生职业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与职业病防治有关的事项;用人单位应当在产生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时,应当在合同中写明可能存在的职业危害危险。劳动者因调换岗位或者工作内容改变而从事合同中未事先告知的存在职业危害危险的作业时,用人单位应当告知劳动者有关职业危害、职业卫生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内容,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相关条款。
(6)为了防止用人单位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所禁忌的作业,做到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治疗职业性健康损害和职业病病人,并通过建立职工档案,明确劳动者的职业史和职业危害接触史,为了解劳动者健康状况、指导劳动者的选择职业、解决纠纷提供依据,《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组织从事接触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定期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建立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期限妥善保存。
另外《职业病防治法》还对劳动者应当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履行的义务以及工会组织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作了相应的规定。
免责声明:本站发布的教育资讯(图片、视频和文字)以本站原创、转载和分享为主,文章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
如果本文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底部站长邮箱进行举报反馈,一经查实,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感谢您对本站的关注!
新励学网教育平台
海量全面 · 详细解读 · 快捷可靠
累积科普文章数:18,862,126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