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企业销售低值易耗品取得的收入属于()收入。
施工企业销售低值易耗品取得的收入属于()收入。
A 、施工合同
B 、产品销售
C 、材料销售
D 、提供劳务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C】
销售低值易耗品属于什么收入
一点通网校回答你的问题第一种,如果是全新的低值易耗品,销售时,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第二种,如果卖二手的低值易耗品 购买时借:低值易耗品—在库 600贷:银行存款 等600假如五五摊销领用时借:制造费用 300 贷:低值易耗品-摊销 300借:银行存款 400 (出售的收入) 低值易耗品—摊销300 (扣除已经摊销) 贷:管理费用 100 (低耗品处理利得冲减管理费用) 低值易耗品—在用 600 (核销的存货记录)
销售单位使用过旧低值易耗品能免增值税吗?
根据税法的有关规定,题中销售使用过的旧的低值易耗品,不属于增值税减免税范围,不享受免税政策,应当依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制度)(2005前)的有关规定,题中销售使用过的旧的低值易耗品取得的收入(不含应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应当计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相关成本计入“其他业务支出”科目。
关于销售使用过的旧的低值易耗品是否适用“旧货和旧机动车增值税政策”的问题。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旧货和旧机动车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2〕29号)的有关规定,纳税人销售旧货(包括旧货经营单位销售旧货和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的应税固定资产),无论其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也无论其是否为批准认定的旧货调剂试点单位,一律按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由上可见享受4%征收率减半征收政策的旧货,包括两大类,即:
一是自己使用过的应税固定资产,二是旧货经营单位销售的旧货。
题中使用过的旧的低值易耗品,不属于上述税法规定的“自己使用过的应税固定资产”。同时题中企业也不是“旧货经营单位”。因此题中业务不能按此政策办理,应当依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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