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在验收规程中,材料质量的检验属于()的性质。
通常在验收规程中,材料质量的检验属于()的性质。
A、允许偏差项目
B、主控项目
C、一般性项目
D、不允许偏差项目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B】
质量检验的形式有哪些?
全数检验、抽样检验、计数检验、理化检验、破坏性检验等。
1、全数检验
全数检验一般应用于:重要的、关键的和贵重的制品对以后工序加工有决定性影响的项目质量严重不匀的工序和制品不能互换的装配件批量小,不必抽样检验的产品。 例如:适合冰柜的制冷效果,不适合电视机的寿命试验,钢管的强度试验,大量的螺母的螺纹。
2、抽样检验
抽样检验又称抽样检查,是从一批产品中随机抽取少量产品(样本) 进行检验,据以判断该批产品是否合格的统计方法和理论。它与全面检验不同之处,在于后者需对整批产品逐个进行检验,把其中的不合格品拣出来,而抽样检验则根据样本中的产品的检验结果来推断整批产品的质量。
如果推断结果认为该批产品符合预先规定的合格标准,就予以接收,否则就拒收。所以经过抽样检验认为合格的一批产品中,还可能含有一些不合格品。主要的抽样方法包括简单随机抽样、系统抽样和分层抽样三种。
3、计数检验
对抽样组中的每一个单位产品通过测定检验项目仅确定其为合格品或不合格品,从而推断整批产品的不合格品率,这种检验叫计数检验。计数检验的计数值质量数据不能连续取值,如不合格数、疵点数、缺陷数等。
4、理化检验
质量检验的方式按检验性质划分,可分为理化检验和官能检验。理化检验又称"器具检验",就是借助物理、化学的方法,使用某种测量工具或仪器设备,如千分尺、千分表、验规、显微镜等所进行的检验。
5、破坏性检验
破坏性检验是在产品检验过程中使得受检产品的形态发生变化,产品的使用功能或性能遭到一定程度破坏的检验形式或者方法。
非破坏性检验是产品经过检验以后,受检产品的形态没有发生变化,产品的性能和使用功能没有受到影响的检验形式或者方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质量检验
监理人员学习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作用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解读 第一章统一标准的编制 第一
节标准改革的方针
即十六字方针: “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
1、验评分离: “验收与评定分离,验收与评优分离”
传统的施工类标准规范分为:“施工及验收规范”和“检验评定标准”。现在将其中“验收” 类内容集中起来编制《验收规范》;而将其中属于施工技术,检查评定的内容分离出来作为 非强制性的标准规程或企业标准。原验评标准的“评优”的内容分离出来单独处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解读
2、强化验收:“验评分离”的最终目的是“强化验收” 导
作用。
3、完善手段:验收规范利用近年来检测技术发展所能提供的先进手段,强化各种原材料的 检验以及生产工艺过程中关键工序的检验和不同工序之间的交接检验; 同时还增加在施工过 程中随机抽查的见证检测及对施工后形成的工程实体进行实体检验两个检查层次。
4、过程控制:根据强化验收的原则,从施工之初的原材料进场开始,就应按检验批进行验 收。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凡是重要的关键工序完成之后,
或下一工序开始之前, 都应通过“验 收”来对其质量状态加以确认(自检、交接检) ,符合要求后方可继续进行。
第二节统一标准的编制
施工类标准规范体系
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检验评定标准
施工技术规范
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评优标准
,即提高验收在施工质量控制中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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