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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干粉灭火系统分类中,局部应用系统是按照( )分类。

发表时间:2024-07-22 21:50:49 来源:网友投稿

在干粉灭火系统分类中,局部应用系统是按照( )分类。

A 、系统结构

B 、应用方式

C 、安装方式

D 、储存方式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B】

干粉灭火系统按照系统应用方式分,可分为全淹没灭火系统和局部应用系统。

2018年一级消防工程师《技术实务》讲义:干粉灭火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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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一级消防工程师《技术实务》讲义:干粉灭火系统

一、灭火机理

灭火机理:化学抑制、隔离、冷却与窒息。

普通(BC干粉灭火剂):扑救B、C、E类火灾

多用途(ABC干粉灭火剂):扑救A、B、C、E类火灾

专用(D类干粉灭火剂):扑救D类火灾

二、系统的组成和分类

1、干粉灭火系统的组成

2、干粉灭火系统的分类

按灭火方式分类

(1)全淹没式干粉灭火系统

(2)局部应用式干粉灭火系统

三、系统工作原理及适用范围

1、系统工作原理

(一)自动控制方式

(二)手动控制方式

2、适用范围

(一)系统适用范围

1)非水溶性及水溶性可燃、易燃液体的火灾。

2)天然气和石油气等可燃气体火灾。

3)一般带电设备的火灾。

(二)系统不适用范围

1)火灾中产生含有氧的化学物质,例如硝酸纤维。

2)可燃金属,例如钠、钾、镁等。

3)固体深位火灾。

四、系统设计参数

1、一般规定

采用全淹没灭火系统的防护区,应符合下列规定:

1)喷放干粉时不能自动关闭的防护区开口,其总面积不应大于该防护区总内表面积的15%,且开口不应设在底面。

2)防护区的围护结构及门窗的耐火极限不应小于0.5h,吊顶的耐火极限不应小于0.25h围护结构及门窗的允许压力不宜小于1 200Pa。

2、采用局部应用灭火系统的保护对象,应符合下列规定:

1)保护对象周围的空气流动速度不应大于2m/s。必要时应采取挡风措施。

2)在喷头和保护对象之间,喷头喷射角范围内不应有遮挡物。

3)当保护对象为可燃液体时,液面至容器缘口的距离不得小于150mm。

五、系统组件及设置要求

1、系统组件

驱动气体应选用惰性气体,宜选用氮气 。 储存装置宜设在专用的储存装置间内。

2、系统设置要求

全淹没系统干粉灭火剂喷射时间一般不大于30s,干粉贮罐的充压时间也不大于30s。

六、例题解析

1.全淹没干粉灭火系统的干粉喷射时间不应大于(A )s。

A.30 B.60 C.90 D.120

【解析】全淹没干粉灭火系统的千粉喷射时间不应大于 30s,即正确答案为 A。

2.全淹没干粉灭火系统应均匀分布,喷头与墙的距离不大于(C )。

A.0.5 B.0.7 C.1 D.1.2

【解析】全淹没系统喷头应均匀分布,喷头间距不大于 2.25m,喷头与墙的距离不大于 1m,每个喷头的保护容积不大于 14m3。所以根据题意,正确答案为 C。

3.干粉灭火系统按系统保护情况可分为(CD )。

A.淹没式系统B.预制型系统C.组合分配系统D.单元独立系统E.储气式系统

【解析】干粉灭火系统按系统保护情况分为组合分配系统和单元独立系统

4.多用途干粉灭火剂可用于扑灭(ABCE )火灾。

A.A 类 B.B 类 C.C 类 D.D 类 E.E 类

【解析】多用途干粉灭火剂可扑救 A 类、B 类、C 类、E 类火灾,因而又称为 ABC 干粉灭火剂。

简述干粉灭火系统的基本类型和组成。

干粉灭火系统由干粉储存装置.输送管道和喷头等组成。其中干粉储存装置内设有启动气体储瓶.驱动气体储瓶.减压阀.干粉储存容器.阀驱动装置.信号反馈装置.安全防护装置.压力报警及控制器等。为确保系统工作可靠性,必要时系统还需设置选择阀.检漏装置和称重装置等。干粉灭火系统按照储存方式可分为储气瓶型干粉灭火系统和储压型干粉灭火系统;按照安装方式分,可分为固定式干粉灭火系统和半同定式干粉灭火系统;按照系统结构特点分,可分为管网干粉灭火系统.预制干粉灭火系统和干粉炮灭火系统;按照系统应用方式分,可分为全淹没灭火系统和局部应用系统。

一级消防工程师技术实务教材精讲:干粉灭火系统的组成与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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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消防工程师技术实务教材精讲:干粉灭火系统的组成与分类

一、干粉灭火系统的组成

干粉灭火系统在组成上与气体灭火系统相类似。干粉灭火系统由干粉灭火设备和自动控制两大部分组成。前者由干粉储存容器、驱动气体瓶组、启动气体瓶组、减压阀、管道及喷嘴组成后者由火灾探测器、信号反馈装置、报警控制器等组成,如图3-8-1所示。

二、干粉灭火系统的分类

(一)按灭火方式分类

1.全淹没式干粉灭火系统

全淹没式干粉灭火系统是指将干粉灭火剂释放到整个防护区,通过在防护区空间建立起灭火浓度来实施灭火的系统形式。该系统的特点是对防护区提供整体保护,适用于较小的封闭空间、火灾燃烧表面不宜确定且不会复燃的场合,如油泵房等类场合。

2.局部应用式干粉灭火系统

局部应用式干粉灭火系统是指通过喷嘴直接向火焰或燃烧表面喷射灭火剂实施灭火的系统。当不宜在整个房间建立灭火浓度或仅保护某一局部范围、某一设备、室外火灾危险场所等,可选择应用式干粉灭火系统,例如用于保护甲、乙、丙类液体的敞顶罐或槽,不怕粉末污染的电气设备以及其他场所等。

(二)按设计情况分类

1.设计型干粉灭火系统

根据具体情况,设计计算。较大的保护场所或有特殊要求的场所宜采用设计系统。

2.预制型干粉灭火系统

预先设计好的,使用时只需选型。保护对象不很大且无特殊要求的场合,一般选择预制系统。

(三)按系统保护情况分类

1.组合分配系统

几个保护对象之间不会蔓延,一套系统同时保护多个保护对象。

2.单元独立系统

蔓延情况不能预测,每个保护对象应单设一套系统保护。

(四)按驱动气体储存方式分类

1.储气式干粉灭火系统

驱动气体单独储存,灭火时充入干粉储罐携带干粉喷射灭火。大多数采用的是该种系统形式。

2.储压式干粉灭火系统

驱动气体与干粉灭火剂储于一个容器,灭火时直接启动干粉储罐。结构简单但气体不能泄漏。

3.燃气式干粉灭火系统

驱动气体不采用压缩气体,而是火灾时点燃燃气发生器内的固体燃料,通过燃烧生成的燃气压力来驱动干粉喷射实施灭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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