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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工作中的资格预审应在()之前进行。

发表时间:2024-07-22 21:50:50 来源:网友投稿

招标工作中的资格预审应在()之前进行。

A 、组织招标机构之前

B 、发出邀请函后、发售招标文件之前

C 、发售招标文件之后、召开标前会议前

D 、与综合评审同时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B】

招标的一般程序如下:组织招标机构—编制招标文件—发出招标通告或邀请函—投标人资格预审—发售招标文件—召开标前会议、组织现场踏勘—接受投标书—开标一初评—技术评审一商务评审—综合评审报告—决标—发出意向书—签订承包合同。可见,资格预审应在发出招标邀请函之后,在发售招标文件之前进行。应注意的是,资格预审的目的,一是保证投标人能够满足完成招标工作的要求;

二是优选综合实力较强的申请投标人。因此要避免让不能满足完成招标工作要求的投标人进行无效的投标工作,也避免无效的招标工作。故资格审查应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完成(选项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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