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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行为中,属于挂靠的有()。

发表时间:2024-07-22 21:53:08 来源:网友投稿

下列行为中属于挂靠的有()。

A 、分公司使用总公司的资质承揽业务并从事施工任务的

B 、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其承包工程的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钢结构除外

C 、没有资质的单位借用其他施工单位的资质承揽工程

D 、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不履行管理义务,未对该工程的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的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C】

哪些行为属于挂靠

“挂靠车辆”是近些年才出现在道路运输行业的新词汇,它没有严格和法定的定义。具体讲:

挂靠车辆属于个人或其它非运输单位已购车辆,由于本人或单位没有运输资质,不能经营运输,所以将车辆户头过入到专业运输单位后进行经营,实际受益人仍是原车辆所有人,专业运输公司只收取一定的管理费用(有的也代收养路费、运管费、附加费、税金等,然后代交给各部门),一般不对这些车辆进行严格的管理。

也有些车辆过入(挂靠)到专业运输公司的目的是为了打运输公司的名气,以取信于货物拖运方的信任。

按照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和交通部有关文件规定,挂靠车辆是不允许的(但法规中没有具体规定,现有的规定也不细,没法操作)。06年8月,交通部在云南丽江召开了《关于挂靠车辆有关法律问题的研讨会》,会上也没有说出个所以然,但也说明了,如果发现专业运输单位有挂靠行为,这些车辆在向运输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时,不予办理。

挂靠车辆(签订挂靠合同)发生了交通事故,处理起来正好与交通部的《条例》相反,法院反而让接受挂靠单位负很小一部分责任(以收取的挂靠费为限),而签订承包经营合同的车辆(实际也是挂靠)如果出现事故,接受挂靠单位要负连带责任(其实大部分是个人没有钱,运输公司全承担)。

如你还有不明白的,可以给我发信息探讨。

违规挂靠的四种情形

法律分析:(一)没有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借用其他施工单位的资质承揽工程的;

(二)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相互借用资质承揽工程的,包括资质等级低的借用资质等级高的,资质等级高的借用资质等级低的,相同资质等级相互借用的;

(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有证据证明属于挂靠的: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未派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或派驻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中一人及以上与施工单位没有订立劳动合同且没有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或派驻的项目负责人未对该工程的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又不能进行合理解释并提供相应证明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一条 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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