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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有关用电计量装置的规定,说法正确的是( )。

发表时间:2024-07-22 21:55:18 来源:网友投稿

下列有关用电计量装置的规定,说法正确的是()。

A 、用电计量装置设计应征得检定机构的许可

B 、用电计量装置必须装在供电设施的产权分界处

C 、用电计量装置属于非强制检定范畴

D 、现场校验后的用电计量装置应加封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D】

本题考查的是用电计量装置及其规定,选项A用电计量装置设计应征得当地供电部门认可;选项B用电量装置原则上应装在供电设施的产权分界处,如果产权分界处不适宜装表的,对专线供电的高压用户,可在供电变压器出口装表计量,选项C“用电量装置”属于强制检定范畴。

急求一题初中物理题

1.如图的电路中,电源电压未12V,且保持不变,当电键S闭合时,电流表A的示数为0.2A,电压表V的示数为8V,求: (1)电阻R2的阻值 (2)电流表A的最大示数 (3)电阻R2消耗的最大功率 解:(1)电压表测的是R两端的电压,R与R2串联,所以R2两端的电压为:U2=U源-U=12V-8V=4V R2=U2/I=4V/0.2A=20Ω (2)当滑动变阻器的阻值为0时,电流表示数最大,所以.I最=U源/R2 =12V/20Ω=0.6A

(3)当滑动变阻器的阻值为0时,R2分得的电压最大,即等于电源电压,以 P=U源I最 =12V*0.6A =7.2W

2.如图所示,电源电压不变,R为0-20Ω的滑动变阻器,R0为防止短路的定值电阻,当变阻器的接入电阻为10Ω时,电流表的示数为0.4A,在改变R的接入电阻的过程中,记录到电流表的示数分别为0.38A,0.48A,0.50A,0.52A。在上述数据中,只有哪一个有可能是变阻器接入电阻为8Ω时的电流值?

解(1)由于电路中的总电阻变小,电路中的电流必然增大,所以可先淘汰0.38A(因为它小于0.4A) (2) 因为串联电路中电压的分配与电阻成正比,因而当滑动变阻器的阻值由10Ω降为8Ω时,它两端的电压必然会减小,我们分别用 0.48A,0.50A,0.52A与8Ω相乘可得滑动变阻器分得的电压分别为 3.84V, 4V, 4.16V,而其中只有3.84V小于4V,所以只有0.48A是正确的

3.三个同样的电阻,两个并联后再于第三个串联,已知他们的额定功率均为10瓦,求这个电路允许消耗的最大功率?

解:2个电阻并联后的总电阻为:R/2(由1/R总=1/R+1/R得出) , 由于串联电路有中电压的分配与电阻成正比,所以并联部分分得的电压是第三只串联电阻所分电压的1/2故当串联的电阻两端电压达到额定电压时,电路消耗的功率为最大(并联的两只电阻两端电压不能达到它的额定电压,因为这时串联的那只电阻就承受不了了),此时串联连接的第3个电阻消耗的功率正好等于它的额定功率为10W,并联连接的电阻每只消耗的功率为2.5W(因为并联部分分得的电压为第三只的1/2)。所以电路允许消耗的最大功率为10W+2.5W+2.5W=15W。

4."220V 100W"的灯泡正常工作时的电阻是多少?若把这只灯泡接到110V的电源上,灯泡的实际电功率为多少?工作10分钟消耗电能多少?1度电能让它工作多少小时?

解:(1)灯泡电阻为:R=U^2/P=(220V)^2/100W=484欧

(2)实际功率:P1=U1^2/R=(110V)^2/484欧=25W。

(3)10分钟消耗的电能:W=Pt=25W*600s=15000J。 (4)在110V下:t=W/P=1KW.h/25W=1KW.h/0.025KW=40h

5. 已知电阻R为20欧。断开电键K时,电流表A的示数为0.2安;闭合电键K时,电流表A的示数为0.6安。求:(1)电源电压U (2)灯L的阻值。

(3)电键K断开时,通电10秒,电流通过L所做的功

解:(1)由于电键闭合与断开时通过灯泡的电流是个定值,所以电键闭合时通过R的电流为:0.6A-0.2A=0.4A 则可以求出电源电压U=IR=0.4A*20Ω=8V

(2)R灯=U/I灯=8V/0.2A=40Ω

(3)W=I^2*R*t=(0.2A)^2*40Ω*10S=16J

4.在图10所示的电路图中,定值电阻R1为3欧姆,滑动变阻器R2的最大阻值为12欧姆,电源电压恒定为6伏特,电流表的电阻不计。求当滑片P移动时,电流表示数的变化范围。

1.某学生根据图11所示的电路图连接电路,测定额定电压为6伏持的小灯泡的电阻。当他连接好电路,闭合电键后,发现小灯泡不亮,且电压表和电流表示数均为0。为了确定产生故障的原因,该学生采取了如下检查步骤:

(1)把实验所用的电压表连接在电池阻两端,发现电压表示数为6伏特。

(2)把实验所用的电压表连接在a、c两点之间,发现电压表示数为6伏特。

(3)把实验所用电压表连接在b、d两点之间,发现电压表示数为6伏特。

假如连接电路所用的导线及连接情况均良好,请你说明该学生各次检查所能表明的结果,并说明产生故障的原因。

请问谁能提供我一些电能计量考试题 啊?

电能计量检定题库问答题(800题)

1、 《计量法》中提出了两个重要概念是什么?

答:计量监督和强制检定。

2、 什么是社会公用计量标准?

答: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是指经过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考核、批准,作为统一本地区量值的依据,在社会上实施计量监督,具有公正作用的计量标准。

3、 什么是仲裁检定?

答:仲裁检定指用计量基准或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所进行的以裁决为目的的计量检定、测试活动。

4、 实行强制检定的对象有那些?

答: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均应实行强制检定。

5、 计量检定人员应具备那些业务条件?

答:计量检定人员应具备的业务条件是:

(1)具有中专(高中)或相当中专(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2)熟悉计量法律、法规;

(3)能熟练地掌握所从事的检定项目的操作技能。

6、 计量检定人员的职责有那些?

答:计量检定人员的职责是:

(1)正确使用计量基准或计量标准,并负责维护、保养,使其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

(2)执行计量技术法规,进行计量检定工作;

(3)保证检定的原始数据和有关技术资料的完整;

(4)承办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或上级委托的有关任务。

7、 计量检定人员的那些行为属违法行为?

答:计量检定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违法行为:

(1)伪造检定数据者;

(2)出具错误数据造成损失的;

(3)违反计量检定规程进行计量检定的;

(4)使用未经考核合格的计量标准开展检定的;

(5)未取得计量检定证件执行计量检定的。

8、 强制检定和非强制检定的区别有那些?

答:主要区别有以下三个方面:

(1)强制检定由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实施监督管理;而非强制检定则由使用单位自行依法管理,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其依法管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强制检定由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法定或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使用单位没有选择余地;而非强制检定则可由使用单位自己执 行或送其他计量检定机构检定;

(3)强制检定的检定周期由执行强制检定的检定机构根据检定规程并结合使用情况确定;而非强制检定的检定周期,可在检定规程允许的前提下,由使用单位自己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9、 计量授权的型式有那些?

答:有以下四种:

(1)授权建立专业性或区域性计量检定机构作为法定计量检定机

(2)授权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

(3)授权一个部门或一个单位的计量机构,对其内部使用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执行强制检定;

(4)授权有关技术机构,承担法律规定的其他检定、测试任务。

10、 计量标准考核的内容和要求是什么?

答:计量标准考核的内容和要求是:

(1)计量标准配套齐全、技术状况良好,并经主持考核的有关部门认可的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

(2)具有计量标准正常工作所需要的温度、湿度、防尘、防震、防腐蚀、抗干扰等环境和工作场所;

(3)计量检定人员应取得所从事的检定项目的计量检定证件;

(4)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包括计量标准的保存、维护、使用制度,周期检定制度和技术规范。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是何时开始施行的?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是1996年4月1日起施行的。

12、 为何要制定《电力法》?

答:为了保障和促进电力事业的发展,维护电力投资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保障电力安全运行,制定《电力法》。

13、 国家对电力供应和使用实行什么管理原则?

答:国家对电力供应和使用实行安全用电,节约用电、计划用电管理原则。

14、 哪些是窃电行为?

答:下列行为为窃电行为 :

①在供电企业的供电设施上,擅自接线用电;

②绕越供电企业的用电计量装置用电;

③伪装或者开启法定的或者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加封的用电计量装置封印用电;

④故意损坏供电企业用电计量装置;

⑤故意使供电企业的用电计量装置计量不准或者失效;

⑥采用其他方法窃电。

15、 用户哪些行为属于危害供、用电安全,扰乱供、用电正常秩序的违章用电?

答:下列行为违章用电:

①擅自改变用电类别;

②擅自超过合同约定的容量用电;

③擅自超过用电指标;

④擅自使用已经在供电企业办理暂停使用手续的电力设备,或者擅自启用已经被供电企业查封的电力设备;

⑤擅自迁移、更动或者擅自操作供电企业的用电计量装置、电力负荷控制装置、供电设施以及约定由供电企业调度的用户受电设备;

⑥未经供电企业许可,擅自引入、供出电源或者将自备电源擅自并网。

16、 对违约用电的行为如何处理?

答:用电检查人员在现场检查时确认有违约用电行为的,应按电力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现场予以制止。拒绝接受供电企业按规定处理的,可按国家规定的程序停止供电,并请求电力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17、 供用电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供用电合同的主要内容有:供电方式、供电质量、用电容量、用电性质、计量方式、电价与电费结算、供用设施的维护管理责任。

18、 基本电费的计收方法有哪两种?

一是按用户自备专用受电变压器容量和所有不通过专用变压器直接接用的高压电动机容量之和为计算标准;另一种是按用电最大需量(kW)计算。

19、 两部制电价的作用是什么?

答:两部制电价的作用是利用价格杠杆作用,促使用户改善功率因数,提高设备利用率、负荷率,因而拉平了负荷曲线,减少电网线损,提高了电力系统的供电能力,降低了发供电成本。同时用户负荷率或利用率越高,应付基本电费越少,反之则基本电费多,符合合理分担电力固定成本原则。

20、 如检查中发现用户有违约用电或窃电行为时应怎么办?

答:如检查中发现用户有违约用电或窃电行为时,应设法保护现场和依法取证,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查处,必要时应向主管领导汇报,请求派员协助查处。

21、 如何确定用电客户使用的电力电量?

答:以计量检定机构依法认可的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为准。

22、 因供电设施临时检修需要对客户停止供电时,应如何处理?

答:供电企业应当提前24小时通知重要客户或进行公告。

23、 发现盗窃电能的行为,如何处理?

答: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追缴电费并处应缴电费5倍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4、 客户用电设备容量在100kW及以下或需用变压器容量在50kVA及以下者,可采用什么方式供电?

答案:可采用低压三相四线制供电,特殊情况也可采用高压供电。

25、 国家标准规定,供电企业供到用户受电端的供电电压允许偏差各是多少?

答:35kV及以上电压供电的,电压正、负偏差的绝对值之和不超过额定值的10%;10kV及以下三相供电的,额定值的±7%;

2、20V单相供电的,为额定值的+7%、-10%。在电力系统非正常状况下,用户受电端的电压最大允许偏差不应超过额定值的±10%。

26、 因违约用电或窃电导致他人财产、人身受侵害如何处理?

答:因违约用电或窃电导致他人财产、人身安全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违约用电或窃电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供电企业应予协助。

27、 在什么情况下,供电企业不承担赔偿居民家用电器损坏的责任?

答:供电企业如能提供证明,居民客户家用电器的损坏是不可抗力、第三人责任、受害者自身过错或产品质量事故等原因引起,并经县级以上电力管理部门核实无误,供电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

28、 在什么情况下,供电企业不经批准即可终止向客户供电?

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供电企业不经批准即可终止向客户供电:

①不可抗力和紧急避险;

②客户确有窃电行为。

29、 两台变压器并列运行的条件是什么?

答:两台变压器并列运行的条件如下

①变压相等;

②接线组别相同;

③阻抗电压百分比相等;

④容量比小于3:

1、。

30、 临时用电客户未装用电计量装置的如何处理?

答:根据《供电营业规则》第八十七条规定,供电企业应根据其用电容量,按双方约定的每日使用时数和使用期限预收全部电费。用电终止时如实际使用时间不足约定期限二分之一的,可退还预收电费的二分之一;超过约定期限二分之一的,预收电费不退;到约定期限时,得终止供电。

31、 电能计量装置超差如何退补电量?

答:根据《供电营业规则》第八十条规定,按下列方法退补电量:由于计费计量的互感器、电能表的误差及其连接线电压降超出允许范围或其他非人为原因致使计量记录不准时,供电企业应按下列规定退补相应电量的电费:

①互感器或电能表误差超出允许范围时,以“0”误差为基准,按验证后的误差值退补电量。退补时间从上次校验或换装后投入之日起至误差更正之日止的二分之一时间计算。

②连接线的电压降超出允许范围时,以允许电压降为基准,按验证后实际值与允许值之差补收电量。补收时间从连接线投入或负荷增加之日起至电压降更正之日止;

③其他非人为原因致使计量记录不准时,以客户正常月份的用电量为基准,退补时间按抄表记录确定。退补期间客户先按抄见电量如期交纳电费,误差确定后,再行退补。

32、 客户怀疑表不准怎么办?

答:根据《供电营业规则》第79条规定,供电企业必须按规定的周期校验、轮换计量电能表,并对计费电能表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计量失常时,应查明原因。客户认为供电企业装设的计费电能表不准时,有权向供电企业提出校验申请,在客户交付验表费后,供电企业应在7天内校验,并将校验结果通知客户。如计量电能表的误差在允许范围内,表费不退;如计费电能表的误差超出允许误差范围时,除退还验表费外,并应按规定退补电费。客户对检验结果有异议时,可向供电企业上级计量鉴定机构申请检定。客户在申请验表期间,其电费仍应按期交纳,验表结果确认后,再行退补电费。

33、 计费计量装置接线错误,供电企业如何退补电费?

答:根据《供电营业规则》第八十一条规定:计费计量装置接线错误的,以实际记录的电量为基数,按正确与错误接线的差额率退补电量,退补时间从上次校验或换装之日起至接线错误更正之日止。退补电量未正式确定之前,客户应先按正常月用电量交付电费。

34、 供电部门对用电计量装置的装设法有何规定?

答:用电计量装置原则上应装在供电设施的产权分界处。如产权分界处不适宜装表的,对专线供电的高压用户,可在供电变压器出口装表计量;对公用线路供电的高压用户,可在用户受电装置的低压侧计量。当用电计量装置不安装在产权分界处时,线路与变压器损耗的有功与无功电量均须由产权所有者负担。

35、 什么情况下,致使电能表损坏,用户不承担赔表责任?

答:如因供电企业责任或不可抗力致使计费电能表出现或发生故障的,供电企业应负责换表,不收费用;其他原因引起的,用户应负担赔偿费或修理费。

36、 对供电部门的计量装置,客户应承担什么责任?

答:计费电能表装设后,客户应妥为保护,不应在表前堆放影响抄表或计量准确及安全的物品。如发生计费电能表丢失、损坏或过负荷烧坏等情况,客户应及时告知供电企业,以便供电企业采取措施。

37、 什么是供电企业直供用户?

答:供电企业直供用户是指由供电企业直接供电和抄表收费,并与供电企业直接发生供用电关系的用户。

38、 什么是大工业用户?

答:大工业用户是指受电变压器容量在315kVA及以上的工业生产用电户、自来水厂、事业单位附属工厂生产用电户、交通通信等修理厂用电户,即按两部制电价结算电费的用户。

39、 问开展量值传递的必备条件有哪些?

答案:

(1)计量标准器及配套设备齐全、合格;

(2)具备正常工作所需要的环境条件和工作场所;

(3)具有称职工作人员,并持有效资格证书;

(4)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

40、 问电能计量装置二次回路电压降的要求是什么?

答案:Ⅰ、Ⅱ类用于贸易结算的电能计量装置中,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电压降应不大于其额定二次电压的 0.2%;其他电能计量装置中,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电压降应不大于其额定二次电压的 0.5%。

41、 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有哪些?

答: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工作,必须完成下列措施:

1、停电;

2、验电;

3、装设接地线;

4、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

42、 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有哪些?

答:在电气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有:

1、工作票制度;

2、工作许可制度;

3、工作监护制度;

4、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43、 装设接地线有些什么要求?

1、工作地点在验明确实无电后,对于可能送电或反送电至工作地点的停电设备上或停电设备可能产生感应电压的各个方面均应装设接地线;

2、装设接地线应注意与周围的安全距离;

3、装设接地线必须由两人进行,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地线时与此顺序相反;

4、接地线应采用多股软裸铜线,其截面应符合短路电流的要求,但不得小于2.5mm2;不得用单根铜(铁)丝缠绕,并应压接牢固。

44、 在高压设备上工作时,为什么要挂接地线?

1、悬挂接地线是为了放尽高压设备上的剩余电荷;

2、防止高压设备的工作地点突然来电时,保护工作人员的安全。

45、 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在完成工作许可手续后,应怎样履行其职责?

1、应向工作班人员交待现场安全措施,带电部位和其它注意事项;

2、应始终在工作现场对工作班人员的安全认真监护,及时纠正违反安全的动作;

3、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在全部停电时,可以参加工作班工作;在部分停电时,只有在安全措施可靠,人员集中在一个工作点,不致误碰导电部分的情况下,方能参加工作;

4、应根据现场的安全条件、施工范围,工作需要等具体情况,增设专人监护和批准被监护的人数。专责监护人不得兼做其它工作。

46、 在带电的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上工作时,要采取哪些安全措施?

1、使用绝缘工具戴手套,必要时工作前停用有关保护装置;

2、接临时负载时,必须装有专用的刀闸和可熔保险或其它降低冲击电流对电压互感器的影响。

47、 在带电的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上工作时,应采取哪些安全措施?

1、短路电流互感器二次绕组时,必须使用短路片或专用短路线;

2、短路要可靠,严禁用导线缠绕,以免造成电流互感器二次侧开路;

3、严禁在电流互感器至短路点之间的回路上进行任何工作;

4、工作必须认真、谨慎,不得将回路的永久接地点断开;

5、工作时必须有人监护,使用绝缘工具,并站在绝缘垫上。

48、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规定工作负责人在工作期间若因故离开工作地点,应履行哪些手续?

1.工作期间,工作负责人若因故必须离开工作地点时,应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离开前应将工作现场交待清楚,并告知工作班人员。

2.原工作负责人返回工作地点时,也应履行同样的交接手续。

3.若工作负责人需要长时间离开现场,应由原工作票签发变更新工作负责人,而工作负责人应做好必要的交待。

49、 感应式电能表的周期检定包括哪些项目?

答:周期检定的项目包括:直观检查、工频耐压试验、潜动试验、起动试验、基本误差测定、走字试验。

50、 说明感应式电能表潜动现象产生的原因?

答:感应式电能表在运行中,当负载电流等于零时,它的转盘仍然不停止转动,这种现象就叫做潜动(或空转)。引起潜动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轻载补偿力矩过大或电磁元件不对称等引起的。从理论上讲可以把补偿力矩调整得恰好,但实际上这往往是做不到的,因为至少电网的电压是在一定范围内波动的。而补偿力矩是和电压的平方成正比的,所以当电压升高时,就会引起轻载补偿力矩增大。另外电磁元件安装位置倾斜,也会产生一个象轻载补偿力矩那样的附加力矩。有时检定和使用时接线相序不同,对于三相电能表会引起电磁干扰力矩的变化,也可能引起潜动。

黑龙江省反窃电条例(2018修正)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维护供用电秩序,保障电网运行安全,保护供用电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预防和查处窃电行为的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供电企业以及与预防和查处窃电工作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窃电是指以不交或者少交电费为目的,非法使用电能的行为。第四条 反窃电工作应当实行综合治理,坚持预防为主、防范与查处相结合的原则。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反窃电工作的领导,支持和监督有关部门、单位依法开展反窃电工作。第五条 省电力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省反窃电工作的监督管理工作,并组织实施本条例;市(行署)、县(市)电力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反窃电监督管理工作。

各级公安、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反窃电的相关工作。第二章 窃电行为的预防第六条 电力行政管理部门、供电企业应当向用电户宣传正确使用和节约电能的重要意义、方法,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窃电的危害性,运用典型案例进行反窃电教育。第七条 供电企业应当加大预防窃电的投入,采用先进、实用的技术措施和设备预防窃电行为的发生。

供电企业进行预防窃电技术改造时,用电户应当予以协助,费用由供电企业承担。第八条 供电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健全供用电管理制度,加强内部职工的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按规定对供电线路、用电计量装置和用电户用电情况进行用电检查,维护电网安全和供电秩序。第九条 供电企业应当与非居民用电户签订供用电合同,在供用电合同中应当依法约定用电计量装置的保护、维护责任和用电户从事窃电行为的违约责任。第十条 居民用电户、供电企业和相关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加强对用电计量装置的保护。由于供电企业责任或者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用电计量装置损坏、丢失或者发生故障的,由供电企业负责维修、调换;由于其他原因导致用电计量装置损坏、丢失或者发生故障的,由相关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居民用电户或者物业管理企业发现用电计量装置损坏、丢失或者发生故障,应当及时告知供电企业。第十一条 用电计量装置在安装前应当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加封。

用电计量装置安装后,应当经供电企业验收合格并加封,方可投入使用。第十二条 供电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向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对用电计量装置进行检定,费用由供电企业承担。

供电企业在规定的周期内认为用电计量装置需要检定的,应当按照前款规定申请检定并承担费用。第十三条 用电户对用电计量装置的准确性有异议的,可以向供电企业提出,由双方共同委托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

经检定用电计量装置的误差在规定允许范围内的,检定费用由用电户承担;误差超出规定允许范围的,检定费用由供电企业承担。第十四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权向电力行政管理部门、公安部门等有关部门或者供电企业举报窃电行为,接受举报的单位应当受理并为其保密,对不属于其管辖范围的,应当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部门处理。

被举报的窃电行为经查证属实的,供电企业应当按照应当追缴电费数额的百分之十五给予举报人奖励,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三万元;奖励资金由供电企业支付。

接受举报的单位应当将能够证明窃电行为已查证属实的相关资料提供给供电企业。第三章 窃电行为的认定第十五条 符合本条例第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窃电行为:

(一)擅自在供电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个人的供用电设施上接线用电;

(二)绕越合法安装的用电计量装置用电;

(三)开启用电计量装置封印用电;

(四)故意损坏合法安装的用电计量装置或者使其计量不准、失效;

(五)安装、使用窃取电能装置;

(六)删除、修改供电企业计量电费的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或者应用程序;

(七)使用伪造、变造或者非法充值的电费卡充值用电;

(八)未安装用电计量装置的临时用电户超过约定的时间和条件用电;

(九)在电价低的供电线路上擅自接用电价高的用电设备或者私自改变用电类别;

(十)采用其他方法窃取电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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