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下列关于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 、未成年工是指年龄未满16周岁的劳动者
B 、法律禁止招用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
C 、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有毒有害以及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工作
D 、招用未成年工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C】
未成年工是指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劳动法》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4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用人单位应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用人单位招收未成年工除符合一般用工要求外,还须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办理登记。
劳动法对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是什么?
劳动法对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是什么? (一)就业年龄的限制 确定最低就业年龄必须考虑青少年的身体发育状况以及保障他们在就业前有接受完整义务教育的时间。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为保障未成年人的就业权利,在就业问题上不得歧视被人民检察院免予起诉、人民法院免除刑事处罚或者宣告 缓刑 以及被解除收容教养或者刑满释放的已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二)禁止未成年工从事有害健康的工作 身体发育还未成熟的未成年工,不能适应特别繁重及危险的工作、他们对有毒有害作业的抵抗力也较弱。劳动 法规 定,招收录用未成年工应当经过体格检查,录用后也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三)对未成年工实行工作时间的保护 为了保障未成年工的正常发育和继续组织他们完成文化技术学习任务,一般对未成年工实行缩短工作日制度,并且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 加班 加点和夜班工作、对于某些经过批准允许招收16周岁以下的学徒的特殊行业,国家还规定了一些特殊的保护措施。保证他们的身心能够健康成长。例如1961年5月劳动部就在《关于教工学校学生的学习、劳动、休息时间的暂行规定》中指出,未满16周岁的学生,在进行生产实习时的劳动时间为,每一学年每天不得超过6小时,第二学年每天不得超过7小时,第三学年每天不得超过8小时。 (四)对未成年工进行健康检查 为保障未成年工的身体健康。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如果发现疾病或身体发育中的异常情况,应及时进行治疗。 对未成年工进行定期的健康检查是用人单位的一项法定义务,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取消。 我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对 女职工 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作了规定。如果企业单位侵犯了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权益,一是职工本人有权向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或者当地劳动部门提出 申诉 。受理申诉的部门应当自收到 申诉书 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女职工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理决定书之日起至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对于非法侵害女职工劳动保护权益的单位,负责人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其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并责令该单位给予被侵害女职工合理的经济补偿,构成犯罪,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是工会及其女职工组织就有权要求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予以纠正。工会发现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也应当代表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交涉,要求企业、事业单位采取措施予以改正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予以研究处理,并向工会作出答复对企业、事业单位拒不改正的,工会可以请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作出处理。 不管是什么工作都不得影响未成年工的身心健康发展。所以劳动法在对未成年工的劳动时间、劳动内容上都有着保护性的特殊规定。最后对于未成年工还应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如果出现不适合再参加劳动的情况,则应该立即停止工作
劳动法对雇用未成年工有什么规定?
家庭的经济贫困的原因是导致孩子不能完成学业就直接提前开始劳作以保证自己的生存,尽管是现实所迫也必须保证遵守 劳动法 对 未成年工 保护的规定,劳动 法规 定了只要是没有到十六岁的孩子都是不能进入单位工作的,而不到十八岁的未成年也不能承受与其年龄不符的工作。下面来看看具体的内容。
一、劳动法对雇用未成年工有什么规定? 确定最低就业年龄必须考虑青少年的身体发育状况以及保障他们在就业前有接受完整义务教育的时间。劳动法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为保障未成年人的就业权利,在就业问题上不得歧视被人民检察院免予起诉、人民法院免除刑事处罚或者宣告 缓刑 以及被解除收容教养或者刑满释放的已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第五十八条 国家对 女职工 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未成年工是指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 第六十四条 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 第一条 为维护未成年工的合法权益,保护其在生产劳动中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 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是针对未成年工处于生长发育期的特点,以及接受义务教育的需要,采取的特殊劳动保护措施。 第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以下范围的劳动: (一)《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接尘作业 (二)《有毒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有毒作业 (三)《高处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高处作业 (四)《冷水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冷水作业 (五)《高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高温作业 (六)《低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低温作业 (七)《体力劳动强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综上所述劳动法之所以要限制单位雇佣未成年工的主要原因还是为了保护好这些孩子能够在社会的照顾下可以健康成长,但是不能无视个体家庭中的现实情况也在法定年龄也就是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进入工作批准了部分的合法工作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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