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选项中,对债的产生途径描述错误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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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小张业余时间上街铲除小广告,属于无因管理
B 、合同是产生债最广泛最普遍的途径
C 、小王捡到一个钱包,产生了不当得利之债
D 、在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侵权之债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A】
债发生的依据包括
债的发生原因:
1、合同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依法成立并生效后即在当事人之间依据合同的约定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因此合同是债的发生根据。基于合同所产生的债,称为合同之债。合同是债的最主要发生原因,在债法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2、单方允诺也称单独行为或单务约束,是指表意人向相对人作出的为自己设定某种义务,使对方取得某种权利的意思的表示。依意思自治原则,民事主体可基于某种物质上或精神上的需要为自己设定单方义务,同时放弃对于他方当事人的对价请求。因此单方允诺能够引起债的发生。在社会生活中较为常见的单方允诺有悬赏广告、设立幸运奖和遗赠等。
3、侵权行为是指不法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律规定侵权行为发生后,加害人负有赔偿受害人损失的义务,受害人享有请求加害人赔偿损失的权利。这种特定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侵权行为之债。侵权行为之债是除合同之债以外的另一类较为常见的债,它由非法行为引起,依法律规定而产生,以损害赔偿为主要内容。
4、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的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为他人管理事务提供服务的行为。无因管理一经成立,在管理人和本人之间即发生债权债务关系,管理人有权请求本人偿还其因管理而支出的必要费用,本人有义务偿还,此即无因管理之债。无因管理之债与合同之债一样,都是因合法行为而发生的,二者的根本区别在于合同之债为意定之债,无因管理之债为法定之债。
5、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而获得利益并使他人利益遭受损失的事实。依法律规定取得不当利益的一方应将所获利益返还于受损失的一方,双方因此形成债权债务关系,即不当得利之债。
不当得利之债与侵权行为之债、无因管理之债同属法定之债,其特点在于,它既不是像合同之债那样基于当事人的合意而成立,也不是像侵权行为之债那样因不法行为而发生,像无因管理之债那样因合法的事实行为而发生,而是基于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发生不当变动的法律事实(事件)而发生。
6、缔约上的过失,是指当事人在缔约过程中具有过失,从而导致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被撤销,致使他方当事人受到损害的情况,缔约过失责任产生后,有过失的一方负有向受害的一方赔偿的义务,受害的一方享有请求过失的一方赔偿的权利,形成债的关系。
7、除上述发生原因外,债的关系还可因其他法律事实而产生。例如因缔约过失,会在缔约当事人之间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因拾得遗失物,会在拾得人与物的所有人之间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因防止、制止他人合法权益受侵害而实施救助行为,会在因此而受损的救助人与受益人之间产生债的关系。
温馨提示:以上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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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基础》的相关问题、希望各位能帮忙解答、答案的理由能写也请帮我写下。满意会加分的
1(B) 宪法第二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民。
2(A) 《合同法》
债具有以下特征:(l)债的主体的特定性。债的主体的特定性是指债的关系仅发生在特定的当事人之间
,即债权人和债务人都是确定的、具体的。如果债权人和债务人一方是特定的,而另一方不特定就不可
能构成债的关系。
3 (D) 继承开始的时间
继承开始的时间是指继承人从什么时间开始享有被继承人的合法所有财产所有权的时间。《中华人民共
和国继承法》第二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最高人民法院一九八五年九月十一日发布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中更进一步明确了继承开始的时间: 一、继承从被继承人生理死亡或宣告死亡时开始。失踪人被宣告死亡的以法院判决中确定的失踪人死亡的日期为继承开始的时间。
4(B)根据我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5(B)法律关系是根据法律规范建立的一种社会关系,这一命题至少说明三个问题:第一,法律规范是法律关系产生的前提。如果没有相应的法律规范存在,就不可能产生法律关系。故题目说法有误。
6(B)依法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表达意愿.就是政治权利.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
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由~型~式~微~自由监督权
7(B) 这题有点纠结~如果多选留意“情节严重”“故意”“过失”
我国《继承法》第七条规定的丧失(剥夺)继承权的情形有: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不问动机,不问既遂否)
2、为争夺遗产杀害其他继承人的。(动机为争夺遗产,且为故意)
3、遗弃被继承人或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伪造、篡改、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情节严重指侵害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利益并造成其生活困难)
8(A)各自所有
9(D)法在权力管辖范围内普遍有效,因而具有普遍约束力。参考资料比较少个人认为统治阶级的意志的体现比较接近权力管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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