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担保法,可以质押的财产是( )。
根据担保法可以质押的财产是( )。
A、耕地使用权
B、建筑物
C、生产设备
D、土地所有权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C】
哪些财产权利可以质押?
权利质押是指以出质人提供的财产权利为标的而设定的质权。并非所有的财产权利都可以作为权利质权的标的。可以质押的财产权利应当是以其价值作为担保,在这一点上权利质押与动产质押之间,并无差异,不因客体是有体物或无体物,而有性质不同,只是质权设定及实行的方法,有较大差异。按照担保法的规定,下列权利可以质押:
1.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这些都是可靠的债权的权利凭证。为防止三角债的恶化,其他主合同债权尚不能出质;
2.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
3.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4.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这项规定,是为了今后逐步扩大权利质押的范围而设定的。除担保法规定的以上这些财产权利以外,其他权利均不得质押,均不得成为权利质权的标的。
什么是质押,哪些东西可以作质押物?
抵押贷款人按《担保法》规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发放的贷款。可做抵押物的财产包括:
(1)抵押人有权自主支配的房产和其他土地上定着物
(2)抵押人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3)贷款人认可的其他财产。
贷款人与抵押人签订抵押合同后,双方必须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抵押物登记之日起生效,到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时终止。所有能够证明抵押物权属的证明文件(原件)及抵押物的保险单证(正本)等,均由贷款人保管并承担保管责任。
质押贷款是指贷款人按《担保法》规定的质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为质押物发放的贷款。
可作为质押的质物包括国库券(国家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国家重点建设债券、金融债券、AAA级企业债券、储蓄存单等有价证券。出质人应将权利凭证交与贷款人。〈质押合同〉自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以个人储蓄存单出质的,应提供开户行的鉴定证明及停止支付证明。
哪些财产可作为抵押物?
根据《担保法》第37条的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1)土地所有权;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担保法》第34条第5项、第36条第3款规定的除外;
(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公益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6)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可作为抵押物:
(1)可以作抵押物的财产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
(2)抵押人可以将数项财产共同抵押。
(3)以依法获准尚未建造的或者正在建造中的房屋或其他建筑物抵押的,当事人办理了抵押物登记的,抵押有效。
(4)违法、违章的建筑不得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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