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合同效力的说法,正确的是( )。
关于劳动合同效力的说法,正确的是( )。
A 、用人单位投资人发生变更,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
B 、存在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条款的,劳动合同全部无效
C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须与劳动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D 、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间不一致的,以在先的时间为劳动合同的生效时间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A】
A正确。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地址变更不影响劳动合同履行。B错误。对于部分无效的劳动合同,只要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劳动合同关系效力是怎样认定的
劳动合同是双方协商确定,是真实意思表示的结果,即为有效。
劳动合同还应当包含《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的必要条款。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劳动合同生效与合同无效的区别是什么,劳动合同的效力是怎么认定的
劳动合同在双方协商一致,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劳动 合同是否有效 ,是由 劳动争议仲裁 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的,如果劳动合同存在 劳动合同法 二十六条情况, 劳动合同无效 或部分无效。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 变更劳动合同 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 合同的无效 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免责声明:本站发布的教育资讯(图片、视频和文字)以本站原创、转载和分享为主,文章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
如果本文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底部站长邮箱进行举报反馈,一经查实,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感谢您对本站的关注!
新励学网教育平台
海量全面 · 详细解读 · 快捷可靠
累积科普文章数:18,862,126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