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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和解的说法,正确的是( )。

发表时间:2024-07-22 22:35:48 来源:网友投稿

关于和解的说法,正确的是( )。

A 、和解只能发生在诉讼前

B 、当事人申请仲裁后,不可以自行和解

C 、和解达成协议,必须以书面形式作出

D 、和解达成的协议具有合同效力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D】

A错误,B错误,和解可以在民事纠纷的任何阶段进行,无论是否已经进入诉讼或仲裁程序,只要终审裁判未生效或者仲裁裁决未作出,当事人均可自行和解。C错误,和解达成协议,在形式上既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和解的应用也很灵活,可以在各个阶段达成和解协议。

关于民事纠纷解决方式的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在我国解决民事纠纷的方式有下列四种:(一)和解 (二)调解(三)仲裁(四)诉讼

和解。即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当事人是民事纠纷的主体,他们对争议的事项享有充分的处分权能。是否行使处分权能、何时行使处分权能以及以何种方式行使处分权能概由当事人自行决定。

调解。纠纷当事人之外的第三者依据一定的社会规范(习惯、道德、法律等规范),在纠纷主体之间沟通信息,摆事实明道理,促成纠纷主体相互谅解、妥协,从而达成最终解决纠纷的合意。

仲裁。所谓仲裁是指在仲裁庭的主持下,在民事纠纷双方当事人的参与下,依法对民事纠纷居中审理并制作一定法律文书平息冲突的方法。

诉讼。民事诉讼即老百姓所讲的“打民事官司”。相对于人民调解、当事人自我平息、单位(或部门、社区)处理和仲裁机制而言,民事诉讼是典型的公力救济形式。

调解与和解有区别吗?

1,和解:一般是指当事人之间就争议的事项,自愿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2,调解:一般是指当事人之间就争议的事项,在第三人或组织主持下,自愿协商或通过教育疏导,促成各方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3,仲裁:一般是当事人根据他们之间订立的仲裁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仲裁机构进行裁判,并受该裁判约束的一种制度。

区别:

1、从当事人上讲:“和解”一般是争议当事人之间;调解要有第三人或组织主持;仲裁的主体是仲裁机构。

2、从自愿性来看:和解是当事人主动自愿达成某种合意,调解要有第三人或组织主持,仍是以当事人自愿为前提,仲裁则是可以依法强制做出。

3、从法律效力上讲:和解没有法律强制力,当事人可以反悔;调解经司法确认,有法律强制力,可以凭此申请强制执行,普通的调解协议虽然有法律效力,但是不能以此申请强制执行;仲裁有法律效力,可以凭此要求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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