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生产或储存物品都属于乙类的是()。
下列生产或储存物品都属于乙类的是()。
A 、漆布及其制品仓库,樟脑提炼厂房,硝化纤维色片仓库
B 、氧气站,铝粉厂房,白兰地成品库
C 、红矾钠厂房,赛璐珞板仓库,赛璐珞棉仓
D 、植物油加工厂的浸出车间,植物油加工厂的精炼部位,面粉厂的碾磨部位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A】
白兰地成品库为丙类,B错误;赛璐珞棉仓库为甲类,C错误;
消防等级中的甲乙丙丁戊怎么判别?
关于消防等级判别方法如下:
一、甲类
1、 闪点小于28℃的液体。
2、爆炸下限小于10%的气体。
3、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
4、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汽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5、遇酸、受热、撞击、摩擦、催化以及遇有机物或硫磺等易燃的无机物,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强氧化剂。
6、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7、在密闭设备内操作温度大于等于物质本身自燃点的生产。
二、乙类
1、闪点大于等于28℃,但小于60℃的液体。
2、爆炸下限大于等于10% 的气体。
3、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
4、不属于甲类的化学易燃危险固体。
5、助燃气体。
6、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浮游状态的粉尘、纤维、闪点大于等于60℃的液体雾滴。
三、丙类
1、 闪点大于等于60℃的液体。
2、可燃固体。
四、丁类
1、 对不燃烧物质进行加工,并在高温或熔化状态下经常产生强辐射热、火花或火焰的生产。
2、利用气体、液体、固体作为燃料或将气体、液体进行燃烧作其它用的各种生产。
3、常温下使用或加工难燃烧物质的生产。
五、戊类
常温下使用或加工不燃烧物质的生产。
扩展资料
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了 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下文简称《规范》)局部修订的条文,新版修订规范将于2018年10月1日实施。其中第5.1.3A、5.4.4(1、2、3、4)、5.4.4B、5.5.8、5.5.13、5.5.15、5.5.17、6.2.2、6.7.4A、7.3.1、7.3.5(2、3、4)、8.2.1、8.3.4、8.4.1、10.1.5、10.3.2、11.0.4、11.0.7(2、3、4)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经此次修改的原条文同时废止。
规范中明确要求了消防等级的划分标准,要求一定要严格按照消防等级去储存这些物品,已以及配备相同安全等级的仓库,同时具备相同的消防预防等级措施。火灾事故是现代社会危害较大,发生较频繁的灾害,据近年统计资料显示,我国几乎每年都会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只有严格按照消防安全的规定,才能防患于未然,消防安全十分重要。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住房城乡建设部官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局部修订的公告
油漆的火灾危险性属于哪一类?
由于油漆分类较多,清油,混油没法一一评价,所以无法统一说明油漆的防火等级,但是大部分属于B级防火,有一小部分特殊油漆属于A级。
如果没有厂家的防火认证分类,就要知道涂料所用的溶剂和主份,再参考消防条例中的分类依据,断定溶剂和主份的防火分类级别,选取二者中最高防火级别作为分类依据。
常见的三类物质是液体、气体和固体。
液体在划分火灾危险性时,以闪点为主要指标,具体如下:
甲类厂房(仓库):闪点<28℃(汽油、甲醇、乙醇等)
乙类厂房(仓库):28℃≤闪点<60℃(松节油、樟脑油、煤油等)
丙类厂房(仓库):闪点≥60℃(沥青、润滑油、机油等)
气体在划分火灾危险性时,以爆炸下限为主要指标,具体如下:
甲类厂房(仓库):爆炸下限<10%(氢气、煤气、天然气、甲烷等)
乙类厂房(仓库):爆炸下限≥10%(一氧化碳、氨气)
注:常见气体中,除一氧化碳和氨气外,其余基本上都是甲类。
固体在划分火灾危险性时,大多数以熔点和燃点为主要指标,具体如下:
甲类厂房(仓库):易自燃或爆炸、遇水易燃烧或爆炸、受外力易燃烧或爆炸的易燃固体
乙类厂房(仓库):除甲类外的易燃固体
丙类厂房(仓库):可燃固体(木、纸、塑料、泡沫等)
丁类厂房(仓库):难燃固体(酚醛泡沫塑料、水泥刨花板等)
戊类厂房(仓库):不燃固体(钢材、砖块、汽车、仪表灯)
注:丙、丁、戊类的火灾危险性可和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A、B1、B2合记。
其他火灾危险性补充:
助燃气体:乙类(氧气生产或储存、空气分离厂房)
生产过程中产生可燃粉尘:乙类(面粉、淀粉、煤粉、煤粉、铝粉、金属抛光等)
易氧化或积热自燃的物品储存:乙类(漆布、油布、油纸等)
对气体或液体燃烧作其他用的生产:丁类(锅炉房、陶瓷烧制厂房等)
拓展资料:颜料中可能含有铅、镉、铁等重金属。
铅:神经系统、血液系统、肾脏系统、生殖系统。
铬:呼吸道、消化道、皮肤溃伤、鼻中膈穿孔。
镉:呼吸道、肾脏系统。
溶剂和稀释剂中含有甲苯、二甲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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