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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义务人( )的,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发表时间:2024-07-22 22:44:05 来源:网友投稿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义务人( )的,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A 、提起诉讼

B 、提出请求

C 、主张权利

D 、自愿履行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D】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义务人自愿履行的,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

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

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很多事情都是需要签署一份合同的,合同诉讼时效适用于一般民事法律关系的诉讼时效期间。合同诉讼时效的起始是权利主体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的当天。下面看看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及相关资料。

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1

一、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是几年?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除了在第594条规定了涉外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的诉讼时效为4年以外,没有另外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因此买卖合同的诉讼时效的规定应当按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处理。

即适用3年的诉讼时效。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也就是说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是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算,在权利实际被侵害之日起的二十年内,如果还不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的,再起诉,法院不再保护。

二、合同诉讼应向哪个地区的法院提起?

诉讼应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否则法院不会受理,诉讼程序也不会启动。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经济合同纠纷原则上由被告所在地(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但当事人还可以约定管辖,即合同的当事人在书面协议中选择由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或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约定管辖的不得违反法律关于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三、合同起诉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经济合同纠纷当事人提起诉讼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符合上述条件的,原告(当事人)应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

综上所述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很多,起诉应该是最后的手段。既然是民事诉讼,就有规定的时效,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是三年,在最新的民法总则中有规定,比之前的两年增加了一年。合同当事人准备起诉,应该向合同签订地法院或者被告所在地的法院提交诉讼状。

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2

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是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一、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有多久,过了时效怎么办

一般的合同纠纷按照民法总则的规定,诉讼时效为三年。但由于合同的复杂性、地域性,因此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

曾经有几类特殊的争议,如租赁合同中延付或拒付租金的争议、保管合同中寄存物被丢失或损毁的争议、人身损害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一年,现在所有不足三年诉讼时效的都统一被规定为了三年。

合同超过诉讼时效后,当事人仍有起诉权。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值得注意的是,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权利人请求权的行使仅发生障碍,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

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理后如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且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如果另一方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则视为其自动放弃该权利,法院不得依照职权主动适用诉讼时效,应当受理支持其诉讼请求。

二、合同纠纷解决的方式

协商

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

调解

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如,一方或双方是国有企业的,可以要求上级机关进行调解。上级机关应在平等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而不能进行行政干预。当事人还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法庭等进行调解。

仲裁

合同当事人协商不成,不愿调解的,可根据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诉讼

如果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事后也没有达成仲裁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将合同纠纷起诉到法院,寻求司法解决。除了上述一般特点之外,有些合同还具有其自愿的特点,如涉外合同纠纷,解决时可能会援引外国法律、而不是中国相关的合同方面的法律。

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3

一、民法典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怎么计算

诉讼时效的开始,也称诉讼时效的起算,是指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时间既然是一个法律事实,确定其起始时间就特别重要。整个诉讼时效制度的基础是有权利而不行使这一事实。民事权利主体享有权利却长期不行使,这就需要从法律上加以限制。

因此诉讼时效起算的基础是民事权利主体能够行使请求权。能够行使请求权,但却不行使,诉讼时效便从此开始起算。能够行使请求权,而是一个客观的标准。诉讼时效开始起算的时间就是权利主体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的那一天。

诉讼时效开始的依据是在合同关系中,债务人在履行期限届满而未履行的事实

但在有些情况下,权利遭到侵犯之时,并非就是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时。所谓“应当知道”,是一种法律上的推定,不管当事人实际上是否知道权利受到侵害,只要客观上存在知道的条件和可能,即使当事人因主观过错,应当知道而没有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的,也应当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期间。这一规定的目的,是为了防止权力人以不知道权利被侵害为借口而规避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起算点的常见计算方法

在司法实践中,由于民事案件千差万别,因此具体到各个案件,其时效的起算点也不相同。通常有以下几种计算方法:

1、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债权请求权,从期限届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起算。

2、没有履行期限的债权请求权,从债权人主张权利时起算债权人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的,则从该期限届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起算。

3、附条件的债权请求权,从条件成就开始起算。

4、附期限的债权请求权,从期限到达时开始起算。

5、请求他人不作为的债权请求权,应当自义务人违反不作为义务时起算。

6、因侵权行为而发生的赔偿请求权,从受害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或损害发生时起算。

损害事实发生时,受害人知道的,从损害时起算损害事实发生后,受害人才知道的,从知道时起算。在人身损害赔偿中,侵害当时即发现受伤的,从侵害当日起算侵害当时未曾发现的,事后经检查确诊并证明是由该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应依法律的特别规定。

二、法律规定

《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百八十九条 【分期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超过诉讼时效法院如何处理

过了诉讼时效的案件,法院一般仍然是会受理的,但是以下案件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1、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2、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等等。

一、超过诉讼时效应当如何处理

超过诉讼时间的,起诉人可以调查是有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等情形的。如果确实超过诉讼时效的,可以和义务人协商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九十二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法律效果】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第一百九十四条?【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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