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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险不包括()

发表时间:2024-07-22 22:53:01 来源:网友投稿

人身保险不包括()

A 、人寿保险

B 、伤害保险

C 、健康保险

D 、工伤保险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D】

人身保险包括人寿保险、伤害保险、健康保险三种”

人身保险的作用不包括什么

你是想问人身保险理赔功能不包括什么是吧,不包括满期给付和生存给付。

人身保险理赔包括身故、残疾、意外伤害医疗、疾病住院医疗及重大疾病等保险金的给付,但是不包括满期给付和生存给付。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为保险标的,在被保险人的生命或身体发生保险事故或保险期满时,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

人身保险不包括下列哪项业务

保险法第31条是关于人身保险利益的规定:

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

(一)本人;

(二)配偶、子女、父母;

(三)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

(四)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劳动者。

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

订立合同时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不具有保险利益的,合同无效。

本条是关于保险法律中非常重要的制度—保险利益的规定。由于在保险实践中,由于团体保险业务被保险人人数众多,要求每个被保险人书面签字同意雇主为其投保,难度很大。因此在法定保险利益部分增加了“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以解决了团体保险实践中法律难题。

当然类似协会等组织也可以为其成员购买团体保险,但是新保险法并没有将其列入法定保险利益范畴,导致相关业务拓展在法律上存在难点。

关于我国保险利益原则,理论界和实务界都有不同的认识,有的人认为,我国就是采取利益主义原则,并认为31条第3款只是对第二款四项法定保险利益的补充。还有人认为我国是采取利益主义与同意主义相结合原则,21条第2款是利益主义,第3款是同意主义。我认为整体考察我国保险法相关内容,我国保险法是同意主义原则,相关问题的困挠已经阻碍我国人身保险业的发展。

31条4款的规定与第12条有关内容相匹配,涉及到人身保险保险利益生效时间点问题。相关规定对保险公司核保要求,如果因为保险公司疏忽,并承保相关业务,如果因此产生相关不利后果,保险公司将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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