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事诉讼审判程序的说法,正确的是( )。
关于民事诉讼审判程序的说法,正确的是( )。
A 、一审程序包括普通程序和特殊程序
B 、必须以书面形式起诉
C 、原告必须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
D 、提交起诉状的同时提交全部证据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C】
《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每日一练-2021年税务师考试(3-24)
多选题
1.在某起破产案件中,人民法院指定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担任破产管理人。债权人胡某认为该事务所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不宜担任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可能影响其忠实履行管理人职责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有利害关系( )。
A.与债务人、债权人有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关系
B.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3年内,曾为债务人提供相对固定的中介服务
C.现在是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3年内曾经是债务人、债权人的财务顾问、法律顾问
D.与债务人或者债权人的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E.现在是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3年内曾经是债务人、债权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2.下列关于和解的表述中,符合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有( )。
A.和解须经债权人会议决议通过
B.和解须经债权人委员会决议通过
C.和解申请可以由债权人或债务人提出
D.在和解程序中,对债务人特定财产享有的担保权暂停行使
E.和解债权人未依照法律规定申报债权的,在和解协议行完毕后,仍可按和解协议规定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
3.关于民事诉讼再审程序的说法,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审理的对象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
B.应当组成合议庭审理
C.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2年内提出,检察院基于检察权提起抗诉的,不受该时间的限制
D.法院应当在裁定再审的同时裁定撤销原判
E.凡是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法院均应作出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4.民事诉讼法中的地域管辖可以分为( )。
A.普通管辖
B.特别管辖
C.指定管辖
D.协议管辖
E.共同管辖
5.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下列关于犯罪行为的客体是简单客体的有( )。
A.逃税罪
B.抗税罪
C.逃避追缴欠税罪
D.骗取出口退税罪
E.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参考答案及解析 】
1.【答案】ABCE。本题考核管理人的任职条件。根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管理人: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吊销相关专业执业证书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人民法院认为不宜担任管理人的其他情形。这里的“利害关系”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对社会中介机构、清算组成员而言,有下列情形之一,可能影响其忠实履行管理人职责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有利害关系:
(1)与债务人、债权人有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关系(2)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3年内,曾为债务人提供相对固定的中介服务(3)现在是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3年内曾经是债务人、债权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现在是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3年内曾经是债务人、债权人的财务顾问、法律顾问(5)人民法院认为可能影响其忠实履行管理人职责的其他情形。另一种是对清算组成员的派出人员、社会中介机构的派出人员、个人管理人而言,有下列情形之一,可能影响其忠实履行管理人职责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有利害关系:
(1)具有上述所列情形(2)现在担任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3年内曾经担任债务人、债权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3)与债务人或者债权人的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2.【答案】AE。本题考核和解程序。和解须经债权人会议决议通过。所以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和解只能由债务人提出。所以选项C错误。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自人民法院裁定和解之日起可以行使权利。所以选项D错误。和解债权人未依照破产法规定申报债权的,在和解协议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和解协议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和解协议规定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所以选项E正确。
3.【答案】AB。本题考核民事诉讼再审程序。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6个月内提出,检察院基于检察权提起抗诉的,不受该时间的限制。所以选项C错误。法院应当在裁定再审的同时裁定中止执行,而非裁定撤销原判。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但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可以不中止执行。所以选项D、E错误。
4.【答案】ABDE。本题考核地域管辖。民事诉讼法中的地域管辖可以分为:普通管辖、特别管辖、协议管辖、专属管辖、共同管辖和选择管辖。
5.【答案】AC。本题考核涉税犯罪的犯罪构成。逃税罪和逃避追缴欠税罪,侵犯的客体都是国家的税收征管秩序,属于单一客体。抗税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即不仅侵犯了国家税收征管秩序,妨害了税务机关依法征税活动,而且也侵犯了依法执行征税工作的税务人员的人身权利。骗取出口退税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国家出口退税管理制度和公共财产所有权。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监督管理制度,又破坏了国家对税收的征管制度。所以选项A、C正确。
民事诉讼的审判程序具体是什么
民事 诉讼 的审判程序具体是什么 审理程序是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适用的程序,可以分为 一审 程序、 二审程序 和审判监督程序。 一审程序包括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普通程序是《 民事诉讼法 》规定的民事诉讼当事人进行第一审民事诉讼和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所通常适用的诉讼程序。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应当在 立案 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 (一)起诉和受理 1.起诉 《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 管辖 。 起诉方式,应当以书面起诉为原则,口头起诉为例外。在工程实践中,基本都是采用书面起诉方式。《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 起诉状 ,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2)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3) 证据 和证据来源, 证人 姓名和住所。 起诉状中最好写明案由。民事案件案由是民事诉讼案件的名称,反映案件所涉及的民事法律关系的性质,是法院将诉讼争议所包含的法律关系进行的概括。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工程实践中常用的有两类:一类是购买建筑材料可能遇到的 买卖合同纠纷 ,包括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凭样品买卖合同纠纷、试用买卖合同纠纷、互易纠纷、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等另一类是工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 合同纠纷 ,包括建设 工程勘察合同 纠纷、建设 工程设计合同 纠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建设 工程分包合同 纠纷、建设 工程监理合同 纠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民事诉讼的审判程序一般情况下会进行公示,因此有关的当事人可以进行事前的了解,这样自己的权益维护才会有着法律上的基础,但是问题的关键是自己的权益维护有着法律上的保障,这样自己的利益维护在实际的操作中有着时效性。
关于民事诉讼二审程序表述的说法有哪些
关于民事诉讼二审程序表述的说法有哪些?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十四章第二审程序
第一百六十四条 上诉权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六十五条 上诉状
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第一百六十六条 提出上诉状
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 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
第一百六十七条 原审法院工作
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第一百六十八条 审理范围
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
第一百六十九条 审理方式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在本院进行,也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
第一百七十条 二审裁判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第一百七十一条 裁定上诉处理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的上诉案件的处理,一律使用裁定。
第一百七十二条 二审调解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送达后,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即视为撤销。
第一百七十三条 撤回上诉
第二审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上诉人申请撤回上诉的,是否准许,由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
第一百七十四条 二审适用程序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除依照本章规定外,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一百七十五条 二审裁判效力
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第一百七十六条 二审审限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免责声明:本站发布的教育资讯(图片、视频和文字)以本站原创、转载和分享为主,文章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
如果本文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底部站长邮箱进行举报反馈,一经查实,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感谢您对本站的关注!
新励学网教育平台
海量全面 · 详细解读 · 快捷可靠
累积科普文章数:18,862,126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