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债中,属于当事人之间按照约定产生的债是()。
下列债中属于当事人之间按照约定产生的债是()。
A、侵权之债
B、不当得利之债
C、无因管理之债
D、合同之债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D】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建设工程债的发生根据。在当事人之间因产生了合同法律关系,也就是产生了权利义务关系,便设立了债的关系。任何合同关系的设立,都会在当事人之间发生债权债务的关系。合同引起债的关系,是债发生的最主要、最普遍的依据。合同产生的债被称为合同之债。
下列诸债中,()属于法定之债A无因管理之债B侵权行为法之债C单方许诺之债D合同之债
下列诸债中,属于法定之债:无因管理之债,侵权行为法之债,单方许诺之债。
法定之债是指债的发生及其内容均由法律予以规定的债。
债是特定当事人之间请求为特定的给付的法律关系。按照债的设定及其内容是否允许当事人以自由意思决定,债可以分为法定之债与意定之债。法定之债是指债的发生及其内容均由法律予以规定的债。意定之债是指债的发生及其内容完全由当事人自由决定。法定之债主要包括侵权行为之债、不当得利之债、无因管理之债及缔约过失之债。意定之债主要包括合同之债。
具体而言侵权行为之债是指行为人因故意或过失侵害他人财产权利或人身权利,并造成损失而产生的债;不当得利之债是指没有法律上或合同上的根据,使他人财产受到损失而使自己获得利益而产生的债;无因管理之债,是指没有法定和约定的义务为他人管理事务的行为产生的债。
下列关系中,为民法上债的关系的是?
民法上的债是指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义务关系。
我国民事立法是把债作为特定当事人之间的一种民事法律关系予以规范的。进一步说民法上的债,泛指某种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民法上债的关系是指一方享有请求他方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而他方则负有满足该项请求的义务。
(1)例如,在买卖关系中,买受人有请求出卖人依约交付出卖物归其所有的权利,而出卖人则相应地负有将出卖物交付买受人归其所有的义务。在债的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的一方称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一方称债务人。
(2)生活中的合种合同关系、致人损害而引起的赔偿关系等,都是特定当事人之间的一种民事法律关系,因而都是债的关系
债的种类
债主要有以下几种分类:
一、根据债的主体上的特征,可以分为单一之债与多数人之债;对于多数人之债,根据多数人一方当事人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可分为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
二、根据债的履行是否可以选择,债可分为简单之债与选择之债。
三、根据债的标的物的性质,债可分为特定之债与种类之债。
四、根据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内容,债可分为财物之债与劳务之债。
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依照法律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在债的关系中,享有权利的人称为债权人 ,承担义务的人称为债务人;在双务契约中,则互为债权债务人。债的关系从债权人方面说,也可称为债权关系;从债务人方面说,也可称为债务关系;有时也可以合称债权债务关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四条 以支付金钱为内容的债,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以实际履行地的法定货币履行。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五条 标的有多项而债务人只需履行其中一项的,债务人享有选择权;但是,法律另有规定、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享有选择权的当事人在约定期限内或者履行期限届满未作选择,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选择的,选择权转移至对方。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七条 债权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享有债权的,为按份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负担债务的,为按份债务。 按份债权人或者按份债务人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八条 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 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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