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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装修需要到物业办什么手续

发表时间:2024-07-22 23:39:15 来源:网友投稿

房屋装修需要到物业企业或房屋管理机构申报登记。找物业会避免业主少走很多弯路。因为有时候装修公司不一定对房子的承重部分很清楚,还有关于电梯作用,公共部分是否可以用来运送装修材料等等。

房屋装修需要注意哪些?

1、方案定制。

如果业主对装修不是非常了解的话,,最好是找寻一家当地的装修公司来进行设计规划,进行方案的定制。如果觉得价格比较昂贵,也可以单独找寻设计师来帮忙设计,自己找施工队进行装修,这样费用会低出许多。

2、装饰设计。

装修档次不仅仅取决于材料是否高端或是施工精湛,更多的是恰到好处装饰效果,如果是高端装修,一味的使用高档次建材,设计平平的话,也没有意想中的效果。可以采纳一些独特的设计构思,搭配一些高档次材料装饰,这样费用不会太高,装饰效果又显高端。

3、防水施工。

水电改造之后,泥工施工之前,需要先进行防水处理,这道环节是至关重要的。在进行施工的时候,需要特别注意,防水涂料应抹均匀,防水层厚度一致,一般需要反复进行2-3遍施工。防水的高度也有着明确的要求,例如淋浴区高度一般在180厘米,墙面高度在30厘米左右。当防水施工好后,还需要进行一天的闭水实验检测,看看防水施工是否做好,无漏水现象发生。

4、厨房规划。

厨房在设计规划中,实际面积不宜太大,容易造成空间利用的浪费,但太小又容易造成空间的狭窄,最适宜的面积大小在10㎡。另外还需要确保空间拥有充足的采光以及通风效果,在空间足够的情况下,可以进行吧台的设计,这样人少的时候,可以直接在厨房用餐,提高了空间利用率。如果厨房面积不大,在设计的时候,则需要多增加收纳功能。

5、拆改施工。

不管是哪种房型,在装修的时候,对墙体结构都不能随意的进行拆除整改,特别是承重墙,很容易造成房屋受力的作用的破坏,这些都需要和设计师反复确认后,方可进行拆改。

到物业办理装修需要什么手续?

1、向物业申请,在物业的出具的装修协议上签字,同意合同上相关规定,并提供装修的图纸、让物业审核;

2、 办理“开工证”,也就是用来贴在自家门上,便于物业检查的工期证明;

3、办理 出入证:主要是为工人办理的,以免装修期间有不法人员混入小区;

4、缴纳 装修押金(各个小区收取的不同,最少也在2000元左右,一般装修完工后3个月会退给业主);

5、预交垃圾清运费:这笔费用是用来支付物业清理装修垃圾用的,和支付给装修公司的不一样、不同的物业公司收取的不一样;

6、施工结束后注意退回押金。

装修去物业报备需要装修图纸吗 房屋装修前需要去物业办什么手续?

1、需要,装修去物业报备一般是需要装修图纸的,通常需要原始平面图、平面布置图、拆墙平面图、间墙开线图、天花布置图、电位布置图、给排水布置图、卫生间沉池大样图、强电系统图等图纸,提供给物业公司审核。

2、房屋装修前都是需要去找物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进行报备的,一般都会先交一笔押金在物业那里,没有违规装修的话,后期物业会把这笔钱退给你。

3、办理装修许可证:在装修开工之前,需要到物业申请开工许可证,业主需要提供装修平面图以及装修拆改图纸,然后签字确认装修符合规定,才能发放装修许可证。

4、办理出入证:物业会给装修工人发放小区进出许可证,很多物业管理严格,需要持有有出入证,才能进出小区。

5、装修垃圾清运费:确认垃圾清运方式及清运费,不同的地方/小区垃圾清运费不同,这里的垃圾清运费是指由装修公司清运到物业指定垃圾堆放点后,有专业的垃圾清运公司把垃圾运送到政府指定的垃圾处理厂。

6、开通水电:我们需要确认自己家的水电是否已经开通,如果没有开通可以联系物业,咨询开通方法或者申请开通,因为装修的时候需要水电支持的。

新房装修前向物业办什么手续

需要提前告知物业服务企业。

1、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

2、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3、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扩展资料:

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维修养护,有关业主应当给予配合。责任人不履行维修养护义务的,经业主大会同意,可以由物业服务企业维修养护,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物业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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