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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租房需要注意什么出租房内出事房东有无责任

发表时间:2024-07-22 23:45:51 来源:网友投稿

在我的影响当中先对房东的有的印象就是周星驰电影当中包租婆的形象,相信很多人对房东的也是停留在这个上面的,其实在现实的生活当中很多房东并不是电影当中的那样,他们在进行出租的时候也是有很多问题不懂,那么房东租房需要注意什么?出租房内出事房东有无责任?下面由小编给您介绍一下:

第一、房东租房需要注意什么

1、房东要查看房客的身份证,并复印留底,因为房客身份难以确定,将会造成之后房东的利益难以确保。分配好租金及其他费用

2、签订好租房合同,并根据屋内的设备情况,收取一定的押金。还要采取措施防止租客拖欠水电费。而且要重视家庭财产保险的投保,因为如果租客被盗,房东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3、确定租房人租房的用途,防止房客利用房子做违法犯罪的事情;房东好在有中介公司经纪人或其第三方人证明的情况下,签订相关房屋租赁合同。

对自身及他人都有益处,而在水费、电费、燃气费等其他费用必须做好明确的分配,比如都由一方承担,房东同样在日后也不应任意抬高房租价格,以免造成房客的不满。

4、要不定期地检查房子和房内设施,防止因屋内设施损坏,而给房客的人身安全造成伤害,减少自己的损失。在租房之前房东必须对家里的物品进行详细检查,尤其是贵重家电,包括电视机、洗衣机、空调、冰箱等,好是与房客一起查看家里物品的完整性,从而避免日后与房客产生对物品破损的争议,并在租房合同上注明物品损坏后,双方维修的分配状况。

第二、出租房内出事房东有无责任

很多人都认为,只要房子租给别人了,就没必要担心房屋出租要注意什么了。房子出租后房客出什么问题就与自己无关了,其实这是大家的一个误区。

因为法律明文规定了房东要保证出租的房屋及屋内设备的安全。日前新闻有报道,一位房客因卫生间的煤气漏气死亡,因房客与房东签订了租房合同,所以出租房的房东被法院判决赔偿房客21.3万元。

出租房发生事故 房东需不需要负上责任?

因租客个人原因造成意外事故的,由租客或加害方承担责任,因房屋本身的问题或者房东管理房屋问题导致租客的意外受伤,则房东方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分析

在房屋租赁期间出现事故是否要房东承担责任,应看具体情况。如果出现的事故是由于房子问题造成的,那房东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例如因为房子中的租赁物不符合安全标准引发的事故,就需要房东来承担责任。另外如果房东知道承租人在租房中从事犯罪活动,也是需要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在房屋租赁期间租客发生意外事故,房东有以下情况的需要承担责任: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对外出租的房屋存在安全隐患。如房东配备的房屋设备未使用或正常使用中发生损坏导致租客受伤的;因房子老化等原因,如天花板坠落等情况造成租客受伤的;未尽监督、管理义务。房东应定时到出租房屋内查看房屋状态,如发现有需要进行维修、更换的设施、设备应及时进行维修、更换;发现有不当安装、改造、使用的情形应立即制止,并督促责任人改正。未尽到告知、提醒义务。如房东未将出租房屋内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注意事项提前告知租客,房屋设计等原因未与租客说明,导致租客使用电器或其他设备时发生触电、火灾、煤气中毒等意外事故的;超出合同约定的租赁物使用范围对租客造成伤害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九条 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三十一条 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租房时房东哪些责任和义务应该承担

一、房客"身份"要看清

通常来说房东在出租房屋前要对房客身份进行一定程度的审查。首先备份租客的身份证复印件是必须的(所以租客也不用对此产生太多抵触情绪)

另外还要对租客租房的目的进行询问。如果租客租房是用于经营,房东还要了解自己的房屋是否能做经营用途,租客也应该提前说明,否则对租客和房东而言都会有隐患哦。

二、意外事故要当心

近几年我们还看到,房东在出租房屋时对意外事故需要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越来越多。

一些房东因为将具有安全隐患的房屋出租,造成房客煤气中毒、触电等人身伤害事故,被判承担赔偿责任,严重的甚至受到处罚或刑罚。对此类可能出现的"意外事故",房东和租客都要留个心眼。房东出租房屋前要保证房屋符合安全居住标准,不能存在安全隐患。比如安装的热水器是否符合规范、电线线路是否存在短路等等。

租客在入住之前,也应该仔细检查电路、管道安全,一旦出现问题应该马上找房东,房东有责任更换。当然有问题的房子还是别租了

三、不良案件要提防

出租房内发生盗窃等不良案件,租客若是能有证据证明被盗案与房东提供的设施等本身存在安全隐患(如窗户可以进人、门锁损坏或可以用其他钥匙打开等),或者房东在安全方面有过错(如锁坏了不同意更换、明知治安差不加装防盗门等)而使小偷轻易进入,则房东是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的。

因此对于出租房屋的治安状况,房东也要尽到自己的职责,保证出租房的门、窗等安全、正常使用,谨防盗窃等不良案件的发生。

四、日常维修需负责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出租房屋的维修,如果租赁双方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但如果出租房屋的租赁合同中对房屋的维修问题没有做出约定的,一般就是由房东承担维修责任,因此产生的费用也应该由房东承担。

若因房客过错造成房屋损坏的,则由房客负责修复或者赔偿。

有些房东为了规避责任,在签订租房合同时增加了许多免责声明。租客要特别留意。

但是有些免责声明实际不能帮助房东规避法律责任,所以房东也千万不能"怕麻烦"而对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按照规定来出租房屋才是稳定出租的办法。

扩展资料:

出租登记

租赁当事人办理房屋租赁登记时,须向租赁所提交下列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证明其产权的其他有效证件:

(一) 国有土地上的房屋须提交以下证明其产权的有效文件之一:

1、《房地产权证》;

2、房地产权属证明书;

3、经广州市房地产交易所登记所鉴证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4、经广州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鉴证的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

5、其他依法提供的使用证明文件(如城市规划部门批准临时建筑的文件);

6、新建房屋在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起半年内,建设单位可凭:

(1)《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建设用地批准书》;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已缴交全部土地出让金的发票;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报建审核书》;

(4)竣工验收(质量、规划、消防)合格的文件;

(5)产权具结书等资料办理。

如超过半年建设单位还未能办理该房屋的房地产权证或房地产权属证明书,则不予办理租赁登记。

(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须提交以下证明其产权的有效文件之一:

1、《房地产权证》;

2、《宅基地证》;

3、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审批的房屋报建批文和《农村居民住宅建设用地批准书》。

(三)与限制房屋处分权有关的资料:

1、共有房产的,须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文件;

2、转租房产的,须提交转租人与原出租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如该合同没有出租人同意转租的约定条款,须提交原出租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

3、已抵押房产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出租的证明文件;

4、受委托经营管理房屋的,应提交合法的授权委托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出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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