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生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的原因有哪些
一、房地产经纪机构
房产机构不规范操作和二手房交易双方的法律风险意识淡薄,是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发生的主要原因。
二、委托合同签订不规范
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与二手房买卖交易双方分别签订委托合同,但是在实践中,房地产经纪机构往往与二手房买卖双方一同签订一份合同,多称为二手房买卖委托合同或房地产买卖契约补充协议,将二手房买卖合同与二手房买卖委托合同的内容混在一起,内容约定多含糊不清。
三、逃避居间义务
1、房地产经纪机构在深圳市房产交易市场办理产权证时不在《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契约》(现变更为《深圳市存量房买卖合同》)上签字盖章,不如实将双方的权利义务反映在合同上,逃避居间义务。
2、这样一旦发生纠纷,买卖双方经常会就二手房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以及如何履行发生争议。
3、二手房买卖双方对房地产经纪机构的不规范操作提高警惕,选择正规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以免权利被非法侵害。
四、二手房买卖合同的内容不完整
1、二手房买卖合同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标的、价款、履行期限、地点、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合同生效、中止、终止或解除条款、合同的变更与转让和附件等8项内容。
2、二手房买卖合同中应明确二手房的位置、产权归属、面积、结构、格局、装修、质量及附属设施等;二手房的物业管理费用及其他交费状况和二手房相关文书资料的移交。
3、价款是合同中最重要的条款,合同中应主要写明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条件、如何申请按揭贷款、定金、尾款等。
4、双方还要明确按国家规定缴交各自应当缴交的税费和杂费;如果双方另有约定,则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这一约定。
5、合同中应写明合同签订的期限、支付价款的期限、交付二手房的期限等。交房时间、条件、办理相关手续的过程亦应在合同中明确写明。
6、支付价款的方式,应明确以现金还是支票支付,付款是一次付清或分期交付以及缴纳定金的时间、数额、分期付款的步骤、时间和数额等。
五、二手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的效力不确定
1、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经常发生合同签订后一方反悔不愿买房或者购房的情形。
2、买卖双方常常对是否解约不签订书面的协议。这样一旦发生纠纷,买卖双方是否解约以及哪一方存在过错较难认定。
3、二手房中介人员的证言就起到较大的决定性作用,但是二手房中介人员很难保持中立的状态,而且是否愿意作证也存在疑问。
4、二手房买卖双方应当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对补充协议的效力作出限制,明确约定只有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才具有法律效力,从而减少争议的发生。
二手房买卖纠纷发生原因有哪些?如何解决?
在实际生活中,二手房地理位置优越、价格便宜,受到很多购房者的喜爱。但是在实际的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却时常会发生二手房买卖纠纷。那么常见二手房买卖纠纷发生的原因有哪些?应该如何解决二手房买卖纠纷呢?换句话说,二手房买卖纠纷该怎么处理呢?
二手房买卖纠纷发生原因有哪些?
二手房买卖纠纷产生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十点:
1、购房者对房屋产权审查不详细
2、购房者轻易应允霸王条款
3、买卖双方不履行必要的购房手续
4、买卖双方错误选择中介公司
5、售房者授权中介太轻率
6、购房者不到现场查看房屋状况
7、买卖双方将相关凭证轻易交给他人
8、买卖双方对特别事项不作约定或约定不明
9、房屋产权登记所有人与实际售房人不符。
10、购房者轻信熟人可以买到便宜房
如何解决二手房买卖纠纷?
二手房买卖纠纷是民事纠纷,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诉讼的方式予以处理。
1、协商处理。
所谓协商处理,就是二手房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对合同中有争议的部分进行协商,从而对原合同中规定的或者没有规定的内容进行修改、删除和增加。当事人按照协商后的内容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
二手房买卖纠纷的协商处理,可以理解为把先前的二手房合同作废掉,然后经过协商后再签订新的合同。协商处理二手房纠纷的优点在于,减少了当事人的成本,有利于纠纷的迅速解决。
2、起诉处理。
如果二手房买卖的当事人不能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二手房合同纠纷,那么就只能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来处理二手房买卖纠纷。
法院处理二手房买卖纠纷的主要依据是《民法通则》和《合同法》以及二手房买卖合同。一般来说除非存在特殊情况,比如欺诈、胁迫等,否则法院都会尊重二手房买吗合同的约定。,法院对二手房买卖纠纷的处理主要是以二手房合同为依据。
不过打官司要的是证据,没有证据,口头上的主张法院都是难以支持的。我国民事诉讼实行的是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也就是说,当事人自己提出一项主张,就必须同时拿出一份证据来证明,否则法院就一般不会认可这个主张。二手房买卖纠纷中的证据就是二手房买卖合同,当然还包括其他一些证人证言和文件等。
通过以上介绍,小编希望对购房者能够有帮助,尽量预防二手房买卖纠纷的发生。在实践中交易双方除了要注意以上纠纷以外,还要注意房屋质量引起的纠纷、“黑白合同”引起的纠纷等,毕竟这在二手房买卖纠纷中也是十分常见的。如果二手房交易双方遇到一些纠纷问题,小编建议您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用正确、快捷的方式解决购房纠纷问题。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11-03,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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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购房合常见纠纷有哪些,合同上应该怎么写
现在二手房交易中由中介产生的纠纷也不少
房地产经纪机构的不规范操作和二手房交易双方的法律风险意识淡薄,是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发生的主要原因。所以在签订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房屋中介机构对于房屋权属状况等订约相关事项及当事人的订约能力负有积极调查并据实报告的义务。
房屋中介机构违反忠实居间义务,严重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委托人支付中介服务费用及从事居间活动的必要费用。委托人有损失的,房屋中介机构应当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房产中介在居间合同中,主要提供的是订立合同的机会或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尽管房产中介作为非买卖合同当事人,无需对合同承担法律责任,但房产中介应就其提供的订立合同机会或媒介服务负责,若房产中介未适当履行其义务,对存在重大权属瑕疵或其他瑕疵的房屋,本应或能够发现其瑕疵,而仅因其不积极调查等消极行为未发现或未告知合同当事人,那么房屋中介机构不仅可能承担退还居间费的损失,而且还可能会承担其他赔偿责任。
二手房合同常见纠纷
1、一房多卖情形下,多个当事人均要求履行合同的
2、当事人先后签订数份合同或签订阴阳合同,对房屋价款和履行方式约定不一致的
3、以他人名义购房,借名人与登记人发生纠纷的
4、一方当事人确实为购房出资,但不能证明当事人之间系借名关系的
5、借用他人名义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保证住房
6、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买方交付了房款,并实际占有了房屋
7、房屋买卖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根本违约
8、房屋买卖合同对定金性质约定不明确的
9、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夫妻共有房产的
委托购房风险很大,需要谨慎,主要有以下两点风险
1、名义购房人违反挂名购房协议产生的法律风险
如果名义购房人违反挂名协议,私自将房产出售,那么实际购房人只能根据挂名协议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追究名义购房人的违约责任。假如名义购房人出售房屋后,所得款被转移,那么实际购房人可能面临诉讼胜诉后无法得到执行的风险
2、名义购房人的债权人向名义购房人追究债务的风险
有的名义购房人有赌博不良习惯,或者恶意透支信用卡消费,导致产生其无法自行结清的债务,那么第三方债权人起诉后名义购房人时必然申请人民法院查封名义购房人名下的房产,人民法院在处理名义购房人名下的房产时只认产权登记情况,不理会挂名协议。所以有可能导致实际购房人血本无归。
签订合同的时候注意
1、一定要签订一份比较完善的挂名购房协议,最好聘请专业律师代为拟制,千万不可为省律师费而随意从网上下载一份。
2、一定要让名义购房人签订一份公证委托书,内容是由名义购房人委托实际购房人出售及出租挂名购买的房产,委托期限写三年或者更长一点,以便在名义购房人拒绝配合办理房产过户的情况下,实际购房人可以自行办理过户手续处置所购房产。
3、购房所有资料及银行贷款资料一定要由实际购买人保管,并在贷款银行留存实际购房人的联系电话,以便随时监控扣款帐户上的一切资金动态,一旦出现名义购房人办理赎楼手续,立即启动诉讼办理财产保全。
4、随时监控掌握名义购房人的一切财务动态。当发现名义购房人财务出现危机或者有赌博等高风险行为时,立即委托律师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查封所购房产。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帮到您。感谢您对看房网的支持,祝您购房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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