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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是必须的吗 房屋租赁合同如何备案

发表时间:2024-07-22 23:47:06 来源:网友投稿

房屋租赁合同备案很多人都没有这个意识,很多人都感觉只有买房子才需要在签订合同之后再备案其实租房子也需要备案的,小编在这里也提醒租客租房之前应该了解一定的规定,那么房屋租赁合同备案应该怎么做?

、备案必要性:对于经营性用房来说签订、变更、终止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和承租人一定要在30日内带着相关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而住宅用房暂可不备案,但为有效保护承租人的权益,好还是登记备案,否则就可能发生出租人同时将房子租给别人的情况。

第二、规避风险:出租人也面临着承租人非法将房子租给别人的风险,在北京的出租人得注意了,凡是在北京范围内出租的房屋都要到房屋所在区、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或其委托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租赁服务站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出租人或承租人有一方是港、澳、台地区的人或者外国人,出租人就要到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备案了。

第三、在准备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应该带的材料有哪些?房屋租赁登记书面申请表、房屋权证或房屋产权证明、出租人、承租人的身份证件、房屋租赁书面合同、法律、法规规定房屋租赁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文件。

第四、房屋租赁合同备案具体流程:窗口收件、受理、收费;经办人现场勘查、审核、审批制证、发证一般情况办下来房屋租赁合同所需要的费用包括:住宅登记费:100元/套;非住宅:500平米以下150元/件;500平米以上200元/件;一般在十个工作日就可以办理下来。

小编在这里也提醒您房屋租赁合同备案还是很有必要的,不然一下租成禁止出租的房屋得不偿失,那么那些是禁止出租房屋呢?被有关主管部门确定为危险房屋不能使用的;已公布房屋拆迁公告的;无房屋权利证明材料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出租的。

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是必须的吗 房屋租赁合同如何备案

房屋租赁合同备案很多人都没有这个意识,很多人都感觉只有买房子才需要在签订合同之后再备案其实租房子也需要备案的,我在这里也提醒租客租房之前应该了解一定的规定,那么房屋租赁合同备案应该怎么做?

房屋租赁合同 备案很多人都没有这个意识,很多人都感觉只有 买房 子才需要在签订合同之后再备案其实租房子也需要备案的,我在这里也提醒租客租房之前应该了解一定的规定,那么房屋租赁合同备案应该怎么做?

、备案必要性:对于经营性用房来说签订、变更、终止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和 承租人 一定要在30日内带着相关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 房产 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而 住宅 用房,暂可不备案,但为有效保护承租人的权益,好还是登记备案,否则就可能发生出租人同时将房子租给别人的情况。

第二、规避风险:出租人也面临着承租人非法将房子租给别人的风险,在北京的出租人得注意了,凡是在北京范围内出租的房屋都要到房屋所在区、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或其委托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租赁服务站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出租人或承租人有一方是港、澳、台地区的人或者外国人,出租人就要到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备案了。

第三、在准备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应该带的材料有哪些?房屋租赁登记书面申请表、房屋权证或 房屋产权证明 、出租人、承租人的身份证件、房屋租赁书面合同、法律、法规规定房屋租赁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文件。

第四、房屋租赁合同备案具体流程:窗口收件、受理、收费;经办人现场勘查、审核、审批制证、发证一般情况办下来房屋租赁合同所需要的费用包括:住宅登记费:

1、00元/套;非住宅:500平米以下150元/件;

5、00平米以上200元/件;一般在十个工作日就可以办理下来。

我在这里也提醒您房屋租赁合同备案还是很有必要的,不然一下租成禁止出租的房屋得不偿失,那么那些是禁止 出租房 屋呢?被有关主管部门确定为 危险房屋 不能使用的;已公布 房屋拆迁 公告的;无房屋权利证明材料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出租的。

以上就是关于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的必要性和房屋租赁合同如何备案的介绍,希望上面的介绍对以后您更好的租房有所帮助,同时 应该理解备案的重要性不要感觉到麻烦,产生纠纷才想起来备案这才是麻烦的事情。

房屋租赁合同必须要备案吗?

房屋租赁合同不是必须备案,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主要是为了加强管理,同时让大家知道该房屋已经租出去了。

法律分析

租赁双方应在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持身份证明、房地产交易合同登记申请表、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等材料到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进行登记,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对于经营性用房来说签订、变更、终止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和承租人一定要在30日内带着相关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而住宅用房暂可不备案,但为有效保护承租人的权益,最好还是登记备案,否则就可能发生出租人同时将房子租给别人的情况;同样,出租人也面临着承租人非法将房子租给别人的风险。房屋租赁合同办理登记备案后,具有下列对抗第三人效力:①在租赁期间出租人出售该房屋的,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②租赁期届满出租人需将该房屋再出租的,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③房屋租赁期间,出租人将该房屋出售给第三人,第三人应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④房屋租赁期间,出租人将已出租的房屋设定抵押,该抵押物被依法处分给第三人的,第三人应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

法律依据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第十九条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续租或者租赁终止的,当事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原租赁登记备案的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变更、延续或者注销手续。

房屋租赁合同需要备案吗

房屋租赁合同并不是都需要登记备案。对于经营性用房,需要办理登记房屋租赁合同的备案,但住宅性用房,当事人可以办理登记备案,但未办理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七百零六条规定,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零七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零八条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六条

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零八条

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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