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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析公租房及发生公租房纠纷应如何维护合法权益

发表时间:2024-07-22 23:47:32 来源:网友投稿

公租房是政府部门为了解决新就业职工等夹心群众住房困难的问题,通过限定户型面积、供应对象和租金标准,面向无房的大学毕业生、引进人才和其他住房困难群体出资筹建用房。公租房不是归个人,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

公租房在租赁5年期满后,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可以按以综合造价为基准确定的价格购买。购买后可以继承、抵押,不得出租、转让、赠予等市场交易。因特殊原因需转让的,由政府以购房价加利息回购,再作为公租房流转使用。

公租房因筹建规划合理、交通方便、配套完善、环境宜居、户型合理、租售并举。使得很大一部分人在租赁期满5年后购买下来拥为己有。从而引发了一系列的纠纷问题例如:公租房继承纠纷的问题、公租房承租人纠纷的问题、公租房买卖分割房产纠纷的问题、单位直属公租房纠纷的问题等等。

下面我们来谈一谈公租房承租人纠纷问题。通常会遇到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需要变更承租人时发生的纠纷。

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住宅用房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租。《北京市公有住宅租赁合同》中规定,租赁期限内,承租方外迁或死亡,承租方同一户籍共同居住两年以上又无其他住房的家庭成员愿意继续履行原合同,其他家庭成员又无异议的,可以办理更名手续。按照房管部门的工作实践和法院的审判实践,只有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并且户籍在承租的公房处的家庭成员才可以申请变更公房承租。如果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共同居住人符合该前提条件的,共同居住人之间应当协商确定承租人。协商不成的由公房产权人根据共同居住人的住房状况书面确定承租人。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公租房押金不退怎么办?公租房买卖纠纷?

租房的时候交一定的押金,这已经是大家都知道的一种常识了,因为有些房东怕租客租房子的时候,把房子里面的设备设施弄坏了,或者是遇到一些不文明的租客,拖欠房租,或者是直接走人,找不着人交房租了,所以交一定的押金也是有道理的,但是也会遇到其他的一些情况,今天我们就来说一说关于公租房押金不退怎么办?公租房买卖纠纷?

一、公租房押金不退怎么办

1、要看你和房东签订的合同,如果合同上明确约定了未到期不能退或者提前退房不能退押金,退押金就比较困难了;和房东协商解决,看3个月的押金能退多少;

2、一般来说租房押金是双方协商的结果,押金法律并未规定其性质,是由民间因应交易上的需求而产生的一种制度,一般认为是属于要物合同,要有金钱的实际交付合同始能生效,属于无名合同的一种。

3、尽快让房东找到续租的房客,让房东将押金退给你;如果房东实在难缠,怎么也不肯给你让步,可以向居委会或者派出所讲明情况,他们一般都会出面帮助的,因为房东出租房屋是要向他们备案的。

二、公租房买卖纠纷

1、公租房买卖分割房产纠纷。通常原承租人死亡或户口迁出本市后,公租房的承租人就需要变更,变更必须在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中进行选择,通常是由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自行协商,协商不成的,由出租人从在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中,按照:原承租人的配偶、子女、直系亲属等等变更。

2、如果,甲有一套公租房,再未买下之前与曾与人签订的卖房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应。这也是常见的公租房买卖纠纷。因为公有住房使用权也可以转让,这个要看你签订的合同的具体内容来决定是否具有法律效应。

以上就是关于公租房押金不退怎么办,以及公租房买卖纠纷应该怎么去处理的一些具体的介绍,可能有些人没有租过公租房,或者没有进行过买卖,所以对于公租房的一些事项不知晓,所以上文我们为大家介绍的一些问题,希望大家可以好好的看一看,了解一下这方面的常识。

公租房出问题了找谁解决

公租房出了问题可以找当地的住建部门解决。住建部门无法解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去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八条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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