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二手房违约的情形有哪些
1、出卖人将房屋直接卖给第三人
如果出卖人将房屋另外卖给了第三人,但未办理过户手续,根据法律规定,原买房人有优先过户的权利,可以向法院请求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如果出卖人将房屋另外卖给了第三人,并已办理了过户,那么出卖人就已经构成了恶意违约,造成合同不能继续履行,这时买房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同时要求出卖人根据房屋差价赔偿违约责任。
2、出卖人要求提高房价办理过户
在实际买卖过程中,很多出卖人在签订合同后认为房子卖得太便宜了,要求另外加钱过户。
在这种情况下,买房人应该立即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冻结所购房屋,进行财产保全,防止出卖人将房屋卖与第三人,进而使所签订的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同时要求法院判定出卖人继续履行合同。
3、出卖人卖房后反悔并要求合同无效
在这种情况下,买房人如果在买房时已经知道了房屋还有其他共有人,并且未经过共有人同意而购买房屋的,在共有人要求判定合同无效时,是可以获得支持的。但如果是夫妻间的共有房屋,在房屋买卖合同中,一般是认为经过夫妻二人同意的。买房人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二手房买卖中出卖人违约后怎么解决
1、如果想继续履行合同,主张延期履行违约金,合同一般是约定按每日全部房款万分之几的违约金。
2、如果想解除合同,主张解约违约金,一般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的违约金是全部房款的百分之二十。
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如果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在二手房买卖中,由于手续繁多,整个交易可能会持续很长一段时间。在此期间由于房价在持续不断地上涨,房屋出卖人很可能为了追求更高的价格,与其他人进行房产交易。作为购房人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必要提前了解常见的卖房人的违约情形。
二手房买卖中违约情形包含哪些
二手房买卖中违约有以下情形:
1、出卖人逾期交房、逾期配合办理贷款手续、逾期办理过户手续、逾期迁出户口;
2、买受人逾期付款、逾期办理贷款手续、逾期办理过户手续;
3、买方或卖方单方违约解除或拒绝履行合同;
4、房屋质量问题的违约责任;
5、房主在交房时转移或更换房屋附属设施或屋内物品;
6、买方因当地的限购政策解除合同,卖方拒绝退还定金。买方因限购政策解除合同,这种情况下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归责于双方,那是政府调控的行政行为,本着无过错原则,卖方退还买方定金是应该和必须的;
7、因当地的限购政策解除合同中介费拒不退还。在履行过程中因政府限购政策原因导致买卖合同解除,各方均无过错,中介所收取的中介佣金应当予以退还。但中介可以要求买方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合理费用;
8、根据买卖双方的特殊需要而可能产生的其它违约情形。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买卖二手房违约的情形有哪些
一、买卖 二手房 违约的情形有哪些 在 二手房交易 过程可能出现以下几种违约行为: 1、出卖方 逾期交房 、逾期办理过户手续、逾期迁出户口2、买受人逾期付款或因买方原因不能办理过户手续3、买方或卖方单方违约 解除合同 的违约4、房屋质量问题的违约5、房主在交房时转移或更换房屋附属设施或屋内物品的违约6、根据买卖双方的特殊需要而可能产生的其它违约情形。 以上的一、二两项属于逾期履行义务的违约行为,第三种情形属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根本违约行为,第四、第五种属于履行义务不当或不符合约定的违约行为。 但有时一、二、四、五这几种违约行为如果严重,可能会影响到合同的履行,也可能构成根本违约。比如买家逾期付款和卖家逾期交房都属于逾期的 违约责任 ,但如果逾期的时间太长,守约方可以选择起诉要求对方履行义务,但起诉往往需要相当长的时间,而且胜诉后执行有时也是问题,与其如此,有时守约方不妨选择直接解除合同更有利。但如果违约方只是逾期,并无 证据 表示根本不履行,有时守约方想根据逾期的违约行为解除合同,也会有一定难度。 二、二手房交易有哪些违约行为 1、不能履行。 又叫给付不能,是指 债务人 在客观上已经没有履行能力,或者法律禁止 债务 的履行。在以特定物为标的物的合同中,该特定物毁损灭失,构成不能履行。 不能履行以订立合同时为标准,可分为自始不能履行和嗣后不能履行。前者可构成 合同无效 后者是违约的类型。
2、 延迟履行。 又称债务人延迟或者逾期履行,指债务人能够履行,但在履行期限届满时却未履行债务的现象。其构成要件为:存在有效的债务能够履行债务履行期徒过而债务人未履行债务人未履行不具有正当事由。是否构成延迟履行,履行期限具有重要意义。
3、不完全履行。 是指债务人虽然履行了债务,但其履行不符合债务的本旨,包括标的物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等。不完全履行与否,以何时为确定标准?应以履行期限届满仍未消除缺陷或者另行给付时为准。如果 债权人 同意给债务人一定的宽限期消除缺陷或者另行给付,那么在该宽限期届满时仍未消除或者令行为给付,则构成不完全履行。
4、拒绝履行。 拒绝履行是债务人对债权人表示不履行合同。这种表示一般为明示的,也可以是默示的。例如债务人将应付标的物处分给第三人,即可视为拒绝履行。关于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规定,即指此类违约行为。其构成要件为:存在有效的债务有不履行的意思表示(明示的和默示的)应有履行的能力违法的(即不属于正当权利的形式,如抗辩权)。 无论是购买二手房还是购买新房,其实这个过程中都是可能出现违约的情况,一方违约势必会对另一方利益造成影响,此时如果合同还能继续履行下去的话,自然可以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否则的话就只能要求对方支付 违约金 或者赔偿自己因为违约而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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