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廉租房申请条件有哪些
小编相信大家都知道,廉租房首先是为了住房困难家庭,处理住房困难的一项惠民方针,达到廉租房请求条件的家庭,可依照上海市政府的要求处理廉租房请求。那么上海廉租房申请条件有哪些?请求流程是怎样样的?小编将为您详细介绍。
上海廉租房申请的基本条件
1.请求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奉养、抚育或许抚育联系,且一同生活;
2.请求家庭成员在本市实践寓居,具有本市乡镇常住户口满3年,且具有请求地址地乡镇常住户口满1年;
3.请求家庭人均寓居面积低于7平方米(含7平方米);
4.3人及以上请求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25200元(含25200元)、人均产业低于80000元(含80000元),2人及以下请求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27720元(含27720元)、人均产业低于88000元(含88000元);
5.请求家庭成员在请求前5年内,未发生过因出售或赠与住宅而形成住宅困难的行为。
6.契合上述条件,年满年满35周岁的独身人士(包含未婚、丧偶或许离婚满3年的人士),能够独自请求。
上海廉租房申请的必要材料
一、一同请求人、独身请求人、其他同住人(其他同住人指除一同请求人、独身请求人之外,准则上为在一同请求人、独身请求人户籍地住宅和他处住宅内具有本市乡镇常住户口且实践寓居的人员, 以及其他按规矩应当列入的人员,下同)自己签名的廉租住宅请求表。
二、一同请求人、独身请求人、其他同住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一同请求人、独身请求人、其他同住人的户口簿等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一同请求人、独身请求人、其他同住人的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离婚的应提交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许法院离婚判决书(民事调解 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一同请求人、独身请求人、需求核定经济状况的其他同住人户籍地址地住宅和他处住宅的《房地产权证》等有用权属凭据或《租借寓居公房凭据》 (原件及复印件);原住宅已被拆迁的,需提交拆迁补偿安顿凭据(原件及复印件)。
六、一同请求人、独身请求人、需求核定经济状况的其他同住人在提出请求吋的请求之日上一个月末前溯一年内的收入证明:
(1)在岗人员、外地在岗人员、长病假人员、 内退人员、劳动合同间断施行人员应供给:用人单位出具的《从业人员收入证明》、薪酬存折(银行 卡明细)或加盖公章的薪酬单(薪酬签收单);若为劳务派遺人员,还应供给:劳务差遣联系证明。 若为租借车司机,应供给:用人单位出具的租借车 司机营运信息及收入阐明;
(2)协保人员、作业人员、赋闲人员、无业人员、高龄无保证人员、自由作业者、自谋作业人员、自主创业人员应供给:户籍地址大街(镇) 人保部分出具的证明;若为外地赋闲人员、外地无业人员应供给:当地县级以上人保部分出具的证明;
(3)本市处理离、退休人员应供给:养老金银行存折明细;外省市处理离、退休人员、支内回沪人员应供给:养老金银行存折明细或发放部分出具的养老金证明;
(4)现役部队应供给:所属部队出具的收入证明或战士证;若为已转业(复员)或退伍人员,应供给转业(复员)证明或许退伍证明;
(5)个体工商户、私营业主应供给:营业执照、 户籍地址大街(镇)人保部分出具的证明;
(6)非正规安排负责人应供给:非正规作业劳动安排证书;
(7)本市农业户口人员应供给:户籍地址地村 委会出具的收入证明。
上海廉租房申请的流程
1.请求:请求时照实填报家庭的根本状况,作出诚信许诺,提交 请求材料,并托付相关部分对所报材料进行核对;
2.受理:街镇廉租住宅受理部分收到请求家庭提交的材料后应进行预审,作出是否受理的决议。 对请求材料不彻底的,应在5个作业日内书面奉告 需求不齐的悉数内容,受理时刻从请求人不齐材料的次日起核算;逾期不奉告的,自收到请求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3.公示、注册:区县廉租住宅办理部分将经审阅契合条件的请求家庭根本状况在请求人户籍地址 区域进行公示。公示后15日内无人提出不同意见的,应 当给予注册;有人提出不同意见的,在10个作业日内进 行核实,并作出准予注册或许不予注册的决议;
4.轮候:在轮候期间,请求家庭的根本状况发生改变的,请求人应当及时奉告区县廉租住宅办理 部分。区县廉租住宅办理部分核实后,依据状况改变,进行改变注册或许撤销其本次配租资历。
上面小编为大家讲解了上海廉租房申请条件有哪些的相关知识,如果大家有符合资格的,可以按上述上海廉租房申请条件有哪些的文章进行办理啦。
上海廉租房申请条件有哪些
上海 廉租房申请条件 如下: 1.在申请人为单身的情况下,要求符合 晚婚年龄 。 2. 廉租房 申请人户籍登记地在本区,取得本市户籍满5年的方可申请。 就是说外地的朋友必须取得上海户籍并满5年才能申请廉租房。 3.已经离异的单身申请人要求离异满3年后方能提出申请。 4.申请廉租房的家庭上年月收入人均低于580元(连续一年)。 5.家庭人数为1人的,年收入要求低于6960元、家庭人数为2人的要求年收入低于13920元,申请家庭每增加1人,按增加6960元计算,依此类推。 6.申请廉租房的家庭人数为1人时要求家庭总资产低于15万元、家庭人数为2人时低于23万元、为3人时低于30万元、4人时低于38万元、家庭总人数5人及以上的要求总资产低于40万元方可申请。 7.无房户或者拥有私有住房和承租公有住房的,家庭住房人均使用面积应低于7.5平方米、且申请人和家庭成员5年内未出售或者转让过房产。 8.被 拆迁 、有特殊病人员、重残人员、有年龄在60岁及以上人员、居住市政府确定的解危排险范围内房屋的居民。 9.申请楼房配租的家庭人口应当在二人以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五十四条 房屋租赁 ,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 租赁合同 ,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 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上海廉租房申请条件2022
《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及退出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
申请廉租住房的家庭(以下简称申请家庭)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申请家庭人均收入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收入标准
(二)申请家庭人均现住房面积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面积标准
(三)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为当地非农业常住户口
(四)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
(五)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规定的其他标准。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市城镇居民家庭,可以申请廉租住房保障:
(一)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且共同生活
(二)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3年,且申请时在户口所在地连续满1年
(三)家庭人均住房居住面积低于7平方米(含7平方米)
(四)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50400元(含50400元)、人均财产低于150000元(含150000元),3人以下或经认定的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55440元(含55440元)、人均财产低于165000元(含165000元)(五)家庭成员在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因出售或赠与住房而造成住房困难的行为。
同时符合上述条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35周岁的单身人士(包括未婚、丧偶或者离婚满3年的),可以单独申请。
上海廉租房申请条件及流程
对于上海廉租房申请条件及流程的内容。申请条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市城镇居民家庭,可以按照规定申请廉租住房:(一)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且共同生活(二)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满3年,且具有申请所在地城镇常住户口满1年(三)申请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低于7平方米(含7平方米)(四)3人及以上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25200元(含25200元)、人均财产低于80000元(含80000元),2人及以下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27720元(含27720元)、人均财产低于88000元(含88000元)(五)申请家庭成员在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因出售或赠与住房而造成住房困难的行为。同时符合上述条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35周岁的单身人士(包括未婚、丧偶或者离婚满3年的人士),可以单独申请。符合本市廉租住房申请条件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市城镇居民家庭,可以优先承租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房源(以下简称“廉租房源”):(一)本市无子女的老年人家庭(二)中重度残疾人或者1~4级残疾军人家庭(三)重大疾病患者家庭(四)完全丧失或者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人员的家庭(五)烈属、因公牺牲人员家属(六)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称号人员的家庭(七)获得全国“三八红旗手”或者两次获得省(部)级“三八红旗手”称号人员的家庭(八)1966年底以前归国华侨的家庭。申请材料申请对象应当如实填报申请表,作出书面诚信承诺,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一)申请对象以及申请对象以外按规定列为住房面积和经济状况核查核对人员签名的廉租住房申请表(二)申请对象的身份证明材料(三)申请对象的户口簿等户籍证明材料(四)申请对象的婚姻状况证明其中离婚人士,应当提交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者法院离婚判决书(五)申请对象户口所在地住房和他处住房的《房地产权证等有效权属凭证或者《租用居住公房凭证原住房已被征收(拆迁)的,应当提交征收(拆迁)补偿安置凭证(六)申请对象在提出申请时上1个月末前溯1年内的收入证明材料,包括单位证明,实业证明,无业证明,领取各类补助、补贴的证明,领取赡养费、抚(扶)养费的收入说明,房屋出租协议或者合同,以及其他应当提供的收入证明材料(七)申请对象在提出申请时上1个月末的财产情况证明材料,包括证券对账单,债券凭证,商业保险合同,车辆登记证书,非居住类房屋的《房地产权证等有效权属凭证或者《公有非居住房屋租赁合同,外地房屋的《房地产权证等有效权属凭证,以及其他应当提供的财产证明材料。存在申请时上1个月末前溯1年内出售、赠与、支取使用较大价值财产情形的,还需要提供有关说明和有效凭证(八)申请对象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应当提供相关申请条件的证明材料(九)申请对象签名同意接受政府指定机构核查其住房和经济等状况并公示核查结果的书面文件(十)街道(乡、镇)或者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审核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申请流程街道(乡、镇)住房保障部门在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设立窗口,根据区(县)住房保障机构规定的申请受理期限,受理本街道(乡、镇)范围内城镇居民的廉租住房申请。单身人士申请廉租住房的,本人为申请人家庭申请廉租住房的,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应书面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员作为申请人代表。申请人代表办理申请、申报等事项的行为,视同共同申请人的行为。申请对象应当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共同申请人户口不在同一街道(乡、镇)的,应当选择向一处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申请对象户口所在地住房已出售或已征收(拆迁),如果拥有本市他处住房的,应当将户口迁入本市他处住房,然后向户口迁入地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如果没有本市他处住房、或者户口暂时不能迁入本市他处住房的,应当向现户口所在地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申请时限街道(乡、镇)住房保障机构受理申请后,开展初审核查工作,其中户口年限、婚姻状况、住房面积和住房交易等状况的核查同时开展。户口年限和婚姻状况核查在受理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住房面积、住房交易等状况由街道(乡、镇)房管办事处(所)自收到委托书(附核查对象名单)10个工作日内出具核查情况报告。经核查户口年限、婚姻状况、住房面积和住房交易等状况符合申请条件的,由经济状况核对机构自收到委托书(附核对对象名单)之日起35个工作日内出具核对情况报告。街道(乡、镇)住房保障机构将经初审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基本情况在其户口所在地社区进行为期7日的初审公示。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街道(乡、镇)住房保障机构应当自收到举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应当自收到街道(乡、镇)住房保障机构上报的申请材料和审核意见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核查工作。经复审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通过区(县)住房保障机构网站或者有关媒体进行为期5日的复审公示。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应当自收到举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区(县)保障机构经复审核查与公示,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以户为单位进行登录。申请补贴按照基本租金补贴标准实施补贴的家庭,即3人及以上、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14400元(含14400元),或者2人及以下、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15840元(含15840元)的家庭,每月每平方米居住面积租金补贴:黄浦、静安、徐汇、长宁、普陀、闸北、虹口、杨浦、浦东新区9个区为86元,闵行、宝山、嘉定3个区为68元,金山、松江、青浦、奉贤、崇明5个区(县)为4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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