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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二手房交易个税怎么算

发表时间:2024-07-22 23:52:41 来源:网友投稿

1、普通住宅2年之内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售房收入-购房总额-(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税+印花税)}×20%。

2、2年以上(含)的普通住宅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售房收入-购房总额-印花税)×20%。

3、普通住宅买进时间小于5年的个人所得税计算方式:可选全额(核定价格-本次交易增值税)×1%,全额缴纳个税需减去增值税后计算,附加税不能减,可选利润20%。

4、普通住宅买进时间大于5年的个人所得税计算方式:可选全额(核定价格-本次交易增值税)×1%,可选利润20%,按家庭唯一住房免征个税。

5、二手房个人所得税纳税人:一般是卖方,但是,现在房东挂的都是到手价,因此所有的税费都需要下家来付,所以具体要看交易双方的最终决策。

6、非普通住宅买进时间小于5年:可选全额(核定价格-本次交易增值税)×2%(全额缴纳个税需减去增值税后计算,附加税不能减),可选利润20%。

7、非普通住宅买进时间大于5年:可选全额(核定价格-本次交易增值税)×2%(全额缴纳个税需减去增值税后计算,附加税不能减),可选利润20%,按家庭唯一住房免征个税。

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1、确定房屋所有权是否真实、完整、可靠,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房屋在进行出售时应该经由房屋所有权人以及共有权人的同意,否则,房屋买卖合同就是无效的。另外大家还需要查清楚房屋有无其他债权、债务纠纷。但最要紧的是,一定要由卖方出示、提供合法的房屋所有权证。

2、确定二手房的出售建筑面积是否和产权证一样,需要注意,在合同中约定的出售房屋的面积只能是产权证上的面积,其他面积不计在内。

3、双方是否履行二手房的程序,关于购买二手房时,买卖双方必须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到房屋所在区、县国土房管局市场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已购住房出售登记、过户和缴纳国家规定的税费手续。这些手续都是不能够少的,买卖双方一定要注意去产权登记部门申请转移登记,将房子真正过户到买方名下。

4、了解屋内设施的交验细节,有些业主在签订合同时常常口头向客户保证,房间内的所有家电都会赠送,或者说也计算到了房价款中,但是到了实际交房的时候却发现电器都已经搬走。所以对于这类承诺,也要在合同中进行约定,并约定屋内设施的交验细节。

5、在购房合同签订过程中,必须注意付款方式的环节,最好是将应该在什么时间付多少比例的房款都约定清楚。例如买卖双方可以约定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客户即支付相当于房价款百分之多少的定金给业主或中介公司等。

6、确定交房时间,交房时间也是非常重要的,一定要注意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明确注明。另外关于房屋交验前产生的费用及房屋交验时产生的费用由谁承担也要先约定清楚。

上海二手房买卖税费怎么算

上海二手房产交易税包括3—5%的契税,20%财产转让所得的税率;个人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2年以上(含2年)的免征增值税;

6、元/平方米的房屋交易手续费以及80元的房屋产权登记费。

【法律依据】

《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第二条

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办理免税的具体程序、购买房屋的时间、开具发票、非购买形式取得住房行为及其他相关税收管理规定,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

上海二手房交易税费征收标准

上海 二手房交易税 费征收标准 ①增值税税及附加税 房屋类型 年限 增值税税及附加税 征收标准 支付方 普通 <2年 (全额÷1.05)×(5%+0.6%) 出售方 2至5年 免征 ≥5年 免征 非普通 <2年 (全额÷1.05)×(5%+0.6%) 2至5年 (差额÷1.05)×(5%+0.6%) ≥5年 (差额÷1.05)×(5%+0.6%) ② 个人所得税 房屋类型 年限 个人所得税 征收标准 支付方 普通 <2年 1、可选全额(核定价格-本次交易增值税)×1% (全额缴纳个税需 抵扣增值税 部分后计算,附加税不纳入抵扣) 2、可选利润20% (利润个税需抵扣增值税及附加税后计算) 出售方 2至5年 1、可选全额核定价格×1% 2、可选利润20% ≥5年 1、可选全额核定价格×1% 2、可选利润20% 3、若产权人家庭唯一免征个税 非普通 <2年 1、可选全额(核定价格-本次交易增值税)×2% (全额缴纳个税需抵扣增值税部分后计算,附加税不纳入抵扣) 2、可选利润20% (利润个税需抵扣增值税及附加税后计算) 2至5年 ≥5年 1、可选全额(核定价格-本次交易增值税)×2% (全额缴纳个税需抵扣增值税部分后计算,附加税不纳入抵扣) 2、可选利润20% (利润个税需抵扣增值税及附加税后计算) 3、若产权人家庭唯一免征个税 ③交易登记费,抵押登记费 交易登记费 抵押登记费 征收标准 支付方 征收标准 支付方 80 买受方 80 买受方 ④契税 房屋类型 契税 征收标准 支付方 普通 唯一首套 唯一首套且≤90平 (核定价格-增值税)×1% (只抵扣增值税部分,附加税不抵扣) 买受方 唯一首套且>90平 (核定价格-增值税)×1.5% (只抵扣增值税部分,附加税不抵扣) 非普通 非唯一首套 (核定价格-增值税)×3% (只抵扣增值税部分,附加税不抵扣) ⑤房产税 房产税 征收标准 支付方 1、单价≤51820的:征收价*70%*0.4%; 买受方 2、单价>51820的:征收价*70%*0.6%;

3、免征 备注: 1、普通住宅标准(2014年11月20日起执行):五层以上(含五层)的多高层住房,以及不足五层的老式公寓、新式里弄、旧式里弄等;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44倍以下(即容积率低于1.44倍),内环线以内的低于450万元/套,内环线与外环线之间的低于310万元/套,外环线以外的低于230万元/套。备注: 2、年限认定:出售方为二手购入的,则以产权证登记日期或契税单填发日期按孰先原则计算;为一手期房购入的(2005年5月31日之前签的预售合同),可按照交易中心调取房屋交接书、契税单完税凭证日期计算 3、涉及到“全额”申报的,出售方无需提供原始购房合同、全额发票、契税单;“差额”的,出售方需提供原始购房合同、全额发票、契税单;

4、“利润”计算方式:核定价-购入价-购入契税-购入交易手续费-本次交易增值税及附加税-房屋装修款(正式装修合同、正式装修发票、结算清单、抵用金额上限为买入价格*10%)-还款利息(仅限出售方购入 二手房按揭贷款 ,需提供贷款合同,银行利息清单(标明利息总和、产权人姓名、物业地址,银行盖章),银行证明文件);

5、“契税”首套需要根据房地产交易中出具的买受方家庭情况住房表认定,只要购房人家庭名下有任何住房即为二套;

6、“房产税”中“征收价”:非沪籍、外籍人士的即核定价;沪籍首套、非沪籍持满120积分的居住证或其正式居住证满三年的免征;沪籍二套按照家庭人均60平优惠扣除后的面积*此次购房单价核算;港澳台有申报房产税前36个月内正常缴纳累计满33个月的税单/社保可减免房产税 7、部分郊区的区县(闵行、嘉定、奉贤、青浦、松江、南汇)的增值税附加税税率为0.5公式为(全额÷1.05)×(5%+0.5%)(增值税率+附加税率) 8、满2年不满5年的普通住宅或满5年不唯一的普通住宅,因为无需 缴纳增值税 ,所以在缴纳个税和契税时没有 增值税抵扣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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