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根据成都市商品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须符合以下规定: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不超过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并在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
2、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
3、申请时已连续一年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没有支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4、具有真实、有效的房地产交易及交易合同或协议,且首付款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规定比例。
5、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
6、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和产权共有人同意以所购房产及其权益作为贷款抵押担保。
7、借款申请人与售房人不得为配偶、父母、子女等直系亲属关系,不得有其他可能影响贷款安全的利害关系。
8、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成都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注意事项
1、如果是夫妻双方贷款买房不论是在结婚前还是在结婚后办理的公积金贷款只要夫妻双方中有一方办理过公积金中心系统上就会有相应记录在上次贷款未还清前,夫妻双方是不能够再使用公积金贷款买第二套房子的。
2、申请贷款前不要动用公积金。如果借款人在贷款前提取公积金储存余额用于支付房款,那么公积金账户上的公积金余额即为零,这样公积金贷款额度也就为零,意味着申请不到公积金贷款。
3、在借款最初一年内不要提前还款。按照公积金贷款的有关规定,部分提前还款应在还贷满一年后提出,并且您归还的金额应超过6个月的还款额。
4、还贷有困难不要忘记寻找身边的银行。当您在借款期限内偿债能力下降,还贷有困难时,不要自己硬撑。
5、贷款后出租住房不要忘记告知义务。当您在贷款期间出租已经抵押的房屋,您必须将已抵押的事实书面告知承租人。
6、贷款还清后不要忘记撤销抵押。当还清了全部贷款本金和利息后,可持银行的贷款结清证明和抵押物的房地产其他项权利证明前往房产所在区、县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撤销抵押。
7、不要遗失借款合同和借据。申请按揭贷款,银行与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和借据都是重要的法律文件。由于贷款期限最长可达30年,作为借款人应当妥善保管您的合同和借据。
二手房能用公积金贷款买吗?
二手房可以通过公积金贷款来购买的,不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不超过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并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
2、具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
3、申请时在公积金中心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没有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拟购买住房的首付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4、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规定比例;
5、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
拓展资料
办理二手房公积金贷款程序
1、签订《付款约定书》
房屋买方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并提供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号;房屋卖方携带《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契证》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共同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买方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买卖双方签订贷款资金划付的《付款约定书》。
2、委托评估
借款申请人委托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房屋评估机构对转让房屋进行评估,出具评估书。
3、房屋转让
房屋买卖双方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房屋转让手续,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向税收征管中心办妥契税完税手续,取得转让后的房屋契证。
4、贷款申请
借款申请人持前述公积金贷款须提供的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做贷款面谈记录。
5、贷款审批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对借款申请人的贷款申请进行初审、审核、审批。
6、签订借款合同
签订借款合同,并办理保险、公证手续。
7、办理房屋抵押登记
借款申请人携带借款合同到受托银行,经审批、盖章后送办证中心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并将受理通知书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8、发放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收妥抵押《房屋他项权证》后,通知受托银行发放贷款。
9、还款
借款人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按月还本付息。
10、合同终止
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后,借款合同终止,受托银行出具贷款结清证明,贷款人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组合贷款向受托银行)取回抵押《房屋他项权证》,并向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房屋注销抵押登记。
参考资料: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二手房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须知
成都二手房可以公积金贷款吗
可以的。如果是首套房,首付比例30%,如果是二套房,首付比例40%。
二手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在成都市连续缴纳公积金6个月以上,并保证目前仍在缴纳;
2、所购二手房楼龄不超过20年;
3、保证二手房 ,并有独立的卫生间和厨房。
买方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身份证;
②户口本;
③婚姻证明;
④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
⑤首付款收据及刷卡POS单或现金收款单原件;
⑥收入证明及公积金缴存证明;
⑦委托还款账户(银行储蓄卡或存折)。
卖方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身份证;
②户口本;
③婚姻证明;
④所售住房产权原件;
⑤收款账户。
具体流程如下:
1、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2、双方到公积金贷款服务大厅受托银行窗口提交申请资料,受托银行进行受理,初审。
3、银行初审通过后,评估公司进行勘验并出具评估报告。
4、根据评估公司评估报告、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信息证明等材料,银行进行审核,银行审核通过后报公积金审批。
5、公积金审批通过后,借款人到银行签订借款合同,买卖双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6、借款人领取新产权并办妥抵押登记手续,受托银行领取他项权证等资料。
7、公积金核准发放,受托银行发放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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