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要注意什么陷阱
1、房子已出租:如果购房者只看房产证,而忽视了房子是否在出租时,很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的或使用的房产;
2、房屋手续不齐全: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在交易时对买房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风险;
3、合同约定不明确:约定清楚合同主体、权利保证、房屋价款等。
二手房交易注意事项
1、房产产权情况不明:很多情况下卖房的人其实并不是房子真正的所有人,或者仅仅是房屋所有人之一,根本就没有卖方的权利。所以最好是向卖房人核实房屋所有权证上是谁的名字,要看到原件,如果可能,最好签约时索要复印件,避免日后纠纷。如果是委托卖房的,要有本人身份证和本人签署的授权书。另外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二手房是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的,对于这类型房子,建议谨慎购买。
2、警惕卖房者“反水”涨价:购买二手房的时候经常面临已经签了房屋买卖协议,但是由于因为房价突然上涨了,卖主要求买家涨价或者不卖了。如果遇到这种情况,签订了合同后是可以进行法院申述追责,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赔偿违约金加上实际损失后再解除合同。所以买二手房切记要签订好合同,并且对于违约行为要特别约定。
3、“阴阳合同”避税有风险:为了多贷款虚报房价,同一套房签订了两个合同,有两个价格,但也很容易被有心之人利用,要求按照更高价格的合同付款,这就很尴尬了,而且也会增大交易风险。另外“做低”房价一旦被发现还要被追缴税款并处以税款5倍以下的惩罚。最后说一句如果签订了“阴阳”合同,“阴”合同一般早于“阳”合同签订,价格不一时,会以“阴”合同为准。
4、了解清楚房龄:买房时了解清楚房龄也很重要,房龄除了影响房屋销售价格之外,也会影响到贷款的年限和利率,甚至决定了银行是否愿意放贷。所以再买房前就要多方打听好,除了听取中介公司介绍,还要多走访了解,别等签完合同才发现银行贷款年限只给10年。
5、特殊购房需求要留意:很多购房者买二手房是为了让孩子上学,奔着学区房去的,在买房的时候一定要提前了解该二手房对应的是什么学校,房子是不是有名额,名额有没有被占等,这些最好到相关网站去查询或者去学校咨询。
买二手房时要慎防哪些陷阱
要防止下列陷阱:
1.产权状况不明。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房屋不得转让。
2.房屋类型不明。现在二手房市场上的房屋大部分为商品房,但也存在部分未转为产权的使用权房。
3.合同签订人身份不明。房屋买卖合同应由购房人与房屋产权人签订。
4.非居住用房税费承担人不明。购买、出售非居住用房需缴税费的种类和数额与居住用房有较大差别。若由于对购买、出售非居住用房应缴税费估算不足,则可能出现大大超出购房人原先预算或严重影响售房人预期收益的情形。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63条,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
常见的二手房房地产陷阱有哪些?
陷阱一:合同中的不可抗力
合同中经常会"不可抗力"者四个字。不可抗力经常针对的是不能如期交房,不承担责任的约定。所以购房者要注意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是否有明确的约定。
陷阱二:购买意向书摇身一变成买卖合同
很多中介为了达成合作,往往会以各种理由让购房者签订购房意向书,这里签字时一定要仔细查看各项条款,有的中介拿着《房屋买卖合同》告知购房者这只是意向书,购房者在购房目的还不明确时就签订了买卖合同,所以在没有看好或确定购买哪套房子之前,千万不要和中介公司签订任何文字上的文件。
陷阱三:避税而签订阴阳合同
“阴阳合同”是指除了签署一份实际成交价的合同之外,再签一个低于实际交易价的假合同,将假合同作为申报纳税的依据,以达到减少交税的目的。购房者不能因为为了减少甚至不缴纳交易中的税费和中介一起签订阴阳合同个,这样一旦发生纠纷时,购房者很难保证自身的利益。
陷阱四:卖房者并非房主本人
二手房交易中,经常出现房产证上的名字与卖房人不是同一个人的情况,因此购房者交出了定金并与卖房人签了合同,如果买卖生变,追讨定金也是费时费力的事。所以购房者在买房前就需要确认产权证归属问题,是否有共有人等。
陷阱五:中介好心帮着购房者不看条款按指引签文件
购房者经常在签合同时经常是被中介引导着签字,有时会因为受到催促购房者往往会不看条款二做填空题,却忽略了合同中的不平等条款和“霸王条款”。@1.不具备出售资格
有些上市的二手房系违法或违章建筑,或产权存在纠纷,或国家已征用,或不具备产权的房改房、经济适用房、解困房等。这些二手房本身不具备出售资格,却又被售房者伪装后上
市交易。
2.无房乱编
“房申申”利用求购者急于求成的心理,胡编乱造某地某处有什么样的房子,要求求购者预付数量可观的定金后逃之夭夭。
3.“一女多嫁”
“房串串”利用时间差,先后把不同的买主带至同一处房屋勘测,一旦看中,立即要求被带者在一定期限内付清事先商定的价款,然后放手让求购者自行去“撞车”。
4.伪造产权证
“房串串”在利欲熏心行为的驱使下,伪造房屋产权证书和房地产行政管理单位公章,以事实上不存在的房产去蒙蔽求购者。
5.篡改建筑面积
当“房串串”得知某房主准备出售、出租个人的房屋信息时,就会主动吹嘘受某某买主之托欲予购买或租用。待将房屋的产权证拿到手后,马上动手在房屋产权证上做“放大处理”,然后通过漫天要价,暗中吃掉当中悬空的“泡沫效益”。
买深圳二手房要注意哪些骗局?
买二手房要注意这八个陷阱:
1、房屋买卖前,验证产权证是买房人一般都不会忽略的环节,但产权证的真实性并不是所有人都会考虑的。*直接、有效的防范方法,是到房地产产权登记部门进行查询,核实产权的真实性。
2、出卖人具有合法处分权,是保证“二手房”买卖行为合法有效的基本条件,否则可能导致买卖合同无效,这是二手房买卖中常见的“陷阱”。要想避开这个陷阱,买房人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出卖人必须是产权证上登记的产权人如果房屋有多个共有人需要全体共有人共同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出卖人为已婚,买卖行为需要取得其配偶的确认,购买二手公有住房,应取得共同居住人同意。
3、在签订买卖合同后,如果卖房人又将该房屋卖给他人,并且办理了过户手续,致使先前的买卖合同无法履行。“预告登记”是避免这一陷阱的有效手段,但买房人要注意,必须在预告登记后三个月内去办理申请产权变更登记,超过三个月未申请的,预告登记失效。
4、购买的房屋正由出卖人或承租人居住的情况下,在买房人付款后,如果房屋居住人拒不交付房屋,买房人仍会无房可住。为避免这一陷阱,在购买这类房屋时,买房人应在房屋腾空,具备交付条件后再交付房款并在付款后立即接收房屋。
5、一些没有办理产权证的房屋,是因为存在难以解决的问题(如开发商欠缴政府费用、设计变更未经批准),可能在长时间内无法取得产权证。如购买此类房屋,先要把未办理产权证的原因弄清楚,对未来风险有充分预期,再决定是否购买。
6、如果房屋存在被抵押、被法院查封情况等产权受限制的情况存在,买房人在购买房屋后,将无法顺利取得所有权,甚至可能造成经济损失。买房人应事先到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查询,如存在上述情况,不要购买。
7、为卖出房屋,卖房人经常会向买房人提供虚假信息和承诺,但有些内容并未写进合同中。事后当买房人发现问题时,有苦难言。为避免这个“陷阱”,买房人应就关心的问题询问卖房人后,尽可能去核实情况的真实性,同时要求将这些内容写进合同里。
8、原房主如果欠缴暖气、水、电、有线电视等费用,会导致买房人无法正常使用这些附属设施。买房人首先要了解清楚相关情况,同时把法律责任明确写进合同当中来约束卖房人。
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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