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过户需要什么
1、买方需要的材料:需要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需要户口本及复印件,如果是单身的话,需要去市民政局开单身证明。
2、卖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果是已婚的话需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房产证原件;如果夫妻双方有一人无法到场的话,必须要先写份委托书再去公正局公证,户口本及复印件一份。
二手房过户手续
1、买方要对房子的产权进行调查。审定房屋产权的完整性、真实性、可靠性,要注意产权证上的业主姓名与售房者是否相符,有无抵押或共有人等。
2、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
3、找评估公司做评估。这个过程一般来说要5~7个工作日。
4、贷款的房子要办理相关按揭业务。如果是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组合的,则要向公积金和银行同时申请。这是整个二手房自行交易过程中耗时间的阶段,通常要40个工作日左右。
5、按揭办理下来后,要注意注销该物业的他项权证。
6、将合同交到房管部门产权交易相关办事窗口,拿受理单。
7、凭受理单到农税缴纳相关税费,拿契税完税证。
8、凭完税契证到土管部门办理国土证。
9、凭完税契证到房管部门办理房产证。
二手房过户要注意什么问题?
1、核实房屋的产权是否有瑕疵,房屋的共有权人是否同意转让房屋,房屋是否存在抵押、出租、作为出资等情形;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2、尽量将房屋价款的给付放在产权过户之后再进行,或可以提存方式办理房屋价款的给付,以尽量降低风险。
3、了解核实其他诸如公共维修基金、物业费等费用的缴纳和结清情况,以及落实过户等相关手续。
4、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还被别人租赁。如果买受人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买受人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的或正在使用的房产。
二手房过户需要材料有哪些
1、买方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证明、网签协议、完税证明,产权证写几个人的名字就需要几人到场。
2、卖方需要持有效身份证、户口证明及房屋所有权证到场办理,若该房产为夫妻共有时,夫妻双方都应该同时到场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房屋共有权证及结婚证等其它相关证件。如果该房产处于出租状态,卖方除提供上述证件外,还须提供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的书面材料。
若买卖双方如果有一方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场办理过户手续时,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受托人必须提供公证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证处“该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的印章),房屋所有权证等材料,如需免税受托人还需要提供委托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口证明原件以及复印件、婚姻证明原件以及复印件。
扩展资料:
房产过户需要的手续如下: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组织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房地产调拨,
(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产过户
二手房过户需要带什么
二手房过户手续流程:
1、当事人双方填写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书;
2、当事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和房屋过户申请书及其他必要性材料到房屋登记机关申请过户登记;
3、房屋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进行过户登记,并发放变更后的不动产登记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二手房过户需要哪些资料
二手房过户需要准备的资料:
1、买方:本人到场,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房屋买卖合同。卖方:持有效身份证件及房屋所有权证到场办理。
2、该房产为夫妻共有时,则夫妻双方都应该同时到场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房屋共有权证及结婚证等其它相关证件。
3、如果该房产处于出租状态,卖方除提供上述证外,还须提供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的书面材料。
4、买方本人或卖方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场办理过户手续时,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受托的人必须带上公证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等相关手续前去办理。《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八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四)分割、合并协议(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八)其他必要材料。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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