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励学网 > 建筑专业 > 房租到期恢复毛坯房装修费用该谁承担

房租到期恢复毛坯房装修费用该谁承担

发表时间:2024-07-22 23:58:24 来源:网友投稿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因此装修租来的房屋,应当取得房东的同意。

如果房客未经房东同意装饰、装修或者扩建了房屋,发生的费用由房客负担,且房东有权要求房客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一般情况下因为房东对于房屋的情况更为了解,也负有更大的注意义务,如果因为房屋本身原因导致合同无效,对于装修损失,房东过错较大,应当承担更多的责任。

租赁合同解除,根据违约责任确定费用承担

房屋租赁合同有效,但在租赁期中,因各种原因导致合同提前解除,此时,装修产生的费用该怎么算?

房客经房东同意装饰、装修房屋,租赁期内因房东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房东应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即房屋剩下的装饰、装修的价值。

因房客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房东无需赔偿房客装饰、装修损失。当然如果房客的装饰、装修价值较大,且房东同意继续利用的,应予以适当补偿。

双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解除的,如地震、海啸等不可抗力,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按照公平原则分担。

如果房客未经房东同意装饰、装修或者扩建房屋,发生的费用由房客负担,房东有权请求房客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如果租赁合同到期,装饰、装修费用该由谁承担

现实中租赁合同期间届满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常见的正常履行期届满,另外一种是合同无效,但是约定的履行期间届满。

在一般的房屋租赁合同中,房客经房东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时,除有特别约定以外,房东收回租赁房屋,不承担补偿房客附合装饰、装修费用的责任,而房客按照现状交回房屋,也不承担恢复原状的义务。

如果房客未经房东同意装饰、装修或者扩建房屋,发生的费用由房客负担,房东有权请求房客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房租到期了装修费用怎么办

房租到期装修费如何处理,需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分析。经出租人同意后装修花费的费用,出租人不会补偿。如果合同对此有约定,则以合同约定为准。没有征得出租人同意擅自装修房屋,装修费用由承租人负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时,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补偿附合装饰装修费用的,不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十三条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或者扩建发生的费用,由承租人负担。出租人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时,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补偿附合装饰装修费用的,不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或者扩建发生的费用,由承租人负担。出租人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房租到期装修怎么算

房屋租赁到期装修处理如下: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可以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和改善;未经出租人同意,出租人有权要求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出租人同意装修但无特别约定的,租赁房屋装修费由承租人承担;租赁房屋主体结构、附属设施装修的,租赁房屋装修费由出租人承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第七百七十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房租到期、房东要收回房子,装修费怎么补偿,装修费补偿标准是什么

房租到期、房东要收回房子,对于装修费的补偿,如果双方有约定的可以按约定解决,如果协商无法解决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或者合同解除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 第十一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合同解除时,双方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因 出租人违约 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应予支持; (二)因 承租人违约 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不予支持。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应在利用价值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三)因双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解除的,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按照公平原则分担。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十二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时,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补偿附合装饰装修费用的,不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三条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或者扩建发生的费用,由承租人负担。出租人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具体是什么原因房东不与您签订合同呢?有没有提前告知?欢迎及时来电沟通。

免责声明:本站发布的教育资讯(图片、视频和文字)以本站原创、转载和分享为主,文章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

如果本文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底部站长邮箱进行举报反馈,一经查实,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感谢您对本站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