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杭州二手房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吗
可以。在申请二手房公积金贷款之前需求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行,一般要求借款人年龄与申请贷款期限加在一起不能超过65岁;并且二手房房龄超过15年的,房龄加贷款期限不能超过30年。
用公积金贷款的二手房绝对不可以是小产权房,只能是商品住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
杭州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1、我们到贷款银行提出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
2、要进行银行审核:贷款银行根据借款人提供的资料,考核借款人是否符合贷款条件,计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确定贷款期限。
3、然后到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贷款银行审核借款人的申请后,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不用二手房房屋担保的签订质押合同)。
4、在产权部门办理贷款担保手续:办理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有两种担保方式,借款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其中的任何一种。
5、还需办理住房抵押保险手续:借款人到产权部门办理完抵押或质押手续后,连同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二手房房屋他项权证、抵押权证明书等借款资料交贷款银行办理房屋保险手续。
6、签订还款协议和划款。
7、银行划款:借款人按与贷款银行约定的时间到贷款银行办理领款手续,贷款银行将款项划入售房单位;用于修、建房的贷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支取。
8、还款:借款人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按月还本付息。
9、合同终止: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后,借款合同终止,受托银行出具贷款结清证明,贷款人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组合贷款向受托银行)取回抵押《房屋他项权证》,并向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房屋注销抵押登记。
二手房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吗
法律分析:二手房可以用公积金贷款。二手房在条件满足的情况下,是可以用公积金贷款的。想要给二手房用公积金贷款需要借款人满足的条件包括:
1、借款人收入稳定,信亏缺用良好,具备还款能力
2、借款人所在工作单位为其购买了公积金并且达到了当地公积金贷款条件中规定的购买期限
3、当前公积金账户中额度够用
4、借款凯启人有能力支盯空如付该套二套房的首付款
5、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另外的条件。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为套取银行贷款虚构房屋买卖事实订立买卖合同,双方并无买卖房屋的真实意思表示,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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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购买二手房公积金贷款首付多少
"买二手房贷款,首付既与房龄有关,也与主借款人年龄有关。房龄是指自房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开始计算房屋的年限。二手房的房龄已成为许多银行发放贷款的一项审核标准,房龄越长贷款成数就越低,甚至可能不予贷款。在杭州房龄20年以上的首付最低40%;除纯公积金贷款以外,房龄超过30年的二手房交易银行不予贷款。
公积金贷款年限
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且不超过职工及其配偶法定退休年龄延后5年(男性65周岁,女性60周岁)。其中二手房贷款年限加房龄最长不超过50年。
一般年龄太大的需要也需要提高首付""二手房贷款跟房龄有关,20年以上房龄公积金贷款首付最低40%
这些因素都会影响到二手房买房首付
1、这个主要和你购买房屋的年限有关系。要是年代比较新的,贷的比较多一点,要是年代久远的,评估会很低的,贷款也不会多。
2、贷款多少和您的评估报告有关,如果您的经济能力有限,想多贷点,可以让他们做房屋评估的时候把市值做的高一点,这样就可以多贷点。
3、另外还有得看卖房要求首付多少,这些因素都和您的贷款额有关系,如果房主要的首付多,那贷款金额也随着变化。""首套最低30%,房龄为20年(含)以内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房龄为20年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二套房首付最低60%
四种情形不予公积金贷款:
(1)职工家庭名下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
(2)职工家庭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3)职工家庭名下已拥有一套住房,除该套住房外有其他未结清商业住房贷款记录的。
(4)职工家庭有两条及以上未结清商业住房贷款记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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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交易流程是什么样的
"一、贷款申请
职工按所购住房的不同类型,向委贷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并提交贷款申请资料。
二、贷款受理
(一)职工提交全部贷款申请资料后,委贷银行对申请人的贷款条件、申报资料、申请额度等内容进行真实性、合规性的初步审查;
(二)初审通过的,委贷银行约请申请人进行面谈,进一步了解申请人的贷款用途、还贷意愿、还款能力等情况,并建立面谈记录;
(三)初审、面谈均符合规定的,委贷银行受理贷款申请。
三、贷款审批
(一)委贷银行受理贷款申请后报送公积金中心审批。
(二)公积金中心自收到委贷银行报送材料之日起,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审批。公积金组合贷款另需经委贷银行进行商业贷款审批。
(三)职工贷款申请未获批准的,由委贷银行告知申请人原因。(原第三点删除。)四、合同签订
职工贷款申请获批准的,由委贷银行通知借款人办理签约手续。借款人及其配偶、房屋产权共有人、保证人、委贷银行、公积金中心应当共同签订《杭州住房公积金个人借款/担保合同》(下简称《借款担保合同》)。借款人同时签具借款借据。
五、放款审核
中心收到不动产抵押(预告)登记证明后进行放款审核,放款条件如下:
(一)属期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贷款的,放款条件为:办妥并收执《不动产登记证明(预告登记)》,所属楼盘已申报结顶。
(二)属现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贷款的,放款条件为:办妥并收执《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三)属二手房、房改房等其它贷款的,放款条件为:办妥并收执《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
六、贷款发放
在符合放款条件后,委贷银行按《借款担保合同》的约定,审核无误后发放贷款,贷款资金按合同约定的账户划转。
(一)属期房商品房贷款(含经济适用住房)的,贷款资金直接转入指定的商品房预售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属现房商品房贷款(含经济适用住房)的,贷款资金直接转入售房单位指定银行开立的资金账户。(二)申请二手房贷款的,贷款资金以借款人名义转入房产中介公司在委托银行的监督支付账户。
(三)申请公有住房、拆迁安置房贷款的,贷款资金转入借款人银行存款账户。"买房流程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应按下列程序:(一)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有关资料。(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借款人资格、担保人资格、贷款额度和贷款期限的审查及合同的填写同意后,借款人与中心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并按人民银行规定办理保险。(三)贷款手续办理完毕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给银行签发准予贷款通知书,银行接到贷款通知书后办理贷款划付手续"1、初审: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2、评估: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经济适用房不需要评估。
3、审核: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中心进行贷款审核。如果合格中心开具《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4、办理担保手续:申请人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如果选择抵押+保证的方式,保证人应该出具书面的担保函如果选择抵押+保险或第三人保证的方式,应该到保险公司投保或到担保机构办理委托担保手续。
5、签订借款合同。
6、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
7、借款人直接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受托行业可根据需要,代为收集借款人申请资料,统一交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批。
8、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每笔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审批同意后,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
9、受托行按照委托贷款合同约定,与借款人分别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抵押合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质押合同》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保证合同》后,办理借款手续。
10、受托行将贷款直接划入售房方在受托行开立的指定账户。
""1、借款人向公积金中心各分支机构领取并如实填报《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同时附有关材料报送公积金中心审查;
2、公积金中心各分支机构通过对借款人购房真实性及还款能力的审查,提出贷款额度和期限的建议,初审合格并经分支机构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市公积金中心审批;
3、市公积金中心审查后作出准予贷款或不予贷款的决定,将贷款材料转回各分支机构;
4、准予贷款的,由公积金中心各分支机构将贷款材料转受托银行,由受托银行通知借款人及抵押担保当事人,并签订《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办理抵押担保手续;对不符合贷款条件的,由各分支机构通知借款申请人并说明原因;
5、受托银行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办理时限
1、受理审查。分支机构初审时间自受理贷款申请之日起不超过2个工作日,批量较大或有其他特殊情况时可延长3个工作日;
2、审核审批。市公积金中心审批时间自收到各分支机构报送的贷款材料起不超过3工作日。
""1、公积金贷款买房流程:
(1)初审: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2)评估: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经济适用房不需要评估。
(3)审核: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中心进行贷款审核
(4)办理担保手续:如果选择抵押+保证的方式,保证人应该出具书面的担保函;如果选择抵押+保险或第三人保证的方式,应该到保险公司投保或到担保机构办理委托担保手续。
(5)签订借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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