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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屋租客拖欠租金怎么办

发表时间:2024-07-23 00:07:07 来源:网友投稿

1、解除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

在合同期内租客拖欠租金达到一定的期限时或者直接逃走,符合解除条件的,房东可以提出该项请求。因为租客虽然违约,但合同还在租赁期限内,房东当然也可以请求继续履行合同,但是继续履行合同可以给房东带来的损失更来,选择解除租赁合同一般是上策。

2、请求支付拖欠的租金

租客还没有搬离的房屋的,可以请求支付至搬离之日的租金,不写确定的日期和金额,如果租客已经自行搬离的,可以请求至搬离之日的租金,不足一个月的租金,按天折算。

3、按租赁合同约定,要求租客支付违约金

租客没有按期支付租金甚至在租赁合同期限内自行搬离的,该行为构成合同违约,房东无论是否请求解除租赁合同,都可以按租赁合同约定,要求租客支付违约金。

4、可以请求赔偿损失

如果租赁期间,有将租赁物或附属设施损坏的,可以按价要求赔偿。但是房东需要注意的是,物品的价格要根据新旧程度确定,不能全部按暂时的物品定价。另外如果没有约定违约金的,房东如要求赔偿损失,需要举证证明有哪些具体的损失。

5、恢复房屋的原状

出租的房屋如果是商铺,一般情况下不同的行业需要不同的装修,可能会很大程度上改变原来的格局,恢复原状也需要很高的费用,因此对于改变较大的装修,房东也可以要求恢复原状或因此产生的费用。

6、不予退还租房押金或保证金

目前从房屋租赁市场行情来看,大多房东都会收到一定的租房押金或保证金,一般会约定租赁合同到期后,没有发生违约的,押金或保证金予以退还,否则没收,虽然没有没收是行政强制手段,但本质上就是不予退还的意思。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不退还保证金的,违约金或赔偿损失一般不再支持,押金或保证金与违约金、赔偿损失是一样的,弥补房东损失的功能,不能过分加重房客的违约责任,避免造成利益失衡。

出租房屋注意事项

1、在签署合同时候检验对方的身份证件,并且互相留身份证的复印件,最好是能够有当地派出所发布的备案文件。

2、签合同的日期以及房租到期时间,还有就是交租方式和交租日期,如果房东提前终止合同该如何赔偿等。写明室内物品清单,再细小的东西都要写,并且写明如果损坏,具体如何进行赔偿等。

3、有关签订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合同法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如果没有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4、在装饰装修的处理约定要明确租赁合同到期或解除时,如何处理承租人对租赁房屋的装饰装修,一直是实践中的争议热点,最好是能根据法律规定来处理。

5、如合同没有明确约定,要分各种情况分别处理。因此建议租赁合同双方在签约时根据实际情况明确装饰装修的归属、拆除、折价、修复等事项。

租客拖欠租金如何处理

租客拖欠房租时房东有权从押金中扣取租户应当缴纳的租金,扣取的数额应相当于租金数额及违约金数额;房东通知缴纳房租履行催告义务后仍未交付的,房东可以解除合同并向租客追究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第七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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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户拖欠租金怎么办

法律分析:租客拖欠租金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根据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如果是恶意欠租,出租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行使收回房屋的权利,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关于损失部分,因承租人违约行为导致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赔偿租赁房屋闲置期间的租金损失,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亦可以采取诉讼途径追讨租金。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将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给付约定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出租人的协议。房屋租赁合同遵守一般的合同格式,合同内容应包含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个人信息,所租赁房屋的情况以及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即主要包括房屋地址、居室间数、使用面积、房屋家具电器、层次布局、装饰设施、月租金额、租金缴纳日期和方法、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租约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七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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